买二手房已经交定金,但房东反悔,定金能否双倍要回
我4月30号交了房子的定金,期间准备资料,已告知房主要去外地拿户口,也告知是公积金贷款,房主的儿子当时说不急,我们慢慢办。我把贷款资料上交银行,银行已经审批资料,我有贷款资格,等着过户的时候,房主的儿子又以各种理由不配合过户,还说如果我觉得不合适可以把定金一万退给我,但是我是想买的,现在是他不想卖,还想法设法把责任推到我的身上。合同签订的是贷款资料审批合格后他要配合我过户的,现在给房主打电话,房主说卖房子,但是让我和他儿子联系,给他儿子打电话他儿子不接。我已经给他发过短信,也已经到他家告知审批合格,但是现在他们就这样推,房主说只要他儿子同意,打个电话给他就能过户,但是他儿子又不接我电话。合同是我和他儿子签的,但是房主提供了身份证 户口本 存折的复印件,而且我有录音证明他委托他儿子办理。这样的话我打官司能赢吗?还有就是我们签的合同是贷款审批下来甲方就要配合我过户,没有签定确切的时间,如果双方有不配合的属于违约,违约方要给守约方赔偿的。我现在就怕打官司时赢了官司输了钱,到时他就是不给我双倍,强制执行就耍赖。
这官司显然是要赢的,对方要耍赖也是不怕的,先向法院申请保全,冻结房产就OK了~
不过就具体程序而言,繁琐的要搞死人的~
这官司显然是要赢的,对方要耍赖也是不怕的,先向法院申请保全,冻结房产就OK了~
不过就具体程序而言,繁琐的要搞死人的~收起
这种避税方法很常见。 以你的情况为例,一般都是买卖双方签订一份交易合同,上面明确注明交易价格为60万元,但是报送房地局留档的买卖合同上按照避税价格填写(不得低于该地区的指导价格,低于指导价格的不予过户)。业内将该种方法称之为“黑白合同”。 因为毕竟涉及到两份买卖合同的问题,所以还是有一定风险的。
《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的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不能转让给其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城镇居民,像这样的转让是不合法的,不受法律保护的,(希望你的情况不是这样)只能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其他农民,你们双方需要签一个买卖协议,如果不放心再到当地的集体经济组织去做一个登记就没有任何问题了,不需要到国土资源部门去的,国土资源部门是管理调控国有土地的.目前农村宅基地和宅基地上的房屋还没有采取发放产权证的制度,(现在好像正在调查预测实行的可行性),所以现在是没有证明的,一切以双方签订的买卖协议为准。
除非出售对象是直系亲属,否则没有什么方式可以逃避。降至最低的方法就是按照当地房地局的指导价办理过户申报,而不是按照实际成交价格申报。
的确您是位有正义感的人士,由于您的正义感导致目前的处境,对此深表同情。 购房行为是无效的: 1、房产登记部门存档的购房合同,没有您的亲笔签字,而您与中介公司,也并没有任何书面的委托授权(房产权利以登记为准)。 2、在合同签订的时点,房屋权利人是法人,而不是自然人刘某。刘某没有权力行使支配、收益权。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4、该中介公司,是否具备中介公司的条件? 5、《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 第十四条 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遵守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二十一条 房地产中介服务人员在房地产中介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四)与一方当事人串通损害另一方当事人利益; (五)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6、《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机关有权注销房屋权属证书: (一)申报不实的; (四)因登记机关的工作人员工作失误造成房屋权属登记不实的。 第三十六条 以虚报、瞒报房屋权属情况等非法手段获得房屋权属证书的,由登记机关收回其房屋权属证书或者公告其房屋权属证书作废,并可对当事人处以1千元以下罚款。 人是感情动物,所以有些人的有些行为我们是可以原谅的。 古人早就总结了:江南无日月,神州有青天嘛! 别急,身体要紧。 对于刘某偷逃国家税款的事,您有没有咨询所在地的税务部门? 补充我的联系方式: zhuxiang@
1、房产所在地房地局可以补办合同 2、必须先办房产证,而且按照现在的规定:房产证的填发时间不满2年的,业主需要按照出售价格的5.5%交纳营业税。
1.您所说的房屋您要搞清是永久使用权还是使用权,因为使用权国家每年都回办理上市手续,你补交相关费用变成上市公房.而永久使用权就是永远交房费. 2.使用权房屋过户只需要到房屋物业或单位改一下名字,换个新本就好了.但物业一定要结清. 3.如于拆迁不会给你补偿的.
有些公司和个人在这样做,确实有一定风险,如果您想做也可以,就是做全权委托公证,您把房款给他,他把关于此房所有相关票据及房本证件原件全部交给您,但委托书中一定写明相关委托事项及时间等.还有就是将来产权要过户到您名下,受托人需是别人不能是您自己.
办理房产证的时候需要交纳契税、公共维修基金;出售的时候买方需要交纳契税、印花税、如果有面积超标部分还要补交综合地价款。 对于业主来说目前没有什么费用,但是出售对象应该是具有经济适用房购买资格的人。 各地对于经济适用房都会有一些特殊规定,详情咨询房产所在地房地局
契税是每次房产交易都要交纳的。 一般都是购买方承担税费,但是如果是涉及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的,应该由业主承担。 出售房产需要买卖双方签署合同,然后出售方持房产证、产权人身份证以及房地局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购买人持有本人身份证,双方本人亲自到房产所在地的房地局办理。
有房屋受益金这一说:你看看这里: 公有住房使用权有偿转让(这是丹东的网) 但是否要收和具体收多少,你最好还是去你那的有关部门了解清楚。向你的卖房人问清是哪里要收。
如果合同已经备案登记,即使公证,到时出现一房二卖也是没有办法,你最多得到违约金.
