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备案办理需要什么材料?
惠州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备案办理需要什么材料?
办理材料 1。《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3。备案相关事项证明文件。 ◆ 设立分支机构备案的,提交设立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 撤销分支机构备案的,提交分支机构的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复印件。
◆ 分支机构变更名称备案的,提交分支机构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和分支机构变更后营业执照复印件。 ◆ 外国合伙人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备案的,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 ◆ 清算人(变动)备案的,提交全体合伙人签署的清算人名单。
◆ 不涉及登记事项的合伙协议修改备案的,提交全体合伙人签署合伙协议。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注: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设立的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申请备案适用本规范。
2。同时申请多项变更(备案)时,相同材料只需提交一份。 3。合伙协议应当记载合伙人出资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发生变动的应当办理备案登记。 4。联络员备案提交第1、2、4项材料。(联络员为指定机构的,还需提交该指定机构的主体资格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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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办理材料 1.《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3. 全体合伙人或者合伙协议约定的人员签署的...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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