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认证未抵扣的发票怎么补救?
已认证未抵扣的发票怎么补救?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17号)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如果说,你上月,也就是2014年元月份认证的发票,按照以上规定,可以在2014年2月21日前申报抵扣。 如果说你是2013年12月认证的发票而在2014年1月15日前未申报抵扣,就不能再申报抵扣了,将未抵扣的进项税额计入相关材料或固定资产成本,因为你没有抵扣,不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
答:不能抵扣的进项税额的增值税发票,不能去国税认证,因为认证的话就等于是抵扣了。所以,不需要认证。详情>>
答:有一门课程叫《个人理财》,你可以书来读,必须有一定的基础知识积累。 每个银行的官网上都有他们银行的理财业务,看看有没有合适你的 股票,基金,债券各类投资工具在大...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