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份是政策研究和储备期,不能算是放空期。同时8月份宏观经济政策和货币政策也没有出台有利于刺激楼市的降息降准政策。全国性楼市调控政策出台应该慎重,不会比某个开发商的市场动作快。这需要民众理解。但是9月份出台调控措施的可能性大于8月份。
8月份是政策研究和储备期,不能算是放空期。同时8月份宏观经济政策和货币政策也没有出台有利于刺激楼市的降息降准政策。全国性楼市调控政策出台应该慎重,不会比某个开发商的市场动作快。这需要民众理解。但是9月份出台调控措施的可能性大于8月份。收起
没听说出过什么事 丰合最南边的A座视野不好 停车也不好停 进大楼要从后面绕 而且南边的那座楼把丰合挡得严严实实 就算是三楼在正午也很难见到阳光 两座楼的楼距也很近 看起来比较有压迫感 再说到内部的情况 房间分割不太合理 房间一般都在200平以上 里面的柱子不少 利用起来困难大一点 不像那种方方正正的写字间 另外 人气一直不太好 如果一层楼上入住的公司不多的话 估计开中央空调的费用会加大 那边价格不高已经好几年了报价一直是7000多点 而且房主找了很多公司代理销售一直没有结果
开发商不会联合,就像业主也不会联合不买房子一样,因为开发商需要把房子尽快卖出,好回笼资金。因为房子盖好后如果仍然不能卖出,需要看管、维护,而且房型会落后,未必都会升值。政府的工作应该是保证市场的公平、公正、不能随意干预,要靠市场,根据政治经济学的原理,当商品的供应超过需求,价格自然就会符合价值。政府最应该扩大土地供应,充分满足市场需求,开发商面对竞争自然就会降低房价了。
我朋友的房子位于丰台区木樨园立交桥东南角.80平米.普通装修.04年的房.14层共计16层.南北朝向.价格52W净.中介勿扰.物业1.5元.暖气30元/平米.有意站内短信.
政府的宏观调控并非是压制房价下降,而是让房价平稳,不要过快增长
仅仅凭你所提供的信息很难判定,但是房价的走势后期将会平稳。 建议将其先投入租赁市场赚取租金收益(需要考察当地的租金水平),等需要资金时候再将其出售
该设备层属于业主的共有设施,是计算到公摊面积的,所以开发商根本没有出售的权力,切莫因小失大
香港与上海在房价上的最大可比性: 香港更加趋于国际化,在房地产投资上受到外来资本冲击更多一些,房价的浮动将会比上海更加频繁;此外,房价预测如果以10年为周期的话,很难有说服力,10年内发生的对于房地产市场的影响因素就是最难以预测的。而且对于房地产的预测尤其价格预测是很不负责的。
1、你在露井搭建阳光房是不对的,物业管理企业叫来执法部门处理是可以的,但是用掐电的方式给你施压是不妥的,也是违法的。 公摊面积再大也所有共用部位,只有套内面积是你独立使用的空间。 2、售楼时露台是一大卖点,如果露台是共用的,承诺给你一家应该属于欺骗。 3、物业管理企业无权单方面改变公约和房屋面积分摊标准,你要使用整个露台,必须经过其他业主同意。
市中心附近的房价如果是太和广场附近房子都为二手房,房价在4200左右,房子比较老。但是出入交通较方便。如果要文化氛围高点的,学府路附近,也就是镇江展览馆附近房子,为3800左右。如果新开楼盘小区,一般在4000-4300左右。如果要到镇江一中附近的为学区房,那价格普遍上调200左右!
你的户口是太原的吗?是的话可以直接购买,如果不是的话尽量先落户到现有房产,你属于本地居民了就可以购买第二套了。。。。。限购是指家庭(夫妻带未成年子女)在本市不足2套可再购买,政策执行后购买不超过家庭2套住房就可以
户口在郑州三年以上!!!就可以 !还有首付得一次付清!!!!剩下的可以慢慢还!!!
