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公积金汇缴办理的条件有什么?
邢台公积金汇缴办理的条件有什么?
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一并汇缴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账户内。
答: 1、单位申请。单位向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提交《邢台市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封存)》或《邢台市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增加、启封)》。 2、审核办理。缴存...详情>>
答:报名基本条件: 1、本人救助的流浪猫狗;只接受救助的流浪猫狗报名,不接受遗弃家养宠物的行为(如自己宠物没有绝育生下的猫狗也视为家养宠物,不接受报名。) ...详情>>
答: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都可以间断,再次缴纳保险费以后,和你以前缴纳的保险年限累计相加合并计算。 1、98年7月1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满10年...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