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无形资产转让时,需要计提各项税金2/分录:借:借:其他业务支出 贷:应交税费—营业税(5%)应缴税费---城建税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无形资产使用权的转让仅仅是将部分使用权让渡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出让方仍保留对该无形资产的所有权,因而仍拥有使用、收益和处置的权利。全部
受让方只能取得无形资产的使用权,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合理使用而无权转让。在转让无形资产使用权的情况下,由于转让企业仍拥有无形资产的所有权,因此不注销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转让取得的收入计入其他业务收入,发生与转让有关的各种费用支出计入其他业务支出。
转让无形资产使用权应交的营业税属于与转让有关的支出,因而计入其他业务支出。新会计准则规定:处置无形资产,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等,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已计提的累计摊销,借记“累计摊销”科目,按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及其他费用,贷记“应交税费”、“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其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营业外收入——处置非流动资产利得”科目或借记“营业外支出——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科目。
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还应同时结转减值准备。 。
答:应该计提,应计入应缴税金科目详情>>
答:计提时,借:营业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应交教育费附加/......)交税时,借:(应交城建税/应交教育费附加/......)贷:银行存款详情>>
问:计提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会计分录是怎样的?
答: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城建税 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 其他应交款-地方教育费附加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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