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公司在上海,要在北京注册分公司,需要哪些资料
你好。如果是本地要去外地设立分公司,那么需要以下证件的。 1、总公司的正本营业执照原件 2、总公司的正本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 (5份) 3、总公司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复印件盖公章 (3份) 4、总公司的税务登记证证正本复印件盖公章 (3份) 5、总公司的章程(总公司登记工商局档案室出具并盖章) 6、总公司的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7、分公司的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签字的复印件 (5份) 8、分公司的负责人任职证明 9、实际经营场所的租房协议及产权证复印 10、财务人员的上岗证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如果都是在本地的话。
需要以下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原件; 分支机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 填写《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证明; 总公司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房屋租赁合同原件;产权证复印件(如出租方为公司的加盖骑缝章;如出租方为个人的骑缝签字)或产权证明原件;房产备案信息登记表; 总公司章程(必须到总公司所在地的档案局拉章程并由档案局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