上海买房子首付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贷款首付款比例(包括本外币贷款,下同)不得低于20%;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对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
自血汗钱要急着手买先看看房价走势、等平稳再买吧~
原则上是不可以转让的,因为单位职工家属毕竟不是单位职工,集资建房带有一定的福利性质,购房资格是基于单位职工这一身份而取得的,受让购房资格一方在集资单位对其所受让的资格不予确认时,其将遭受一定的利益损失。因此,受让购房资格,对其具有一定法律风险。
你好,你有权起诉确权整个房子都属于你。确权之后,凭判决书办理过户,即去掉其名字。
我想问一下,你们的收入可不可观?你不介意我这么问吧?说真的,现在要在城里买房子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而且就算你买了,也要有一定的来源才能安定下来的.如果你们现在确实没这个能力的话,那就先结婚吧!你想想看,总不能为了没买房子而把这事给托着吧,结婚后两人努力工作,再买也没什么问题啊!你这样下去不是办法哦!
一般是不可以的,现在购房是有限制的。<br/> 贷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到银行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下列资料:<br/>申请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br/>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明(指居民身份证、常住户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婚姻状况证明文件;<br/>家庭稳定经济收入证明及其它对还款能力有影响的债权债务证明;<br/>购买住房的合同、协议等有效证明文件;<br/>用于担保的抵押物、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置权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br/>公积金中心要求由第三方担保人做担保,并缴纳担保费用,由借款人、贷款人及第三方担保人共同签订三方合同;<br/>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1)这套房子的过户程序,属于合法行为,你妹妹已经是合法拥有者。<br/><br/>2)法律上不支持无条件撤销赠与。<br/><br/>3)赠与合同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撤销。<br/>对此合同法有明确规定,对于尚未实际交付赠与物的情况完全可以随时撤销(法定不准情况除外),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br/>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br/>另外合同法还规定了几种可以撤销赠与的法定情形.第一百九十二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br/><br/>(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br/><br/>(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br/><br/>(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br/><br/>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br/><br/>第一百九十三条 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br/><br/>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br/><br/>第一百九十四条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要求返还赠与的财产。<br/><br/>因为你没有详细说明你的情况,你可以根据以上法律精神,来判断你父亲是否可以撤销赠与。<br/>关键人是你父亲,而且要快。
关键在于你朋友是不是有首付三成的资格,以前没有房贷的话是可以操作的,你的问题是你帮他一次性付款吧,他现在名下能接收房产的话这些是没有问题的,以后也可以做三成首付的
一般的物业都说空地是开发商的,我们小区更坑人,楼前面划出停车位,物业一个车位卖8.8万元
您好!<br/>根据您的情况,因为杭州目前实行认房又认贷的政策,因此这两种情况都算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6成以上,贷款基准利率1.1倍。
去贷款银行 ,提出一次性偿还贷款申请 ,【带上所有当时办理贷款的手续 】。由银行安排时间 ,一般大约需要一个月左右 ,可以办理偿还手续 。程序不太复杂 。
我真佩服你。 <br/>第一:开发商存在的时候,你都不急。现在你倒是急了。 <br/>第二:那你这个小产证的房子现在登记给谁了呢? <br/>如果事实问题来了。我倒是觉得好解决。
1.只要你奶奶和其子女都同意,房产就可以通过公证过户给你老叔,然后再卖给你。<br/>2.不必改遗嘱,主要是后续操作麻烦并对你不利!<br/>3.遗嘱只表明他的份额给你,奶奶仍然持有一半房产。如果没有遗嘱,产权全部是你奶奶的,子女们只有继承权而没有产权。<br/>4.按照上述办法,可以提出直接由你继承。你们通过内部协议,由你付款给奶奶。这样大家的利益都兼顾了。<br/>5.如果卖给你,你就是产权人,户口问题你做主。即使户口不签,也不影响拆迁补偿。
重新分割不可能,应按双方协议分配。法院不会强制女方出售房产。唯一一套住房,一般不会拍卖。
请问开发商有没有给你纸质类型的承诺?你购买房子有没有签订购房合同?
可以申请查看开发商的三证:土地使用权证、规划许可证、预售许可证。三证齐全的开发商基本就没有问题,除非伪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