可以,但是据我所知天津过户需要评估机构对房价作出评估并且按照评估价格申报过户并纳税。 个人可以办理过户手续
太不小心了,不过你给那个那个龟儿子钱,你们之间是有口头合同的,那就是房子的交易,他收了你的钱,当然要履行合同,履行不了,只有还钱。给钱时,你有没有拿到收据?有的话,就跟他打官司,肯定能拿回自己的血汗钱。 你那是哪,房子好像不贵。
委托公证书在公证处是有格式条款的,按照公证处的要求走; 如果是合同公证的话购买方是不能凭公证书办理过户的,而且费用很高
垫款当然是在贷款前呀,贷款都下来了还用别人垫款呀。其实就是中介借给你钱,你把全款给了房主。贷款下来了给中介就可以。但是银行不允许,所以贷款的程序还是按照正常的买卖来做
严格来说房产尚无产权证(房照)的,是不能买卖的,尤其对于购买方来说存在着很大的风险。 至于过户时间,需要等产权人产权证书下发之后才能办理过户,这个等待时间要看开发商的手续是否齐全,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办事效率以及小区全体业主提交资料的配合程度,有些是交付房产之后1年左右,有些甚至更长
1、信息核对。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产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 2、签合同。如卖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交纳购房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称房屋买卖契约)。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 3、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买卖双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又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拒绝申请,禁止上市交易。 4、立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交易房屋的产权状况和购买对象,按交易部门事先设定的审批权限逐级申报审核批准后,交易双方才能办理立契手续。 5、缴纳税费。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迁房、经济适用房与其它商品房的税费构成是不一样的。 6、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交易材料移送到发证部门,买方凭领取房屋产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 7、产权登记变更,发放贷款。对贷款的买受人来说在与卖方签订完房屋买卖合同后由买卖双方共同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银行审核买方的资信,对双方欲交易的房屋进行评估,以确定买方的贷款额度,然后批准买方的贷款,待双方完成产权登记变更,买方领取房屋产权证后,银行将贷款一次性发放。 8、物业交割。买方领取房屋产权证、付清房款,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物业费后双方的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全部履行完毕。
1、定金 在支付定金时,一定要去房产登记处调查买卖房屋的基本信息,看看房产证是真是假,产权人是谁,房屋有无抵押贷款以及被查封等情况。 另外,定金也需要资金监管,消费者和业主达成购房意向后,可将约定的定金交给资金监管机构进行托管冻结,待中介完成房产证等相关证件的审核,确认房屋产权无误后再将定金解冻支付给业主,从而保障买家的资金安全。 2、首付款 首付款是在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时或之后几日内支付。由于首付款的支付风险比较大,所以建议选择资金监管的方式。 资金监管是一种委托第三方支付的钱款交接形式,既能保证买家的资金安全;对业主来说,也可以在约定的时间准时收到房款。 3、房屋产权过户后支付 过户后房屋的产权人就是买方了,不论是现金支付还是靠银行贷款支付都没问题了,但是也要注意这笔房款的收款人一定要是卖方或其委托的收款人。 4、尾款支付 虽然尾款的数额不大,一般在房价的百分之十左右,但是作用不可小视。它可以保证卖方在交房时付清煤气、水、电和物业管理等费用,还有卖方要把房屋内的户口迁出,不然的话买方就不能轻易的支付尾款。
1、买方咨询 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 2、签合同 卖方提供了房屋的合法证件,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交纳购房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称房屋买卖契约)。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 3、办理过户 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买卖双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又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拒绝申请,禁止上市交易。
第一、各种费用要结清 二手房跟新房不一样,是处于使用过程当中的,因此各种水费、电费、煤气费、物业费、电话费等与费用在交房的时候都必须结算清楚。如果交接不清楚会影响购房者的日常居住,尤其是当数额比较大的时候问题会更大。这里就需要购房者在签订买卖合同的时候特别注意,将各类费用由谁支付做出约定,不能以口头约定代替。 第二、约定户口迁出事宜 在很多城市,房产跟户口是紧密挂钩的,如果购买了房子,但是没有及时将户口迁入,那就可能会影响一些社会基本福利或者子女上学的问题。购房者想要迁入户口,首先需要让卖方把户口迁走,因此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明确注明卖方迁出户口的期限。 购房者可以在合同中明确指出原房主的迁出义务。可以采取保留部分尾款,等到其迁出后再付,或者约定一个违约标准,如果房主晚迁出一天,就要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这也是一种比较合理的方法。 第三、保存好交易合同和收据 签订买卖合同只是房产交易开始的一个过程,后面可能会出现各类纠纷,如果出现一方违约但不承认的情况,就有可能会涉及到法律问题。这个时候合同、收据等交易证据就成为了关键性文件,因此在买房过程中要注意保留好收据。 比如双方做两份书面确认书,共同签字,各自保留,这样可以同时保证双方利益。比如购房者付款时不要忘记让对方出具收条,要求其明确写出所收到的是什么款项及数额。
