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居住登记回执要带什么证件
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登记填表据市公安局户政管理支队介绍,根据《江西省流动人员管理条例》规定,流动人口自到达我市之日起的3个工作日内,应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本、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前往居住地派出所、公安户政窗口或“邑门式”行政服务中心申报居住登记。
当流动人口申报居住登记时,出示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后,如实填写《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并签名,登记表经受理单位核实后,由受理单位打印回执,当场盖章并交给申报人。
一、居住证申领条件: 1、拟在居住地居住三十日以上; 2、已满十六周岁; 3、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 (2)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取得营业执照的; (3)已在居住地购买房屋的; (4)符合居住地落户条件,但本人尚未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
二、申领居住证所需材料: 1、填写《江西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表》; 2、有效身份证件; 3、居住证明; 4、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 5、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 公安机关收到流动人口申领居住证材料后,应出具《居住证受理回执单》,流动人口办理居住证,公安机关不收取任何费用。
居住证的有效期限为六个月至三年,具体期限根据流动人口拟居住时间确定。
答:所有居住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的非本市户籍人员,无论男女、年龄、职业均要求全员采集居住信息。在旅馆及其他可供住宿的经营性服务场所内住宿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住宿登记...详情>>
答:报名基本条件: 1、本人救助的流浪猫狗;只接受救助的流浪猫狗报名,不接受遗弃家养宠物的行为(如自己宠物没有绝育生下的猫狗也视为家养宠物,不接受报名。) ...详情>>
答: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都可以间断,再次缴纳保险费以后,和你以前缴纳的保险年限累计相加合并计算。 1、98年7月1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满10年...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