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让方可否享受税收优惠?
企业从事国家扶持的基础设施项目在减免税期限内转让所享受减免税优惠的项目,受让方可否享受税收优惠?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 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0号)第九条的 规定,企业在减免税期限内转让所享受减免税优惠的项目,受让方承续 经营该项目的,可自受让之日起,在剩余优惠期限内享受规定的减免税 优惠;减免税期限届满后转让的,受让方不得就该项目重复享受减免税 优惠。
问: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优惠政策内容是什么?
答:企业所得税法所称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是指《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 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港口码头、机场、铁路、公路、电力、水利等项目。企业从事国家重点...详情>>
答:一、我国企业应收账款管理现状 (供你参考吧) “三角债”被许多学家称为有“特色”的词汇和现象,在20世纪90年代,企业“三角债”问题曾在中国业界肆虐一时,拖...详情>>
答:河北省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B)是河北省国税审定8中发票中的一种,没有特殊的含义。增值税税率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解释权在国务院,各地方政府无权...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