一、房屋产权是否明晰 有些房屋有好多个共有人,如有继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还有夫妻共有的,对此买受人应当和全部共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买受人与其签订的买卖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一般是无效的。 二、土地情况是否清晰 二手房中买受人应注意土地的使用性质,看是划拨还是出让,划拨的土地一般是无偿使用,政府可无偿收回,出让是房主已缴纳了土地出让金,买受人对房屋享有较完整的权利;还应注意土地的使用年限,如果一个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仅有40年,房主已使用十来年,对于买受人来说是否还应该按同地段土地使用权为70年商品房的价格来衡量时,就有点不划算。 三、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有些二手房在转让时,存在物上负担,即还被别人租赁。如果买受人只看房产证,只注重过户手续,而不注意是否存在租赁时,买受人极有可能得到一个不能及时入住的或使用的房产。因为我国包括大部分国家均认可"买卖不破租赁",也就是说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对抗在先成立的租赁合同。这一点在实际中被很多买受人及中介公司忽视,也被许多出卖人利用从而引起较多纠纷。 四、房屋手续是否齐全 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惟一凭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交易时对买受人来说有得不到房屋的极大风险。房主可能有房产证而将其抵押或转卖,即使现在没有将来办理取得后,房主还可以抵押和转卖。所以好选择有房产证的房屋进行交易。 五、福利房屋是否合法 房改房、安居工程、经济适用房本身是一种福利性质的政策性住房,在转让时有一定限制,而且这些房屋在土地性质、房屋所有权范围上有一定的国家规定,买受人购买时要避免买卖合同与国家法律冲突。 六、物管费用是否拖欠 有些房主在转让房屋时,其物业管理费,电费以及三气(天然气、暖气、煤气)费用长期拖欠,且已欠下数目不小的费用,买受人不知情购买了此房屋,所有费用买受人有可能要全部承担。 七、市政规划是否影响 有些房主出售二手房可能是已了解该房屋在5到10年左右要面临拆迁,或者房屋附近要建高层住宅,可能影响采光、价格等市政规划情况,才急于出售,作为买受人在购买时应全面了解详细情况。 八、单位房屋是否侵权 一般单位的房屋有成本价的职工住房,还有标准价的职工住房,二者土地性质均为划拨,转让时应缴纳土地使用费。再者,对于标准价的住房一般单位享有部分产权,职工在转让时,单位享有优先购买权。买受人如果没有注意这些可能会和房主一起侵犯单位的合法权益。 九、中介公司是否违规 有些中介公司违规提供中介服务,如在二手房贷款时,为买受人提供零首付的服务,即买受人所支付的全部购房款均可从银行骗贷出来。买受人以为自己占了便宜,岂不知如果被银行发现,所有的责任有可能自己都要承担。 十、合同约定是否明确 二手房的买卖合同虽然不需像商品房买卖合同那么全面,但对于一些细节问题还应约定清楚,如:合同主体、权利保证、房屋价款、交易方式、违约责任、纠纷解决、签订日期等等问题均应全面考虑。
一、首付 以北京为例,二手房的首付显然比新房要高。 二手房评估价是成交价的75%-85%,而贷款额度为评估价的70%。 所以,首付=成交价-贷款额度,将近成交价的四成。 而新房贷款不需要评估,最高可贷到成交价的8成,首付2成。 这样看来,新房略胜一筹。 二、贷款 新房:可以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也可组合贷,不过有的开发商只接受商贷。 可贷额度:市场价*80% 二手房:选择较多,商贷,公积金及组合贷。 但是二手房最多只能贷到成交价的6成左右。 而且,二手房房龄在30年以上的银行不会放贷。 三、其他费用 新房的物业费要贵一些,例如北京某小区的物业费是每月2.4元/平,90平米的话,2592元/年。 而二手房,有些老小区,物业费却很便宜。 四、风险 买新房是与开发商进行交易,看不到实物房,只能看到样板间和模型,风险在于交房的标准是否有变化。 而二手房是与房主个人交易,风险在于是否存在查封房、凶宅或者抵押房。 如果找中介来交易的话,第三方会相对有保障,但是需要支付一定的中介费。
二手房首付款按揭贷款首付比例分别如下: 一.商业贷款买房的: 1.如果买方选择商业贷款购房且此次为首次购买住房,可以享受低首付比例为住房评估价的30%,而贷款比例高为70%; 2.若买方选择商业贷款购房且此次为二次购房的,可享受的低首付比例为住房评估总价的50%,而贷款比例高为50%; 3.若买方选择商业贷款用于商业用房的,可享受的低首付比例为商业用房评估总价的50%,而贷款比例高为50%。 二.公积金贷款买房的: 1.买方若选择公积金贷款购买房且为首套住房的,可享受的低首付比例为住房评估总价的20%,而贷款比例高为80%; 2.买方若选择公积金贷款购买二套住房,可享受的低首付比例为住房评估总价的40%,而贷款比例高为60%; 3.买方若想购买三套及以上住宅或商业用房的则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尾款 尾款是用来保证卖方能在交房前及时地结清水电等其他公用事业费和物业管理费,其性质相当于“保证金”。还有一点就是如果在二手房交易中还涉及房子的装修以及各房间里的家具、家用电器,那么这笔尾款还可以保证卖房者能在交房时把家具和家电都维护得完好无损。
