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亮点的几点如下: 金融扶持: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自筹资金不足的,可在创业地按规定申请的小额担保贷款从20万元提高至30万元,2年贴息期限延长至3年。对2名以上高校毕业生设立合作企业,可适当提高贷款额度。对从事微利项目的,据实给予全额贴息。对从事其他项目的困难生给予100%贷款贴息、其他人员给予50%贷款贴息,贴息期不超过3年。 财税减免:小型微利企业,可按浙江省政府发布的《关于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再创新优势的若干意见》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纳税确有困难的中小企业,报经地税部门批准,可予以减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毕业2年以内的从事个体经营,按每户每年2000元的限额减免地方水利建设基金,优惠期为3年。对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从事有关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