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团队成员(含带头人和核心人员)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具备较强的创新创业能力,研究水平和成果居本领域、本行业前列,科研成果创新性突出产业化前景好
2.申报人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65周岁(1951年8月1日之后出生)。诺贝尔奖等国际大奖获得者、国家“千人计划”顶尖人才及创新团队项目入选者,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发达国家院士全职来粤工作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3.团队由1名带头人和不少于4名核心成员组成,均为国(境)外、省外引进,优先支持从国(境)外引进的团队。
4.团队成员引进后需在粤连续工作5年以上,其中团队带头人需全职在粤工作,团队核心成员中至少2人全职在粤工作,默认为团队第一、二核心成员;其余核心成员可选择全职或平均每年兼职在粤工作3个月以上。优先支持所有成员在粤工作的团队。
5.团队成员至少两两之间在高校、企业、科研机构或重大项目中有过3年以上稳定合作基础。
6.团队成员中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数应占5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