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问知识人 爱问教育 医院库

妇幼健康服务证是准生证吗

首页

妇幼健康服务证是准生证吗


        

提交回答

全部答案

    2017-10-08 05:19:50
  •   您好!生育服务证以前叫准生证,不过现在才改过来的叫计划生育服务证明。 
    当你结婚后,如果你们想要孩子的话,必需要去办这个计划生育服务证明,生孩子的时候相关部门要检查,比如医院呀,还有管计划生育相关部门。如果你没有的话,就不好弄了。
      
    不过你还得提前把这个东西办好,可能从你开始办至拿到证要几个月。有的地方可能快一点。这些都是因地而议,,按国家规定这些都是免费办的。另外还有不懂的可以当地社区咨询一下!
    办理程序
    一、申请前的准备工作及办理条件
    1、育龄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应当在怀孕前或怀孕后三个月内持《结婚证》、《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等证明向女方单位申请办理《生育服务证》。
      《生育服务证》经女方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计生办盖章后方为有效。
    2、育龄夫妻符合政策规定,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的,应当在怀孕前办理《生育服务证》。育龄夫妻应先向女方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双方单位审批后逐级报女方户籍所在地街乡计生办、区县计生委审批。
      《生育服务证》经女方户籍所在地区县计生委盖章后方为有效。
    二、申请
    (一)提交材料
    1、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应当到女方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到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领取《生育服务证》,填写夫妻双方基本情况后,由双方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并盖章,由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批准并对《生育服务证》统一登记、编号、加盖公章后,交由当事人保存。
      
    男方为本市户籍,女方为非本市户籍,夫妻双方共同决定在本市领取《生育服务证》的,由男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办理。
    2、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应当按前项规定填报,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后报区(县)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发给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同时收回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
      
    (二)注意事项:
    1、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交材料的材料使用A4纸。
    2、如果提交的申请材料不完整、或有错误,受理部门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或修改的全部内容。
    三.申请人需要参与的工作

    四.办理结果
    (一)结果形式:
    1 对审定通过的颁发 《生育服务证》
    2、未通过审核的,书面通知,申请材料退回申办人。
      
    (二)注意事项:
    1、完成时限:20个工作日,
    2、收费标准:本项目不收费。

    冬***

    2017-10-08 05:19:50

  • 2017-10-08 05:19:50
  • 不一样的,是二种不同的证明

    卢***

    2017-10-08 05:19:50

类似问题

换一换
  • 公务办理 相关知识

  • 社会热点
  • 社会民主

相关推荐

正在加载...
最新问答 推荐信息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 1-20
  • 21-40
  • 41-60
  • 61-80
  • 81-100
  • 101-120
  • 121-140
  • 141-160
  • 161-180
  • 181-200
  • 1-20
  • 21-40
  • 41-60
  • 61-80
  • 81-100
  • 101-120
  • 121-140
  • 141-160
  • 161-180
  • 181-200
  • 1-20
  • 21-40
  • 41-60
  • 61-80
  • 81-100
  • 101-120
  • 121-140
  • 141-160
  • 161-180
  • 181-200
  • 1-20
  • 21-40
  • 41-60
  • 61-80
  • 81-100
  • 101-120
  • 121-140
  • 141-160
  • 161-180
  • 181-200

热点检索

  • 1-20
  • 21-40
  • 41-60
  • 61-80
  • 81-100
  • 101-120
  • 121-140
  • 141-160
  • 161-180
  • 181-200
返回
顶部
帮助 意见
反馈

确定举报此问题

举报原因(必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