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死亡必须什么时间去办理户口注销
人死亡必须什么时间去办理户口注销
1、请看相关规定: 《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2、但是,现实中死亡后注销户口不及时的经常有,一般没有大事。
答:1、《户口簿》(若肇庆市暂住居民死亡则不需《户口簿》) 2、死者《居民身份证》 3、肇庆市医院出具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或本市公安部门出具的《居民死亡确认书》...详情>>
答:报名基本条件: 1、本人救助的流浪猫狗;只接受救助的流浪猫狗报名,不接受遗弃家养宠物的行为(如自己宠物没有绝育生下的猫狗也视为家养宠物,不接受报名。) ...详情>>
答: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都可以间断,再次缴纳保险费以后,和你以前缴纳的保险年限累计相加合并计算。 1、98年7月1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满10年...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