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居房指实施国家“安居(或康居)工程”而建设的住房。是党和国家安排贷款和地方自知自筹资金建设的面向广大中低收家庭,特别是对4平方米以下特困户提供的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由政府补贴的非盈利性住房。 1、合同原件。 2、交易结算资金托管凭证原件。 3、买卖双方当事人约定自行划转交易解散资金的,应提交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划转声明原件。 4、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原件。 5、房屋所有权证上的房屋登记表。 6、其他资料。 7、同意申请安排住房的,转入售房程序,房价由局房改科计算(包括超面积市场价评估);不同意安排住房,由房管科告知申请人。 8、以上程序适用于零散中购安居房,如批量安排安居房,则进行统一打分、排队,及按相应规定程序审批。
安居房指实施国家“安居(或康居)工程”而建设的住房。是党和国家安排贷款和地方自知自筹资金建设的面向广大中低收家庭,特别是对4平方米以下特困户提供的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由政府补贴的非盈利性住房。 1、合同原件。 2、交易结算资金托管凭证原件。 3、买卖双方当事人约定自行划转交易解散资金的,应提交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划转声明原件。 4、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原件。 5、房屋所有权证上的房屋登记表。 6、其他资料。 7、同意申请安排住房的,转入售房程序,房价由局房改科计算(包括超面积市场价评估);不同意安排住房,由房管科告知申请人。 8、以上程序适用于零散中购安居房,如批量安排安居房,则进行统一打分、排队,及按相应规定程序审批。收起
你可以等于做一次买卖,也就是说你和妈妈本来就是共同共有这套房子,但是过户到你自己的名下,你妈妈肯定不要你支付那套房子的房款对嘛,其实也是老人怕自己故了以后的麻烦对吧! 到交易中心买一套合同,自己按当地的最低平均价确定一个1/2的成交价,因为本来就是共同共有,也就等于这套房子的的半价交各类税费.明白了吗?这样做的话,比以后老人故了后再做公证什么的,肯定要简单得多.
契税、印花税,其实买房已经在房价中含了大约20~30%的税金,比如土地的营业税、契税、印花税、建筑材料的增值税、建筑工程的营业税、印花税等。
地方政策不同。 (比如我这边,卖房2年内再买房的,按差价缴契税) 所以,请咨询所在地的房产登记部门。
1、看房产证,土地证并非所有城市都颁发; 2、土地局只对限制过户的房产有登记,所以如果设定抵押等那么土地局就不予过户; 3、了解业主家庭内部是否有争议,注意钱款交接方式
如果正式合同已经签定,那么能不能转让就要看购房合同是不是已经在当地房地局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如果已经备案那么这套房产在房产证下发之前就没法更名了,没法更名恐怕很难转让了,因为大多数人不敢购买没有办法更名过户的房产。
一般来说只有使用权的公房是不能进行交易的。只有一种暗箱操作,就是所谓的“差价换房”。操作很麻烦,需要和房管所和房地局有比较熟的关系。至于租赁合同上的时间一般不存在太大的问题!这里存在一定的风险!
二手房过户不按每平米算的! 住房交易一定要请正式的评估机构评估价格,这叫评估价;另外转让有一个成交价。都要填表的。 1.国家规定:普通二手住房转让过户,交契税:房价(评估价或成交价,那个高算那个)的1.5%。这是主税,是大头。 2.各地还要交少量地方税,工本费等,这最多几百元。
以房产证为准.个税为差价的20%(买入价跟卖出价).营业税是全额的5.5%.
委托一家比较大的正规中介机构就会省不少事: 1、选择好购买方,商定价格以及合同条款、付款方式(商业贷款、公积金贷款或者全款一次付清) 2、买卖双方税费: 房产交易要发生以下税费:个人所得税、营业税、契税、印花税、土地出让金、综合地价款、杂费等。 明确向业主征收的是个人所得税(成交价格减去原购买的差额部分的20%)、营业税(房产证填发时间不满两年的,按照成交价格缴纳5.5%)。此外,买卖双方还要各缴纳万分之五的印花税。 契税一般由买方承担。 土地出让金、综合地价款只是经济适用房、危改回迁房和房改房发生,一般是协商缴纳
你所说的“因为房子大约要到明年5月交付,所以我们初步商定先首付16万办理过户,然后分期付款,到明年5月房款两清”本身就是站不住脚的:既然房产还没有交付那么怎么可能办理过户呢?房产只有在交付之后并且有房产证才能办理过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