1、提交二手房贷款所需材料 买房人需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或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仅限已婚或离婚人士)、收入证明、6个月内银行流水、贷款银行储蓄卡,同时也要提交购房合同,即《存量房买卖合同》。 2、银行对申请贷款房屋进行估价一般,银行会交由专业的机构进行评估。 3、银行审批 审批通过后银行会出具批贷函,向卖方证明银行同意放款给购房人,卖方可放心将房屋过户给购房人。 4、过户 在实施了不动产登记制度后,现在过户时,仅需要买卖双方本人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将原来的房产证换成不动产权证,不动产权证上直接登记购房人的名字就可以了。 5、将不动产权证交给银行做抵押 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不动产登记证明》,用以证明此房产上有银行的抵押权,一般银行会交给专门的机构代办房屋抵押事项。 6、银行放款 经贷款行同意发放的贷款,办妥有关手续后,贷款行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将贷款一次或分次划入售房人在贷款行开立的存款账户内。
买二手房要缴纳的费用如下: 1、首付和契税 首付和契税政策同上。由于二手房有评估价,因此,二手房的净首付=实际成交价-可贷款额度。 比如,总价100万的房子,评估价90万,低首付比例为30%,其可贷款额度为63万【即90万*(1-30%)】,则其净首付为37万。 2、税及附加税 房屋两证满2年,免征。未满2年,按照5.6%的税率征收。 3、中介费 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中介为买方提供了服务,因此要收取一定的服务费。一般为房屋成交价格的1%-3%。 4、贷款担保费 房贷担保费指银行一般为了规避房贷风险,需要借款人提供专业的担保公司,由他们为你提供担保所支付的费用。暂没有收费标准,几百几千都由中介开。 5、个人所得税 一般征收房屋价款的1%,或者两次交易差额的20%。满五的房子,免征个税。即该房屋为出售人的住房,且两证满了五年,则可以免征个税。 6、交易手续费 按照房屋的面积来征收,住宅一般为4-6元/平方米。 7、印花税 住宅免征。 8、其它 权证印花税5元/户;权证登记费,住宅80元/套,非住宅550元/套。
1.看装修 为节省成本和入住时间,很多购房者选购会选购带有装修的房子,但同时装潢越为精美的房子越容易掩盖房屋本身的样子。 购房者可以从两个方面入手:第一看房屋的本身格局,看各大功能区域(卧室、客厅、厨房、卫生间等)是否实用、雅观。其次,要求房主出示原始房屋结构图,了解房屋是否做过结构性改造,如有必要可在签订合同过程中注明如果由于原房东进行房屋改造产生的房屋质量问题需承担相关责任。 2.看角落 首先看墙角,如果墙角存在不平整或潮湿、龟裂的现象,就意味着房屋可能渗水。其次看墙面和墙角之间是否存在裂缝,若裂缝与墙角呈45度斜角或者与横梁垂直,说明房屋可能存在结构性质量问题。 3.看屋顶 漏水问题是二手房最常见的问题,而观察屋顶是检验楼上是否漏水最简单的步骤。除此之外,还可以通过检查房屋墙壁、墙角、天花板有没有渗水现象及阳台、卫生间附近的地板有没有潮湿发霉的现象来判断房屋漏水情况。 4.看水电气 看水不仅要看厨房、卫生间的水龙头是否有水,还要观察水质、水压,了解水费等问题;看电主要是看供电容量、电路、电闸分布等情况;看气要看天然气是否能用、如何用以及管线是否通畅,存在安全隐患等;有线电视、宽带、暖气的使用情况也是需要购房者加以了解的。 5.看管线排布 管线排布一般作为隐藏工程,很难被一眼看出,但如果出现问题很容易影响正常生活。并且老旧的房子电路分配简单、电线老化、违章布线等也是普遍现象。购房者可以要求原房主出示装修时的管线图纸,以方便出现问题及时整修。
一、信息配对买方看房 首先要明确自己买房的需求,根据需求寻找现阶段适合自己的房子,切忌一时跟风昏了头,房子单价总价都要考虑,不要超过自己的支付能力。当然在看到好房源时也不必过于执着原先设定的条件,看情况适当调整,因为没有满足需求的房子,应该允许多少存在一些偏差。 二、产权调查 产权调查一定不可忽略,得留意一些产权不明的二手房。如果你只是跟房屋使用权人进行交易,而没有了解到房屋的真实产权,即使你交付了全部房款,也无法办理产权过户。夫妻共有房产,正在出租的房屋,产权归单位的房子,被抵押拍卖的房子等都不能交易。 三、双方交谈交纳意向金 “意向金”是指买方为能更快找到理想物业,在购房目标明确后,拟定区域、面积、价格、标准等,预先在信得过的中介公司交“意向金”并签订期限。中介收取“诚意金”后,有针对性的为买家寻找理想的房子。如在约定期限内没找到合适的房子则退还款项。 四、买卖双方签约 签《买卖合同》是购房环节中重要的一环,条款都必须认真思考谨慎拟定详细阅读,错漏一个地方都不行。房屋总价、违约金、滞纳金、交房时间、过户时间、税费支付、付款方式、物业交接等都必须白纸黑字写清楚。 五、买方交定金 所谓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的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者订立后履行前,按照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不超过20%),预先给付对方当事人的 或其替代物。 二手房 六、卖家办理抵押注销手续 在二手房交易中有相当一部分房产是抵押房产。由于房产证不在业主手中,在交易时涉及向银行赎楼问题。卖房人无法自行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买卖双方及保证机构可在“划转协议”中选择不同的抵押注销途径。若无法解除抵押,双方应解除合同。 七、买方办理银行按揭手续 购房者如需贷款的,还应在办理过户手续前办理银行贷款相关手续,等审批通过后再办理过户手续,千万不可贷款审批还没通过就先办理过户手续,万一贷款审批没有通过,买卖双方都将陷入很被动的局面。 八、买方打首付款 购房款分批支付主要目的在于减少风险,以防在交易过程中发生意想不到的损失。一般签约当日首付30%,取得收件收据时支付60%,产证办理完毕支付后10%。买家和卖家在签合同时一定要事先商定好付款方式和额度,白纸黑字写清楚。 