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文件应如何密封?
投标文件应如何密封?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相关法律法规都规定了投标文件应进行密封提交,但对如何密封则没有进行具体 的规定。《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 标办法》、《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并没有关于投标文件如何密封的规定,只是在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二款中要求采购单位编制的招标文 件中的投标人须知章节应包括投标文件密封的内容。
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对投标文件密封作出相对具体的规定。2007年九部委局发布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4。 11款规定: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 应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单位章。2012年九部委局发布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简明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在同样的章 节分别作出了一致的“投标文件应进行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 位章”的规定。
从上面的招标范本规定可以看出:投标文件密封主要理解为对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 分开包装、对投标文件设置完整的外包装并形成封套、外包装上加贴密封条、封套的封口 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一般来说,如何密封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进一步明确。标文件 不按招标文件密封要求的,招标人应拒收。
答:由于投标是一次性的竞争行为,为保证其公正性,就必须对当事人各方提出严格 的保密要求。例如:投标文件及其修改、补充的内容都必须以密封的形式送达,招标人签 收后必须...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