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判给对方但她又把孩子送给别人该怎么办?
我的妻子现在起诉到法院,要与我离婚,她诉讼请求里说她要孩子,是个男孩,并且由我来承担抚养费,因为我的父母已年迈,我的收入也不高,我也不想要孩子,但我又怕把孩子给了她,给她出了抚养费,她又把孩子送了别人,请问我该怎么办?
如果是法院把孩子判给她,那么她就是孩子的监护人,孩子在未满十八岁以前她就得照顾孩子,如果她虐待孩子你同样可以争回抚养权!既然是你们的孩子你的想法是不是多虑了!不放心为什么现在不争抚养权呢!大不了就是苦一点!事情只有发展没有后退的,更没有后悔!朋友考虑清楚!
这不用担心.法律是限制的
你们离婚了,都不要孩子,这个是不好的心态.虽然说你们夫妻可能感情走到了尽头,可是孩子是无辜的,而且你们的离婚会给孩子造成无法抹去的伤害!!在你们的情况下,孩子是不可以送人的,如果送人,就侵犯了你的权益,你可以申请变更抚养权.
"可怜天下父母心",孩子是父母身上的肉.我相信,她是不会送人的!你们婚姻的破裂,已经对您的孩子的心灵造成伤害了,你们不应该再在你们的孩子的"伤口"上再洒一把盐,才是啊!!!你们是孩子的父母,你们应该更多地为你们的孩子的将来处身想一下才是!!!希望您能做一个让您的孩子值得骄傲和自豪的好父亲!
如果是法院把孩子判给她,那么她就是孩子的监护人,孩子在未满十八岁以前她就得照顾孩子,
你想的多了吧?他也 是你的孩子啊?你前妻有抚养权,但作为生母她不会虐待孩子的,只要孩子幸福就好了,不要让孩子记住你们婚姻的不幸,
不办他自己愿意
怕三怕四的,自己为什么不先争取抚养权?是男人吗?苦日子谁没过过,怕什么!
我虽然不知道太多的法律知识,但我的爸爸妈妈也离婚了,我真不再看到这的样事发生了,没办法.一般妈妈不会把自己的孩子送人的,但也不是没有,我认为你应去问问你的孩子,看他过得好不好,如果不好,我可以继续争取孩子的扶养权,感谢世界上还有你这么好的爸爸,我支持你.无论怎么样,多关心他是永远对,不要让他心时有恨,我的恨就恐怕永远消不了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收养人应同时具备的条件为: (1)无子女。 所谓“无子女”是指收养人既没有亲生子女,也没有养子女和继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所谓“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是指收养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身体、智力、经济、道德品质和教育子女等方面具有抚养和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能够履行父母对子女应尽的义务。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所谓“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主要是指精神疾病和传染病。 (4)年满30周岁。 所谓“年满30岁”,是包括30周岁本数在内。夫妻共同收养,则必须双方都年满30周岁。
2、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同意共同收养。 3、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4、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
所谓“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是指兄弟姐妹和第三代堂、表兄弟姐妹;“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是指兄弟姐妹的子女和第三代堂、表兄弟姐妹的子女,即侄子女、外甥、外甥女和第四代的堂子女、表侄子女、表外甥、表外甥女。 要领养孩子,领养人必须符合相关规定,然后到当地计生办开婚育证明,再向所在地民政局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才能领养。
回答者: 清清小竹 - 举人 五级 12-21 09:19 我国收养法第六条规定: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无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年满30周岁。
[领养儿童手续]领养儿童条件及手续 领养条件: (1)夫妇双方均年满30周岁;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夫妇双方收养意见必须一致; (5)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弃婴(儿童)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 (6)被收养人必须是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年龄不满14周岁。
申办手续: (1)收养人应提交的证件、证明: a、申请书。内容包括收养原因和目的,对被收养人不遗弃、不虐待,抚养其健康成长的保证; b、护照和海外居住证明;香港居民身份证、香港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香港同胞回乡证;澳门居民身份证、澳门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澳门同胞回乡证;在台湾地区居住的有效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主管机关签发或签注的在有效期内的旅行证件; c、经居住国外交机关或者外交机关授权的机构认证,并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由收养人居住国有权机构出具的或经国家主管机关委托的香港委托公证人证明的或澳门地区有权机构出具的或经台湾地区公证机关公证的,关于收养人的年龄、婚姻、有无子女、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等状况的证明材料; d、意愿书。
被收养人年满10周岁以上的,须提交本人愿意被收养的意愿书。 E、照片。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二寸合影照2张(彩色或黑白均可); (2)送养单位应提交的证件、证明: a、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b、弃婴、儿童进入儿童福利院的原始记录和集体户籍证明; c、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证明,孤儿生父母死亡或法院宣告死亡的证明; d、弃婴公告; e、儿童医院出具的被送养人送养前的健康检查或病残证明; f、收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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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据我国法律规定 您的孩子在十八岁前由前妻监护 如果前妻没有尽到监护责任如将孩子送人或虐待 您有权进行诉讼要求停止其监护义务 当然前提是您必须履行您的义务 如抚养费等 我劝您放宽心 孩子是母亲身上掉的肉 谁会那么狠心 如果真的那样 您不如要求孩子监护权
怎么会送给别人呢,自己的孩子两个人都不想要成什么话,你要舍不得的话自己养好了,老了还有人照顾你
母爱是伟大的.只要是母亲,就不可能把自己的骨肉送给别人.你太自私了.只想着自己.你有义务抚养你的孩子.你应该给抚养费.
抚养费由双方承担但女方抚养可男方考虑多出些.如果孩子她送人或虐待孩子,你有权要回监护权.你且仍有探视权这都是你的权力.
她无权把孩子送人.她这是孩子的监护人,她要把孩子送人.你可以起诉到法院,要回孩子的监护权和抚养权。
首先是你不想要孩子的抚养权的,再则,她是孩子的母亲,我想天下没有不疼孩子的父母的
哪有做母亲的会把孩子送给别人呢,是你多虑了。 做为一个母亲,不管有多苦,都会照顾好小孩的。
她无权把孩子送人,你不必担心,如果不想得到孩子的抚养权,你必须给你前妻孩子的抚养费
答:正如楼上所说,你的行为本身是有过错的。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父母子女,祖孙之间,兄弟姐妹之间有相互的抚养义务。而你的行为符合婚姻法里的遗弃(遗弃是指负有抚养...详情>>
答:根据你的费用,去日本吧泡温泉和滑雪详情>>
答:老公对你很好,你又爱你老公那快回头,时间长了肯定会影响双方家庭,你老公也会慢慢发觉你的变化,到时你会后悔一辈子,好好过你现在的幸福日子。自己的老公才是最好的。自...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