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还是已购公房? 现在五年内转手的,都要征营业税的,如果你的可以卖,肯定会有营业税. 理论上的转按揭是原买房人(即借款人,同时为抵押人)将房子转让给下一个买家(称买受人)时,将该房屋上的借款同时转移给买受人,即买受人买下房子的同时,也承担下原来的按揭供楼义务. 实际中,如卖方的房子在按揭中,又要转让,应先提前清付银行按揭款(可能会有担保公司的介入),如买方需按揭,由买方申请银行货款.通常这也叫转按揭.
1.房产买卖有效.有契约,有实际的居住行为,说明该契约双方已经认可,并且开始执行. 2.96年办理的契证,只要当时办理程序对,就是有效的.对于补办房产证的问题,当地政府是有过错的,可到当地政府申请吊销此房产证. 3.打官司的胜率比较高,但建议你们通过双方的老人或者长辈和朋友商量解决,打官司是双方输钱输亲情又输人,不到万不得已不要打官司.
除了冰茱的方法。最好是以公有住房(房改房)出售的方式出售给员工,这样单位不用缴税和个人得到福利。
如果符合条件刚同时收取. 1. 5.5%指的是营业税,营业税是在产权证或契税发票下发时间不到五年的情况下收取的.也就是说只要产权证或者契税发票下发的日期超过不年刚不用交5.5%的营业税.还有一种情况也不用交5.5%的契税,哪就是房改房在第一次出售时也不交5.5%的营业税. 2. 20%指的是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是由卖方交付的,计算方法是:用(现在的售价-当时的购买价-当时办产权的契税费用)*20%=个人所得税. 如果装修费用有发票的话,也可以减去,减完之后再乘以20%.个人所得税还有一种收取方法,哪就是在找不到原值发票的情况下按成交额的1%收取. 我建议如果你的房子涉及到20%的个人所税你最好先算一下哪种方式省钱.然后再交哪种.
我做房地产销售一年多了,这个问题我可以回答: 一、未满18周岁,不可以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二、未满18周岁,可以购买商品房。 三、只要你能拿出你和孩子的关系证明,绝对是可以换名字的;同时,如果你所购买的楼盘不是特别的热销,换名是完全可以的。 我在经济房项目做了半年,没有达到18周岁是绝对买不到的,但是在商品房这一块,是绝对可以的。我曾经给一个客户办理过手续,他的孙女才5岁。
经济适用房只能出售给具有购买经济适用房资格的人,要是想做商品房卖的话,还要补交综合地价款,之后就可以做商品房卖了.
才10分.呵呵 营业税5.5%.契税1.5%.印花税0.1%.个税按着1%比较合算.大概就是这么多了.这是普通住宅的.非普通的较多. 你要是觉得有怕有什么风险.我们公司可以帮你做
房产证是开发商负责给你办的,具体应找开发商,你找物管处没用.还有,各个城市办房产证的手续也有些不同,不知你在那里,已经办了什么手续,所以你的问题不好回答. 其实,房子并不是交清了房款就马上可以办房产证了,可能开发商那边需要时间统一办理,建议你找开发商问清楚.
1、立下契约了,房屋买卖成立。欠钱只是经济纠纷,和房屋买卖是两回事。除非契约写明了需付清款才有效。 2、96年办理的房屋契证是有效的,但我不清楚其妹是如何办理的房产证。因为房产证的办理需交回原房契。 3、事情你还没有说清楚,估计如果打官司胜占多数吧 你最好拿上有关证据找律师咨询一下,在这里,你讲不明白,答者也看不清楚,回答也会与事实不符
房产是实名财产,原则上,在谁的名下,谁就有处分权。 建议:一定要签一份房屋出售购买协议,特别约定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限,比如要求在07年的XX月之前办好过户手续,另外约定违约条款。并办理公证。
父亲给你的房子,做好办个公证,但是需要办理过户,这样产权才在你的名下。但这样交的费用和你购置新房产的过户费用不同。
开发商过给你的已经交了你当然不用交了 你在过户给别人,当然要再教了
普通住宅是房价的2%契税+2%维修基金、小高层是房价的2%契税+3%维修基金、高档住宅、商住、超过144平米(含144平米)的房子交4%契税+3%维修基金。
需交纳的税费是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属登记费。 契税金额是房价的2%; 印花税金额为房价的0.05%; 交易手续费一般是每平方米2.5元; 权属登记费100元到200元之间
房屋所有权证办理本就应该建立在登记人完整拥有土地使用权基础上,房屋所有权证的登记成立意味该房屋手续上完全齐备,就算没立刻办理出土地证,也只是手续上的先后问题,不应有什么“没有使用证申请手续,违法占地”等。 建议你应该把问题咨询当地律师,他们能帮你调查当地政府环境,作出正确的形势判断。
不需要中介就可以自己直接办理。买卖双方持身份证和买卖合同三份(建委备档一份外,买卖双方各持一份),到房屋的所在区的建委,办理过户就可以了,除了契税以外还有其他的税费需要交纳。注:在过户前查看以下卖方是否已经把物业和供暖、有限电视、上网的费用已经结清,省着到过户完又出现新的问题!
