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二手房买卖过户办理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江门二手房买卖过户办理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办理材料1、江门市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 3、房地产权证、共有权证等 4、国有土地使用证 5、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6、房地产测绘附图 7、存量房资金监控的资金到帐单 8、房产交易征(免)税证明书 9、同意交易证明材料 10、契税完税证明 11、划拨土地的房屋应上缴的土地收益的缴款通知书
答:1、夫妻离婚前共有的房产,离婚后约定将房产转为个人独有的,应按规定进行所有权转移登记,办理房产证; 2、夫妻结婚前个人独有的房产,婚后约定转为夫妻共有的,应按规...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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