九、双方办理权属转移 (1)完税 买卖双方需到地税局办理手续,买方缴纳相关税费 (2)办理过户登记 双方持买卖合同和相关证件及材料到交易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十、卖方交房给买方 买方收楼时得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逐项对房屋情况进行检查,设施设备细清点,质量问题细排查,收楼证明备齐全,有任何问题须在收房之前与前业主协商,确定责任方,以免收房后扯皮。 十一、买方领取房屋权证 办完权属转移手续后,在房地局规定时间内持完税证明等文件及规定的其他证件,到房屋所在地区县权属登记部门申请领取房屋权证,同时房屋权属登记部门向卖房人发放“办结单”。 十二、银行放款给卖房人 保证机构根据卖家手中的“办结单”,通知银行将“专用账户”内资金划转给卖家。自行划转资金的,可在此时将尾款交给卖方,因产权已转移到其名下,也可留部分尾款,等物业交接完后结清。 十三、物业交接 审查所买房屋是否欠缴物业管理费、水电气暖、公共维修基金等应缴费用之情形。拿到钥匙后记得先换锁,好留下各种费用结清的收据、复印件等。 十四、买方支付末期房款 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往往有留有部分尾款,用来保证结清水、电、煤气等公用事业费,以及物业管理费,同时还能对赠送的装修部分以及家具、家电的完好等起到相应的保障作用。
一、信息配对买方看房 首先要明确自己买房的需求,根据需求寻找现阶段适合自己的房子,切忌一时跟风昏了头,房子单价总价都要考虑,不要超过自己的支付能力。当然在看到好房源时也不必过于执着原先设定的条件,看情况适当调整,因为没有满足需求的房子,应该允许多少存在一些偏差。 二、产权调查 产权调查一定不可忽略,得留意一些产权不明的二手房。如果你只是跟房屋使用权人进行交易,而没有了解到房屋的真实产权,即使你交付了全部房款,也无法办理产权过户。夫妻共有房产,正在出租的房屋,产权归单位的房子,被抵押拍卖的房子等都不能交易。 三、双方交谈交纳意向金 “意向金”是指买方为能更快找到理想物业,在购房目标明确后,拟定区域、面积、价格、标准等,预先在信得过的中介公司交“意向金”并签订期限。中介收取“诚意金”后,有针对性的为买家寻找理想的房子。如在约定期限内没找到合适的房子则退还款项。 四、买卖双方签约 签《买卖合同》是购房环节中重要的一环,条款都必须认真思考谨慎拟定详细阅读,错漏一个地方都不行。房屋总价、违约金、滞纳金、交房时间、过户时间、税费支付、付款方式、物业交接等都必须白纸黑字写清楚。 五、买方交定金 所谓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的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者订立后履行前,按照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不超过20%),预先给付对方当事人的 或其替代物。 二手房 六、卖家办理抵押注销手续 在二手房交易中有相当一部分房产是抵押房产。由于房产证不在业主手中,在交易时涉及向银行赎楼问题。卖房人无法自行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买卖双方及保证机构可在“划转协议”中选择不同的抵押注销途径。若无法解除抵押,双方应解除合同。 七、买方办理银行按揭手续 购房者如需贷款的,还应在办理过户手续前办理银行贷款相关手续,等审批通过后再办理过户手续,千万不可贷款审批还没通过就先办理过户手续,万一贷款审批没有通过,买卖双方都将陷入很被动的局面。 八、买方打首付款 购房款分批支付主要目的在于减少风险,以防在交易过程中发生意想不到的损失。一般签约当日首付30%,取得收件收据时支付60%,产证办理完毕支付后10%。买家和卖家在签合同时一定要事先商定好付款方式和额度,白纸黑字写清楚。 九、双方办理权属转移 (1)完税 买卖双方需到地税局办理手续,买方缴纳相关税费 (2)办理过户登记 双方持买卖合同和相关证件及材料到交易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十、卖方交房给买方 买方收楼时得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逐项对房屋情况进行检查,设施设备细清点,质量问题细排查,收楼证明备齐全……有任何问题须在收房之前与前业主协商,确定责任方,以免收房后扯皮。 十一、买方领取房屋权证 办完权属转移手续后,在房地局规定时间内持完税证明等文件及规定的其他证件,到房屋所在地区县权属登记部门申请领取房屋权证,同时房屋权属登记部门向卖房人发放“办结单”。 十二、银行放款给卖房人 保证机构根据卖家手中的“办结单”,通知银行将“专用账户”内资金划转给卖家。自行划转资金的,可在此时将尾款交给卖方,因产权已转移到其名下,也可留部分尾款,等物业交接完后结清。 十三、物业交接 审查所买房屋是否欠缴物业管理费、水电气暖、公共维修基金等应缴费用之情形。拿到钥匙后记得先换锁,好留下各种费用结清的收据、复印件等。 十四、买方支付末期房款 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往往有留有部分尾款,用来保证结清水、电、煤气等公用事业费,以及物业管理费,同时还能对赠送的装修部分以及家具、家电的完好等起到相应的保障作用。
一、对交易房屋产权进行调查。 购房者需要对房屋产权完整性、真实性、可靠性审核,在过户之前看好房屋产权证上的业主姓名与售房者是否相符,是否有抵押或共有人等。 二、买卖双方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 无论是房产赠与还是买卖,都需要进行房产转移,转移双方当事人都必须签订书面转让合同,也就是二手房买卖合同。二手房买卖合同之中,必须包括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房地产权属证书名称和编号,房地产坐落位置、面积和界限,土地宗地号,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及年限,房地产的用途或使用性质,成交的价格及支付方式,房地产交付使用的时间,违约责任,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三、评估房产。 正常情况下,房产评估需要找评估公司,此过程大约要5~7个工作日。 四、办理贷款。 