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北京职工门诊报销的资料有哪些
1、社保卡; 2、《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手工报销费用明细表》或《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上传费用明细表》; 3、《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工报销费用审核表》或《北京市医疗保险门诊上传费用审核表》; 4、收费票据; 5、处方底方; 6、检查、治疗费用明细; 7、报盘文件; 8、急诊诊断证明(以下任何一项即可:盖有急诊章的急诊科(室)急诊处方,盖有急诊章的北京市医疗保险专用处方、急诊诊断证明书); 9、北京市医疗保险转诊(院)单; 10、《北京市社会保障卡发行回执单》复印件或《北京市社会保障卡业务回执单》复印件或《新发与补(换)社会保障卡证明》复印件; 11、单位出具欠费情况说明并加盖公章; 12、计划生育手术诊断证明书、结婚证复印件(退休人员取环不须提供); 13、本市医保定点药店收据及费用明细、加盖定点医疗机构专用章的处方; 14、外伤情况说明加盖用人单位/社保所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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