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问知识人 爱问教育 医院库

信托受益权是什么?

首页

信托受益权是什么?

信托受益权是什么?

提交回答

全部答案

    2018-07-08 16:09:54
  • 信托的主体一般包括:委托人,受托人,保管人,和受益人。委托人与信托公司签署了《资金信托合同》,将其合法拥有或其合法管理并有权处分的资金,认购信托公司根据信托合同发行的信托产品,委托人(一般也是受益人)作为该信托受益人,从而持有了该信托合同项下信托受益权。通俗讲,委托人投资信托了,则有享受信托收益的权力。信托受益权的转让:一般通过信托公司进行,要签署《信托受益权转让协议》也叫《三方合作协议》包括转让人、受让人和信托公司。就是委托人把收益转让给另外一个人。文本可以从信托公司得到。

    刘***

    2018-07-08 16:09:54

  • 2018-07-08 16:09:54
  •   信托受益权转让是指将信托受益的权利进行转让。信托受益权是信托合同中规定的关系人享受信托财产经过管理或处理后的收益权利。也包括信托合同结束时,合同中规定的关系人可享受信托财产本身利益的权利。信托受益权是指受益人请求受托人支付信托利益的权利,广义的信托受益权中的受益人除有请求支付信托利益的权利外,还有保证信托利益得以实现的其他权利,如《信托法》规定的知情权、调整信托财产管理方法权、撤销受托人违反信托的处分权、受托人的解任权。
      信托受益权具有以下特征:其一,信托受益权属于兼具物权和债权性质的财产权。信托受益权是受益人对信托享有的权利和利益,因此该权利首先必须是财产权。《信托法》规定,信托受益权可以放弃、偿还债务、依法转让或继承,因此,从本质上讲,信托受益权属于财产权。
      信托受益权权利的行使只有通过向受托人请求给付的方式实现,因而更多体现了债权性质。《信托法》在规定受益人撤销权的同时,还赋予了受益人恢复信托财产原状和赔偿损失的请求权,恢复财产原状是典型的物权请求权,而赔偿损失又属于债权的请求权。因此,作为财产权的一种,信托受益权既有债权性质,又有物权性质。
      其二,信托受益权属于可转让的财产权利。信托受益权的权利是通过转让质物实现的,因此能够质押的权利应当满足可转让的条件。德国民法典规定,不得转让的权利,不得设定权利质押。中国《信托法》规定,受益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其信托受益权可以用于清偿债务。
      同时还规定,受益人的信托受益权可以依法转让和继承。由此可见,作为私权的信托受益权,从本质上讲属于可转让的权利。受益人是取得信托利益的人,是信托关系的当事人,《信托法》规定,采取信托合同形式设立信托的,信托合同签订时,信托成立。采取其他书面形式设立信托的,受托人承诺信托时,信托成立。
      这从法律上也明确了受益人享有信托受益权的时限性。

    曾***

    2018-07-08 16:09:54

类似问题

换一换
  • 经济研究 相关知识

  • 投资理财知识
  • 投资理财问题解决

相关推荐

正在加载...

热点检索

  • 1-20
  • 21-40
  • 41-60
  • 61-80
  • 81-100
  • 101-120
  • 121-140
  • 141-160
  • 161-180
  • 181-200
返回
顶部
帮助 意见
反馈

确定举报此问题

举报原因(必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