若购房者办理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组合,需要同时向公积金和银行进行贷款申请;若只申请商业贷款(按揭贷款),只需要向银行进行贷款申请即可。此过程是二手房交易中耗时长的阶段。贷款办理下来后,要注意注销该物业的他项权证。 五、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过户申请。 二手房买卖双方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拿受理单。 六、房地产管理部门核查。 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在1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受理的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屋进行现场勘查和评估。 七、缴纳契税等二手房交易税费。 八、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新的房屋产权证。双方当事人应凭过户手续,到房产管理部门领取房地产权证书。
房产评估是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必须要经过的一个环节。简单来讲,我们购房者如需办理按揭贷款时,银行需要根据房屋评估报告,才能按规定的房价百分比,提供给购房者贷款。另一方面,如果我们在出售房屋前,通过房产评估精确估价,也能对所卖的房子心里有个谱,利于我们尽快出售。一套旧房价值几何,可不是评估师凭经验“毛估”出来的,必须有一整套计算操作办法。主要采用“市场比较法”,通常选择三套符合以下要求的可比物业:与需要估价的房屋地段相近、成交时间相近、物业类型相同、房型相同、物业建筑年代相近、结构相同、权属相同、价值相近。
二手房砍价一定要找对砍价对象,不要和中介过多纠缠,因为你交易的对象是卖家,所以应该尽量多和卖家交涉。二手房卖家是一个个散在的个体,每个卖家都有各自不同的情况和不同的心态。因此,对于买家来说,砍价要因人而异。根据卖家出售房产的目的和房源特点不同,要制定不同的砍价策略。 “非改普房”价格易松动 “非改普房”指的是,那些由于普通住宅的标准发生了变化,按原来的标准算应该属于非普通住宅,而按现在的标准算却变成了普通住宅的房源。在交易时,卖家会因为“非改普”而节省很大一笔税费。因此,这类房产的价格容易松动。 在议价过程中,买家可据此要求卖家做出让步。至于可以要求卖家做出多大程度的让步?一般在5%-10%左右为宜。因为,这部分物业总价不算太高,一直都是市场比较受关注的房源,卖家不太会愿意做出限度的让步。 豪宅价格难砍 目前,就非普通住宅而言,买卖双方的心理差距较大。因此,砍价幅度不宜过大,否则成功的可能性很小。如果遇到合适的房源,建议在充分了解市场行情的基础上,可确定总价5%左右的议价幅度。 备足现金可捡到便宜货 市场上一直都不缺少急售房。急售房的出现一般是由于财产分割、资金短缺等原因所造成的。为了达到快速收回现金的目的,其报价一般低于市场平均水平。 在以往市场行情好时,这类房源只要一上市,便会有人接手,故没什么议价空间。而现在,由于市场观望氛围浓,成交不活跃,倒是给买家留出了一定的还价空间。不过,成功还价的前提是要备好充足的现金。因为,卖家急需的正是现金。 但是,需要提醒的是,急售房再次下调价格的空间已不大。因此,买家不可狮子大开口。否则,会丧失良机。 如果卖家是一个有经验的投资客,那么,可以大胆地与之讨价还价。先杀个25%-30%,可能他们会说你乱砍价,不要理会他们。你只要留下自己的电话号码,他们会打电话找你的。因为,他们对市场行情最为了解,知道该在何时做出让步。 跟此类投资客打交道,买家要做的就是要细致了解市场行情,才能不被这些有经验的投资者所忽悠。
一、看房不光看表面,也要看权利是否有瑕疵 在实际房屋交易过程中,很多人往往只查看了房屋的位置和内部结构,却忽视了一些重要信息,比如房屋是否仍在租,又或者房屋是否被抵押、查封等。 如果要购买已经出租的房屋,承租人就需出具一份“放弃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书面承诺。另外,别忘了核实该房产是否涉及诉讼,以免房子突然被查封,同时要查清楚房产登记人的户籍信息,防止以后无法迁移户口。 二、对房屋产权的调查核实,有无其他产权人 根据规定,房屋买卖合同应当要经过全体产权人签字才能生效,或者即使产权人没有签字,但事后明确追认的,合同依然有效,否则合同将因为侵害了部分产权人的合法利益而归于无效。 不过,可能会出现这种情况:房屋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夫妻一方单独带着买方看房签约,并将配偶的名字也代签了。履约过程中,由于房价上涨过快而不想卖了,夫妻二人可能会唱双簧戏,以不知情为由起诉,要求确认合同无效。所以,签约时还是让所有权利人都到场签字才行。 三、防范“一房二卖” “一房二卖”是指出卖人先后或同时签订了两份房屋买卖合同,将同一房屋出卖给两个买受人的情形。 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约定好双方的违约责任,通过约定适当的违约责任而增加卖方的违约成本,从而减少“一房二卖”的风险。 其中,最简单有效的办法就是增加定金的数额(不能超过房屋成交价的20%),以便违约时可以使用定金罚则。 四、警惕卖家拖延接受付款的行为 如果买方准备好首付款,通知卖方收款,而卖方以出差、不便等理由,一直没有提供账户接收款项,此时买方一定要小心,因为这可能是圈套,卖方可能是为了拖延你的付款时间,等到达成迟延付款解除条件,卖方就可能会起诉你迟延付款。 如遇到上述情况,买方可通过录音录像、发书面催告函、通知中介将该情况备案等方式保留证据,证明自己主动付款的事实,方能破解卖方圈套,当然也可以使用资金监管。 五、警惕卖方主动示好,给予宽限 双方在履约过程中,卖方若主动给予买方宽限,但仅不限于宽限付款时间,可能凡是买方义务,卖方都主动宽限或放任买方超期的,买方需谨慎。 表面宽限,实际可能是在引诱买方迟延履行义务,买家如果确实遇到履约困难,且对方同意宽限,建议签补充协议确认。
如果房屋户型是独一份的,没有其他人销售,那么卖方定价的自由度可以更高一些了,因为没有房源会跟你形成直接的对比。而只要你的房源价格不是太离谱,你就有可能成交; 如果还有其他相似房源在售,卖方要关注相似房源的挂牌情况,看自己的定价是否过高。