我们这里: 营业税:成交价*5.5% 交易契税:房地产评估价*4% 印花税:二手房成交价*0.05% 交易费:房地产评估价*0.5%(住宅是6元/平方米) 证件工本费:80元 个人所得税:(成交价-当年购入价-装修费-契税-印花税....)*20% 如果要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还要80元 除了印花税和工本费外一般都应该卖方交,但是事实上都是买方交,卖方只要到交易中心签个字,拿了钱,其他就是买方的事了。
女方是否可以在没有男方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到房产局办理过户手续? 不可以。 房产局是否会给于办理?不会,房屋买卖需要当事人亲自过场,不能亲自到场,需请他人代办的,需要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
你的房子是公共财产不能过户到你名下,因为是集体产权。
xiaoying:你好! 你可以根据这个公式计算: 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 面积误差比=───────────── ×100% 合同约定面积
2400-3000元 这个价格算低了吧。 我觉得房价这几年已经涨过的,今后几年应该是保持平稳,小幅度上涨,因为国家政策一直在打压。没怎么大涨的,会以比较大的幅度涨,因为有这个需求,并且地区差异会平衡。国家政策打压是打不过经济自然规律的。 我不是什么专家,但我跟你讲讲普通市民这几年的经历。 我在福州,是公务员,普通小科员。三年前工资在1500左右。那时房价市中心也就3000。现在工资涨到快2000了吧。房价市中心应该要6000。 福州是一个经济很一般的城市。
dear:你好! 交房的过程中应该注意: 一、交房资格 需单体验收备案。许多购房者经常有这样的困惑:开发商都开始交房了,可是小区的道路还在施工,绿化还没做好,公建设施还未启用,有的甚至还没有通水通电。这样的房子能交给业主入住吗?开发商究竟开发建设到什么程度才有资格交房?根据我国的《合同法》、《建筑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都规定了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而我国目前规定的房屋经过验收和验收合格的标志是取得《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因此,不管买房人和建设单位在买房合同中是否约定将建设单位取得《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作为交房条件,建设单位交房时都应提供。否则,购房者有权拒绝收房,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开发商承担。同时,根据《消防法》的规定,单体必须经过消防验收,才能交付使用。另外,根据建设部《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第三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向用户交付销售的新建商品住宅时,必须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因此,提供“两书”也是开发商交房的必备条件。 对于具体的交房条件,购房者可与开发商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其附件、补充协议加以约定,如将公共配套设施验收合格(包括水、电、煤气、宽带、有线、安防、绿化、道路、电梯等)作为交付使用的条件,同时在合同中约定开发商未达到交付使用条件时的违约责任。 二、交接程序 先验房后办手续。目前开发商和业主的入住交接程序大致相同,一般分以下几个步骤: 1、预检整改。在还没有与业主交接前,开发商一般会委派工程部、客服部、物业公司组成内部验房团,对即将交付业主使用的房子进行预检,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经过预检后,开发商将钥匙移交给物业公司,由物业公司安排业主验房。 2、寄发通知。开发公司售楼部一般根据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日期,提前半个月或一个月寄发《入住通知书》或《入伙通知书》等交房通知,有的同时还打电话通知业主。此时,业主最好要按约前往。因为合同中一般约定,如果业主未能在约定期限内前去验房,视同同意交接。如果无故不交接,有的开发商还将从合同约定的交接日起,按日收取万分之一至万分之三的保管费。业主如遇出差在外或有特殊情况不能按约前往,最好书面通知发展商,并说明原因。 3、确认身份。业主应该根据入住通知书的要求,携带相关资料到售楼部确认身份,并联系验收交接事宜。这些资料一般包括:入住通知书、买卖合同或预售合同、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家庭成员照片(物业建档客户资料用)。如果委托他人验房,被委托人在持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的同时,还需出具业主的《授权委托书》。 4、验房移交。