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程应当载明的事项有哪些?
章程应当载明的事项有哪些?
章程应当载明的事项有1。名称和住所:任何农民合作社都必须有自己的名称,并且只能有一个。名 称应当体现合作社的经营内容。合作社在工商部门登记的住所只能有一个,应当在登记机关管辖区域内,可以是专门的场所也可 以是某个社员的家里。2。业务范围:就是你成立这个合作社要干什么,农民合作社的业务范围以 种植业、养殖业等第一产业为基础,以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 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二条第二款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登 记管理条例》第九条都明确了合作社的业务范围,如组织采购、供应成员所需的农业生产资料;组织收购、销售成员及生产经营 者的产品;开展成员所需的农产品的加工、运输、贮藏等服务; 引进新技术、新品种,开展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培训、技术交流和信息咨询服务等。
涉及登记前置许可的经营项目,如 “种子生产经营”、“种畜禽生产经营”等,应当按照国家有关部门许可或者审批的经营项目,核定业务范围。合作社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哪些业务,要在章程中明确规定。3。 成员资格及人社、退社和除名:章程中应当写明什么样的个人和单位可以加人合作社,就是 加人或是退出合作社的条件。
例如,养猪合作社,要求养殖规模在20头以上的农户作为加人合作社的条件;又如蔬菜种植合作 社,要求从事蔬菜种植3年以上有种植经验的农户可以加人合作 社,具体条件都由合作社具体规定。同时,按照“人社自愿,退 社自由”的原则,在章程中规定合作社成员退社的条件以及退社时应当享有的权利和应当履行的义务。
章程中还应当写清成员除 名的条件。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企业法人章程的内容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并载明下列事项: 一、宗旨; 二、名称和住所; 三、...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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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河南绿富食用菌培训基地,好像在食用菌行业很有名,你可以上午搜搜 ..详情>>
答:大类来说:农、林、动之说。细分的就很多啦!农业的有农学、植保、土肥、园艺等,动物类的有动物医学等,林学类的有林学、生态环境等!详情>>
答:传说中被任命为农师、负责向各部落人民传授种植黍稷等农作物技术的后稷,其所属部落便居住于土地肥沃、适于黍稷生长的黄土高原;而治水的大禹,其所属族人又生活在常年洪水...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