一、将赎楼款项交给第三方 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把赎楼相关情况写清楚,赎楼的款项作为定金交给第三方托管办理。 卖家委托中介或者其他买家信任的第三方办理赎楼及过户手续,并公证授权委托书。 买家应当在交付赎楼款前查清卖方的银行按揭账号,要求卖家将该按揭账号及密码托管第三方,通过该账号支付赎楼款,尽量避免通过现金直接支付给卖家本人。 二、赎楼有哪些潜在风险? 1、如果卖家在赎楼后发现近期楼价大涨,前者很可能会以各种借口推延过户,并将房子转卖给出价更高的人,待收到钱后退款给当初的意向买家。 2、买方为卖方赎回楼之后,法律上产权在过户前仍属于卖家。如果此时卖方“一房二卖”将房子又出售给其他人,很可能会导致买方遭受损失。 3、如果房屋卖家本身还有其他债务,那么在房产被赎回后,其他债权人很可能会追索起诉到法院并要求法院查封冻结该房屋。
二手房交易流程:一、找房看房 通过网络或者中介寻找合适的房源,并去实地看房,了解房源详细情况,考察房源的真实性和卖方的合法证件。 二、签订合同并缴纳定金 买家与卖家在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二手房交易合同,并缴纳部分定金,合同需要详细规范双方行为,以免产生遗留问题。 三、办理贷款手续 买卖双方签订完房屋买卖合同后,买卖双方需共同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银行对贷款申请人信用审批后,会通知双方完成产权变更,买方领取房屋产权所有证后,要在银行的陪同下办理他项权利证,他项权利证下发后,银行将一次性向房主发放贷款。 四、办理过户手续 签订合同后,买卖双方共同到房产交易中心提出申请,接受审查。相关部门会对根据房屋情况准予办理过户手续。 五、交纳税费 需要根据房屋面积、房产证年限和套数来进行各类税费的交纳。 六、办理产权手续 买卖双方在完成房屋产权变更登记后,将交易材料上交给发证部门,买方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 七、付清余款并交房 买方付清房款,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交房之日前的所有费用,如水费、煤气费、电费、物业费等,交易完成。
以下几种二手房不能交易:1、没有房产证 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人享有房屋所有权的凭证,目前二手房通过房产证来进行交易时一种合法的方式,如果没有房产证,那么二手房不能交易。 2、村证房 村证房是农民在集体土地上建造的房屋,理论上只允许在村集体内部流转,不能对外出售。村证房交易无法解决落户、子女上学的问题,而且不受法律保障。 3、共有财产只有一人出售 房屋所有权人和房屋所有权共有人不是一个人,必须征得所有共有人的同意,如果只和其中一个签约,合同无效。 4、在出租期间的房源 相关法律规定买卖不破租赁,如果房子在出租期间是不能进行交易的。即使进行了交易,新房东也只能等租赁合同到期后,方能正式入住。 5、被抵押或者被查封的房源 被抵押或者被查封的房源是无法进行过户的,如果不了解情况签约付款,会蒙受巨大的损失。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被继承人以遗嘱的方式安排房产的,只要符合法定条件,就应该按照被继承人的遗嘱分配房产。如果被继承人在遗嘱之外还有房产未处理的,那么这部分房产则按照法定继承情况处理。已经按照遗嘱单独继承了遗嘱中所涉及房产的继承人,仍然有权利参与法定继承的房产分配,除非遗嘱中明确表示该继承人不得再继承遗嘱房产之外的房产。
遗 嘱 <br/><br/>立遗嘱人:李××,男,××年×月×日出生,汉族,现住 * * 市××路×号×室,身份证号:××××。 <br/><br/> 我今年78岁,在立遗嘱时精神清醒,由于年事已高,并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等疾病,可能发生意外,故立遗嘱,由于我握笔困难,由刘应良律师代我起草本遗嘱,由湖北诚信联合律师事务所刘应良律师、陶小平律师进行见证。遗嘱内容如下: <br/><br/> 1、将我位于 * * * 市××路×号×室的房产一栋(房产证号:××××)由儿子李××继承。 <br/><br/> 2、除上述房产外,我其余的财产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进行处理。 <br/><br/> 3、我指定刘应良律师作为我的遗嘱执行人。 <br/><br/> 5、本遗嘱一式三份,我本人、遗嘱执行人、湖北诚信联合律师事务所各保管一份,继承开始时由执行人负责实施。 <br/><br/>立遗嘱人:李×× <br/><br/>代书人:刘应良律师 <br/><br/>证明人:王××<br/> 在场人:张 * *<br/><br/>时 间:二00九年**月**日
对房产,要写明详细地点,日后归何有所有.<br/>对不动产,写明归何人所有就可以了,遗嘱的形式本身并不重要,建议进行公证,公证人员会帮助立嘱人完成,且,经公证的非经另一份公证不能撤消,其他形式的证明其是否有效是关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继承。生前立下自书遗嘱,指定由原告一人继承涉案房屋。自书遗嘱所立程序及表现形式均符合法律规定,故该自书遗嘱依法成立,应受法律保护。现已离世,原告作为法定继承人,依据生前所立遗嘱主张继承涉案房产中所占份额的诉讼请求,理由充分,法院予以支持。 告在涉案房产中所占份额较多,从有利于当事人生活便利、生活习惯等情况考虑,涉案房产归原告吴某1所有较为适宜,但应按被告应继承份额予以折价补偿,即原告应当按照涉案房产价值60000元的1/10折价补偿被告吴某3金额6000元。
我认为地下室作为房产附属设施是成立的,卖房方不具备主体产权资格,可向具有主体资格的部门主张权利,也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首先你们的宅基地交易行为是合法的,其次,想证明你们已经是该宅基的使用权人,必须找到相关证人,这里有:1、当时你们交易时给付钱是否给别人手,当时有没有中间人给说和的?2、你们盖房时购买房屋所需的材料证明,建房图纸、规划、施工相关证明;3、如你们有房产证那就更好,如没有,有没有相关部门对你们的罚款证明。再次,这个事,最好让他们起诉,你们没有必须进行主动诉讼,先找证明再说。如果你们能找到以上证明并能够证明你们有交易行为并在该宅基上建房,法院会支持你们的。
