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射死刑所使用的三种药剂没有一种会伤害人体器官。所以没错,理 论上器官都能捐赠出来。主要问题会出在后续作业上。
器官捐赠者有多种类型,包括脑伤程度严重到必须移除生命维持系 统,或是因头部受创被送进急诊室,但伤势无法挽救的人士。
致命性注射并不是在医院进行,而是在监狱里执行,在这种环境条件 下摘除和移植器官极为困难。在故事情节中,会需要一组外科医师到监狱 设置一间手术室,在受刑人死后立刻摘取器官,用冰桶冷藏,并送到器官 移植机构。然而并非所有器官都要这样处理。许多器官自尸体摘除之后, 只需冷藏并保持湿润,就能在体外存续很长一段时间。像是角膜和骨骼等等。若是心脏、肺脏就必须尽速移植,期限通常只有六个小时。
另外还有种做法,致命性注射可以在医院手术室执行,当场摘取准备 器官移植。至少理论上是可行的,不过我从来没听说有人这样做过。
真正的问题是,以医院的捐赠案例,器官都是在捐赠人移除生命维持 系统前摘取。也就是说,肾脏、肝脏以及其他几种器官是在捐赠人还活着 的时候摘取,心脏和肺脏必须等到生命维持系统撤除之后马上摘取。而注 射死刑可能得静候十五到二十分钟,才会宣告受刑人死亡。尽管心脏、肺 脏和其他器官或许仍能使用,却已经不在最理想的状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