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为零售企业,用的是速达3000PRO,经常出现采购与销售的业务单位不相同,该怎样处理这种业务?
速达3000PRO以上的软件,均提供“多计量”单位这个实用灵活的功能,这些资料,我们可在“货品资料”的“价格信息”中进行定义。 在实际应用中,我们建议,把小单位作为“基本单位”,比如可口可乐这个货品,我们可把“瓶”定义为“基本单位”,把“箱”定义为辅助单位。采购该货品时,选择“箱”作为业务发生单位,而销售的时候,则使用“瓶”作为业务发生单位。
看不懂是啥意思……“采购与销售的业务单位不相同”——为啥非要相同不可?从供应商买来,再销售给需方(或消费者),供应商跟消费者不相同是很自然的呀。是不是单据上的台头跟实际不符的意思?如果是,那么这就不是软件系统能处理的了,是属于管理上的问题,制单人员没有规范地填写,就找他们麻烦去。
答:销售不动产,按销售额计算的营业税记入固定资产清理科目,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科目(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房屋不动产所缴纳营业税的核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