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箭箭4819圣人有关房子付款方式的问题
我的房子在江西于都,上次提了个关于按揭还是一次付款的问题,经人点化后自己也觉得一次性付款比较好,因为我不太喜欢这个房子了。之后我同开发商协商,他们说可以一次性付款,但只能便宜1千元(年前人家一次性付款的话都是打九五折),而且他们要我们在这个月的25前交清全部房款,我的房子已知少4个平方的钱可以退回(因为比楼上的房子少一个后阳台),我们的房子是7月底才交楼的,现在我有很多不明白的地方。想请教您,不胜感谢! 一、我去年签的按揭合同是不是意向合同,如果我现在或真正交楼时改变付款方式转为一次性付款是不是违约,开发商有权不答应吗? 二、因为我对我的房子面积有疑问,现在如果按开发商的意思一次性全付款给他们,那面积是没有经过检测部门测量的,而且我觉得可能没有任何保障,还不知什么时候能拿到房契,我应该需要如何同他们谈呢? 三、如果我最后没法只有按揭,那如果房子面积比实际测量面积小,而且超过3%,我能怎么办?测量部门会不会作假,我那个4平方的钱也收不回来?要不要重新签合同?按实际测量面积为准?(因为我的房子比楼上的房子少一个后阳台,差不多是4平方,总面积是136.7平方)
奇迹再现:你好!
哈哈,很少碰到江西的,我是吉安的。
1、我去年签的按揭合同是不是意向合同,如果我现在或真正交楼时改变付款方式转为一次性付款是不是违约,开发商有权不答应吗?
答:你已经说了:“之后我同开发商协商,他们说可以一次性付款,但只能便宜1千元”,说明开发商同意了,双方同意就不管是不是意向合同,以后来的合同为准,不是违约。
2、、因为我对我的房子面积有疑问,现在如果按开发商的意思一次性全付款给他们,那面积是没有经过检测部门测量的,而且我觉得可能没有任何保障,还不知什么时候能拿到房契,我应该需要如何同他们谈呢?
答:于都好像是赣州市的,已经推广使用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按照这个合同文本签合同,在合同在约定面积误差的处理方式。
不约定...全部
奇迹再现:你好!
哈哈,很少碰到江西的,我是吉安的。
1、我去年签的按揭合同是不是意向合同,如果我现在或真正交楼时改变付款方式转为一次性付款是不是违约,开发商有权不答应吗?
答:你已经说了:“之后我同开发商协商,他们说可以一次性付款,但只能便宜1千元”,说明开发商同意了,双方同意就不管是不是意向合同,以后来的合同为准,不是违约。
2、、因为我对我的房子面积有疑问,现在如果按开发商的意思一次性全付款给他们,那面积是没有经过检测部门测量的,而且我觉得可能没有任何保障,还不知什么时候能拿到房契,我应该需要如何同他们谈呢?
答:于都好像是赣州市的,已经推广使用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按照这个合同文本签合同,在合同在约定面积误差的处理方式。
不约定,示范文本有处理方式,没有关系。
3、如果我最后没法只有按揭,那如果房子面积比实际测量面积小,而且超过3%,我能怎么办?测量部门会不会作假,我那个4平方的钱也收不回来?要不要重新签合同?按实际测量面积为准?(因为我的房子比楼上的房子少一个后阳台,差不多是4平方,总面积是136。
7平方)
答:除非你在合同中约定不管面积误差多少都是一个价,无论怎么签合同,都是可以要回的。
。收起
算了,接触过这个的都知道这只是糊弄业主的东西.无非就是拉几根线,装几个监视器,弄个网络就叫智能化.太假了. 看看国外的智能化住宅,那才叫智能化,国内的最多称的上是网络化. 如果真看重这个,还不如去看看环境,毕竟舒适才是最重要的.
关键是你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经过登记备案?只要经过登记备案就受到法律保护,法院就不可以查封。
要是您在开发商那边没有关系的话,建议您把房子以转按揭的方式卖出去,手续可以找中介单位代办,一般不会超过3个月
最好有中介公司的介入,这样更安全一些,交了定金之后让房东给你开一张受到条。这样可以保证万无一失!!
查看产权的真实性,可以要求卖方带着身份证,和你一起去房产交易部门查询.因为只有产权人才可以查询,查询出来的备案信息和卖方给你的信息一致,就是真的.另外就是核查身份证的真伪. 中介公司一般是不承担什么责任的.只要你确认了卖方是真正的产权人,另外也没有别的共有产权人,就不会有什么问题了.当然你也可以要求在购房合同中增加一个补充条款,注明如果是中介公司的原因导致交易不能完成,定金要求返还等.
1、房子的合法性(有没有预售许可证);2、地理位置,交通,人流数量、周边配套(学校、医院、市场等),房子是否采光良好;3、价格是否可以承受,按揭成数;4、开发商信誉如何;5、施工质量;6、交房时间是否符合使用要求;7、卖得快不快,可挑选的房子多不多。 定金一般1~3万元,签署合同要注意:1、署名问题(以后不容易更改);2、付款方式(按揭、分期、一次性);3、面积误差的处理(选择几种之一)4、交房违约的处理。 然后必须去登记备案!!!,尾款一般交钥匙是交清。注意商业用房一般按揭条件比较严格,成数较低,在五成以内。
1、公证只能是起到具有最高公定力的见证作用,并不能制约业主。假设在过户前产权人离异,那么还在其名下的这套房产就会成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公证书能否抗辩就有待商榷了。类似的风险还有,诸如:房价大幅度上涨产权人反悔,退还已收取的购房款甚至支付一比违约金之后重新出售;原产权人一房二卖;原产权人将房产抵押...... 2、一年内在同一个城市卖小买大可以免除部分个人所得税; 3、所谓的黑白合同可以避免个人所得税,但是北京市个人所得税实施细则尚未出台,等到你们办理过户时候会是什么政策谁都说不清楚。 4、以上答复没有搀假,购房不过户,三思而后行!
购房人中途终止购房行为属于违约行为,开发商可以理所当然的将定金没收. 定金是合同执行的保障. 除非你能证明开发商违约或者欺诈. 或者就是再找一个买家,在购房合同备案之前,将该定金权利转移给新的买受人,与开发商协商退回你的定金并且由新的买受人继续购买该房产
合同在你手上吧? 拿着合同找他们交涉一下,如果交涉不成功就直接到法院起诉。
最好不要低评,对于你将来再次出售此房你会想国家上缴更多的税费的,
因为不知道你和开发商的合同怎么约定所以不好回答。最好咨询律师。 如果和开发商合同中没有约定,那么,象你这种情况导致的贷款没有办理下来属于你的个人原因(个人资信状况原因)
既然你想节省费用,当然找B中介更划算,如果不找,如果产生经济纠纷双方各持己见,问题很难解决。 如果你确定看好这套房子非买不可的话,要拖延几天去办理,你可到中介公司先签合同,交点定金。约好几天后去办,这样就很稳当了。 如果想迟几天签合同,你可告之房东还差一点钱到帐,等个三五天。但你既然没有交定金,这套房子房东是不会给你留着的,因为房东得不到保障,万一在等这几天,有人要买这套房子,房东不卖给你留着,要是过了这几天,你突然不卖了呢?所以,看好房子先交点定金对你有利无害,除非你在这套房子上还有些犹豫,下不了手。
这正常啊,我的房子入住时还小了一平方,后来退了我一平米的钱,比你冤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