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单位职工医疗保险退休办理的依据是什么?
福州单位职工医疗保险退休办理的依据是什么?
1、《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退休人员未达到缴费年限补交基本医疗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闽政办[1999]212号)2、《福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榕政综[2000]364号)3、《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工龄视同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的复函》(闽劳社函[2008]62号)
答: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必须累计满25年,其中外统筹区转入人员、劳务派遣单位退休人员的实际缴费年限必须满10年。缴费年限不足的,应按上年度社...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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