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应用维生素D治疗前,患者血清校正总钙水平低于9. 5mg/dl,血清磷水平 低于4. 6mg/dl,使钙磷乘积<55mg2/dl2。对于肾功能快速恶化的患者和依从性差以及不能 随访的患者不应给予维生素D治疗。血清校正总钙水平大于9_ 5mg/dl(2. 38mmol/L)和 (或)血憐水平大于4. 6mg/dl(1.49mmol/L)则停用活性维生素D的治疗。在开始治疗后的 前3个月内至少每月检查1次血清钙、磷水平,之后每3个月复查1次;血浆iPTH水平应至 少每3个月复查1次、持续6个月,之后每3个月复查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