物业公司指派一名相关人员陪同业主现场验房,若验收合格,业主须在《楼房验收交接表》上签字认可,领取房屋钥匙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户手册》等资料,同时须按规定缴纳有关费用。若验收不合格,业主应将不足事项明确记录在《楼房验收交接表》上,可暂不办理入住手续,再次交接时间由双方另行约定,但一般不应超过30天。 提示:目前有些开发商在房屋交接过程中,往往让业主先交费用及其他手续后再验房,给日后的纠纷埋下隐患。为避免出现这种情况,业主应坚持先验房、后办理手续。 三、纠纷处理 及时索赔或解约。如果开发商在不符合交房条件的情况下交房,业主及时采取行动,有的还天真地认为开发商在不具备交房条件下而交房是违约行为,权利是要靠自己主张,如果购房者不提出、不主张,甚至以为先住进房子再说,却不知道这种做法已放弃了自己的权利,等于默认了开发商的违约行为。对开发商的违约,分不同情况购房人享有合同撤销权或索赔权。 (1)对于合同撤销权,《合同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目前法官通常会认定购房人收房就是购房人以自己的行为放弃了合同的撤销权。 《合同法》第九十五条规定:“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具体到房地产纠纷,根据去年6月1日起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本条中的三个月和一年这两个期间均属于除斥期间(不因任何理由中断和延长的期限),它们是不变期间,不同于诉讼时效,不存在期间的终止、中断和延长的情形。只要期限届满,解约权人不行使解除权,该权利即归于消灭。 通俗地讲,开发商延期交房的时间达到合同约定的解约条件,购房人开始享有法定解约权,同时,从该日起的解约权也进入了一年的除斥期间。如果购房人在除斥期间过后再向法院提出解除合同,其解除合同的诉讼请求将得不到法院的支持。如果在购房人享有解约权之日起的一年内,开发商催告购房人行使解约权,则购房人在收到催告之次日起三个月内应行使解约权,过了三个月购房人再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同样不会得到法律的支持。 (2)赔偿损失:依据高法的司法解释规定,在开发商存在如下行为时,购房人依法可以解除合同并可以要求 :1.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2.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3.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4.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5.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6.房屋主体结构不合格或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7.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的;8.由于开发商的原因,逾期办理产权证超过一年的。购房人亦可请求解除合同。尽管目前尚无司法解释对上述解约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作出规定,但是按照《合同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上述解约权均存在除斥期间,该除斥期间更多地取决于法官的自由裁量。 对于开发商违约,购房人的索赔权同样首先要由购房人提出,如果房地产商对购房人的索赔存有疑义、不肯赔偿,购房人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的则存在诉讼时效问题,《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此,购房人如对开发商交房存有疑义的,一定要书面提出,并注意保全证据,如果和开发商不能通过协商解决又想通过法律程序解决的,要注意千万别错过法院可以接受的诉讼时效
1:能贷款,因为你做的是商业消费贷款 所以只能贷评估价的 50% 2:不能,只能按月还款,也可以提前还(本息一起) 3:我只知道北京的 利率6.48 最高贷10年 补充问题:房产证,(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收入证明,夫妻双方的)
如果租房,科技四路,南窑头有房出租,20平米左右单间带卫生间250左右 一室一厅带卫生间,厨房450,;丁家桥也有房价是南窑头一半,甘家寨也有!看你在那
应该是多出面积,就是多出来的部分的面积,比如合同面积为100平方米,实际测量为95平方米,误差肯定超过3%,100-95=5,5-2=2平方米,这个2平方米就是误差多出来的面积。 一般开发商都会提前让测量部门进行图纸上的建筑面积测算,除非有很大的变更,否则不会有很大误差的。
基本没戏 肯定在卖的时候把最好的一面呈现你的面前的 而且合同中肯定也不会写进去的
镇江的市中心在大市口,没必要分清哪个区的,毕竟只是个中孝城市。中心区新楼盘房价大约在1.5万左右。 其实没必要买在市中心,因为城市小,交通相对通畅,买在城郊也无所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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