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申办遗嘱公证注意事项有什么?
杭州申办遗嘱公证注意事项有什么?
申办遗嘱公证注意事项: (1)遗嘱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这是遗嘱生效的法定要件; (2)遗嘱人是在了解遗嘱的性质、特点、效力和引起的法律后果才作出的处分遗产的意思表示; (3)遗嘱人处分的财产应属于遗嘱人个人所有,如为共同共有财产,应当征求其他共有人的意见; (4)公证人员可以帮助遗嘱人完善遗嘱,也可以为遗嘱人代拟遗嘱; (5)遗嘱人撤消或变更公证遗嘱,必须采用公证仪式。 遗嘱公证由遗嘱行为发生地或遗嘱人住所地的公证处管辖。遗嘱是遗嘱人单方的意思表示,必须由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申办,不能委托他人代理;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申请确有困难的,公证处可以派公证员到遗嘱人的住所或临时居住的地方(医院、旅馆等)办理。
答:申办遗嘱公证有下列注意事项: (1)立遗嘱人应神智清晰,能真实表达自己的意愿,无胁迫或欺骗等情况。 (2)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应为立遗嘱人个人所有。 (3)立遗嘱...详情>>
答:报名基本条件: 1、本人救助的流浪猫狗;只接受救助的流浪猫狗报名,不接受遗弃家养宠物的行为(如自己宠物没有绝育生下的猫狗也视为家养宠物,不接受报名。) ...详情>>
答: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都可以间断,再次缴纳保险费以后,和你以前缴纳的保险年限累计相加合并计算。 1、98年7月1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满10年...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