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补办导游证包含哪些流程?
新乡市补办导游证包含哪些流程?
1、持证人应及时向所在单位报告、递交遗失证件简要情况,并持所属单位出具的遗失证明、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导游人员资格证书》及其复印件、《导游员等级证书》及其复印件到发证机关办理遗失补办手续 2、填写《申请导游登记表》(一式三份),注明"遗失补发"字样。持证人凭此《申请导游登记表》到旅游报社联系办理登载"证件遗失作废声明"(内容包括导游证编号、姓名、卡号)事宜 3、自证件遗失作废声明登载之日起的1个月后,持登报启事、导游资格证、身份证、所在单位开具的证件丢失证明,到原发证机关补办导游证。 注:在申请补办期间,申请人不得从事导游活动。
答: 导游人员跨省或跨城市调动、姓名变更、等级变更,需要更换导游证的,原导游证作废。其他变更需更改导游证相关内容的,原导游证可继续使用。 持证人原导游证作废,须...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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