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工伤保险参保有哪些范围?
深圳工伤保险参保有哪些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答:不可以的,国家规定五险必须一起交的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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