对方房产证到手是办理过户至你们名下的前提条件,否则合同客观不能履行。而在等待的过程中不免一些风险。你们在法律上不算是业主,对房屋不享有物权。 <br/>具体见本人网站
违约金是您与卖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的,您看下合同中是否有违约金的条款。至于“如果房子是夫妻双方共有的,合同只有一人签字 ,合同是否有效。”的问题,本人认为:如该房产登记在出卖人名下,在房屋买卖交易过程中,买受人对于房产出卖人是否有权处分房屋,仅负有形式审查的义务,根据物权公示原则,买受人有理由相信该房产的出卖人有权处分该房产 。
对于你的这个二手房交易官司的问题,你支付违约金是必然的。但是根据《合同法》第114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因此你可以向法院请求减少违约金的赔偿。具体的可以咨询一下当地律师。
看你们商品房买卖合同上是如何约定的,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会有你够买的这套房屋的详细信息,包括小区名称,楼层,门牌号,面积以及金额等。像这种情况很难跟开发商协商解决,最好的办法是通过诉讼来解决。在开发商面前,购房人是弱势群体,开发商会找各种理由来打压购房者。面积缩水以及楼层的变化已经严重侵害了你的合法权益,建议你请律师帮你维权。可以查一下五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自己查不了也可以让律师帮忙查,通过这五证可以很清晰的看到开发商开发这个楼盘的详细信息,包括楼层一共是多少层。
四川毫达律师事务所谭秀建律师(028-89824089)为你分析:<br/>1、适用法律错误,现行有效的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济合同法已经失效。<br/>2、房屋坐落具体街道、门牌号等位置不详;<br/>3、出租方出租该房屋的权利来源不清(无所有权或者转租权表述);<br/>4、合同解除条件约定和违约责任约定不清;<br/>5、房屋交付设施、设备及现状,缺少明细清单;
代理人签定买卖合同以及办理过户手续,须具备公证委托书才可以。<br/> <br/>可能情况特殊暂时无法到场,那么代理人可以先将收到的定金交到中介代管,签署合同,但也要一份房东手写的授权委托书。<br/> <br/>定金代管可以保证你的安全!
你好,协商不成起诉处理,准备以下材料:<br/> 1,起诉状,弄清楚对方的基本登记信息,可以自己写也可以找律师代写;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复印副本;<br/> 2,准备证据,你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和对方发生纠纷的所有对你有利证据及复印件、及其他可能对你有帮助的证据及证人名单等<br/> 3,带上诉讼费;到法院立案庭立案。<br/> 第一百零九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br/>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br/> 第一百一十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br/> (一)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br/> (二)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br/>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1、如果不打算为难这个人的话,建议你先将房子收回(根据实际租用情况收取房租),相当于你说的第三条。<br/>2、租赁其间。租户有权优先购买。也就是说,如果你要卖铺子,必须先通知租户,如果他不要,你才能卖给其他人(他有优先购买权,必须的)<br/>3、如果实在谈不拢,就起诉他吧。。<br/>收房子,再出租,麻烦最少。<br/>希望能够帮到您!<br/>回答来自:"百度房产交流团"、"商业理财知万家"<br/>敬请关注!
我国一般"房地合同",即权利人拥有房屋所有权及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像你这种情况,他方没有房产证肯定无权将房产证过户了,你有房产证一般来说可以卖房,但具体怎么操作,还要到你们房管部门及土地部门去征求意见,因为很特殊,私自操作,都违法.
。。。。。。商品楼滴意思吧?我乱港滴,莫做我指望。 <br/> <br/> <br/> <br/> 查看原帖>>
老大啊<br/> <br/>你就是悬赏500元大家也不能帮你解决啊<br/> <br/>咨询律师吧
这应该双方协商吧,不知道所定的合同是否是有效合同,如果定的合同不受法律保护的,也就是无效合同,根据法律规定,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不能随意买卖,要具备一定的条件,必须是符合申请宅基地条件的人才能购买,且需要审批并重新办理宅基地使用证(土地使用证)。你的宅基地不是合法取得,你没有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将来拆迁时,也不能得到拆迁补偿。但因此给你造成的损失,出卖人应当赔偿。
不是的,签合同并取得产权的人是该房产的产权所有人。户主是指在取得产权后把户口迁进房屋的人可以做户主,户主可以是跟房屋产权所有人有直接亲属关系的人,比如:父母或子女,他们其中任何一个人都可以单独做户主(在该房屋内无其他户口的前提下)。不知道此回答是不是你要了解的内容。
你的要求完全合理。 <br/>如果是在合同中签订了违约行为的处理办法,你完全可以要求买家赔偿定金的10%。因为是对方违约了,定金的作用就是防止买卖双方违约设定的。
可以协商,将价格降低,不行去法院起诉,可是你要有他当时没有向你说明变电站的事,比如有录音等等。
购买价格是双方自愿定价,市场经济,愿买愿卖。无法维权。满意采纳为答案并作出评价谢谢。
以不知情为由主张欺诈,理由不是很充分。所以最好还是从主体权利、合同内容上找出一些合同不能成立或者不属于合同限制的一些方法。否则的话,就可以认定违约,需要承担责任。详询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