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视居住如何处理,解除?
因别人的事,公安过来传唤.他们只出示公安证,没有任何文件.并且带上手铐..这样合法吗?事后,给开了张"监视居住".但没要求报到..这要怎么解除?
刑法57条: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遵守以下规定:
1 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住处,无固定住所的,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指定住所.
2 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
3 在传唤的时候及时到案
4 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做证
5 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予以逮捕.
58条规定 监视居住的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答:1、离婚后,双方未再婚,在未履行复婚登记手续的情况下,又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一方起诉离婚后,一般应解除其非法同居关系。 2、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详情>>
答:报名基本条件: 1、本人救助的流浪猫狗;只接受救助的流浪猫狗报名,不接受遗弃家养宠物的行为(如自己宠物没有绝育生下的猫狗也视为家养宠物,不接受报名。) ...详情>>
答: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都可以间断,再次缴纳保险费以后,和你以前缴纳的保险年限累计相加合并计算。 1、98年7月1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满10年...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