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各种情况户口迁入需要哪些材料?
福州市各种情况户口迁入需要哪些材料?
夫妻投靠入户 申请材料:1。夫妻双方《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2。身份证 3。《结婚证》4。配偶或配偶父母的《房产证》或产权备案证明原件、政府房管部门直管的租赁房、政府廉租房的租赁凭证、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 子女投靠父母入户(父母在城市市区、县城区范围内无子女照顾) 申请材料:1。
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在五城区或本县(市)辖区范围内无子女照顾的证明 2。父母《结婚证》 3。《户口簿》4。子女户口所在地户籍证明或《户口簿》 5。《身份证》 6。投靠人派出所出具的子女与父母关系证明7。《房产证》或产权备案证明原件、政府房管部门直管的租赁房、政府廉租房的租赁凭证、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子女有随迁配偶和未成年子女[18周岁(含)以下]的还须提供: 8。
《结婚证》 9。配偶《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10。子女关系证明。 子女投靠父母入户 未婚子女投靠亲生父母 申请材料:1。父母《结婚证》 2。《户口簿》3。《房产证》或产权备案证明原件、政府房管部门直管的租赁房、政府廉租房的租赁凭证、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4。
未婚子女户口所在地户籍证明或《户口簿》 5。《身份证》 6。投靠人派出所出具的子女与亲生父母关系证明7。已到法定结婚年龄的,须提供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或村居委会出具的未婚证明。 复员、退伍、转业军人入户 申请材料:1、原户口在本辖区的复员退伍军人落户: a。
复员、退伍军人申报户口介绍信b。《户口簿》(与注销户口时住址有变动的,经查询人口信息系统无信息的,需提供原户籍地派出所出具入伍时注销户口证明)。2、原户口不在本市区、县(市)的复员退伍军人投靠本市区、县(市)直系亲属落户: a。市、县(市)公安局签章的复员、退伍军人申报户口介绍信 b。
《户口簿》。3、转业干部落户: a。市局、分局、县(市)区公安局签章的军队转业干部户口迁入审批表 b。住房证明 c。《户口簿》。 随军家属入户 申请材料:1。部队介绍信(团以上政治部门);2。随军文件; 3。军人工作证;4。《任命书》;5。
《结婚证》;6。《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有子女随迁的,《户口簿》中无法体现直系亲属关系的须提供派出所出具关系证明);7。落集体户应提供集体户户主页;落家庭户的应提供部队分房证明。
答:办理市内户口迁入,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迁入地派出所办理: (1)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市内户口迁移证; (2)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3)新立户的...详情>>
答:报名基本条件: 1、本人救助的流浪猫狗;只接受救助的流浪猫狗报名,不接受遗弃家养宠物的行为(如自己宠物没有绝育生下的猫狗也视为家养宠物,不接受报名。) ...详情>>
答: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都可以间断,再次缴纳保险费以后,和你以前缴纳的保险年限累计相加合并计算。 1、98年7月1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满10年...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