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行为,因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房屋买卖均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签订合同,他们不能独立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否则,属无效合同。
2、限制行为能力人未取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限制行为能力人只能进行与其年龄、智力、精神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他们进行房屋买卖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签订合同或取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没有法定代理人的同意,限制行为能力人自已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3、以欺诈为目的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这是指一方当事人以捏造事实或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致使对方当事人发生错误认识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4、以胁迫的手段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指一方当事人以使对方财产...全部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行为,因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房屋买卖均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签订合同,他们不能独立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否则,属无效合同。
2、限制行为能力人未取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限制行为能力人只能进行与其年龄、智力、精神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他们进行房屋买卖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签订合同或取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没有法定代理人的同意,限制行为能力人自已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3、以欺诈为目的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这是指一方当事人以捏造事实或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致使对方当事人发生错误认识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4、以胁迫的手段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指一方当事人以使对方财产、肉体或精神上受损害相威胁,迫使其产生恐怖而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5、乘人之危签订的经济合同。
是指一方当事人乘对方处于危难之际或利用对方的迫切需要,强迫对方接受明显不利的条件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6、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利益所的房屋买卖合同。
是指双方当事人故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利益签订的合同无效。
7、当事人之间没有签订书面房屋买卖合同,又无据可查的,亦认定为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收起
算了,接触过这个的都知道这只是糊弄业主的东西.无非就是拉几根线,装几个监视器,弄个网络就叫智能化.太假了. 看看国外的智能化住宅,那才叫智能化,国内的最多称的上是网络化. 如果真看重这个,还不如去看看环境,毕竟舒适才是最重要的.
如果开发商已经取得销售许可,你交的就是定金。如果你的原因不买了,就是你违约,定金不退。
这是房管局测绘队测的,我买房是也遇到这个情况,钱肯定要交的,但看你买的房子多少平米,只允许误差3%,假如你的房子80平米,你只需补交2。4平米的房款就可以了!
有风险,查清开发商是否真实,签完合同,备完案再给钱,减少风险。可查看开发商证件。并且只和开发商签合同不他第三人签。
按现转让价减房产原值的差额,再减除转让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计算,税率是20% 其房产原值分别为: 房屋拆迁取得货币补偿后购置房屋的,为购置该房屋实际支付的房价款及交纳的相关税费; 房屋拆迁采取产权调换方式的,所调换房屋原值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注明的价款及交纳的相关税费; 房屋拆迁采取产权调换方式,被拆迁人除取得所调换房屋,又取得部分货币补偿的,所调换房屋原值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注明的价款和交纳的相关税费,减去货币补偿后的余额; 房屋拆迁采取产权调换方式,被拆迁人取得所调换房屋,又支付部分货币的,所调换房屋原值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注明的价款,加上所支付的货币及交纳的相关税费。 不能提供原购房价格,从而不能准确计算转让所得的,由税务机关核定征收。 个人转让除房改房外的其他住房,须同时满足自用5年以上和家庭唯一生活用房(需提供房地产登记中心出具的该个人夫妻双方以及户籍登记的未成年子女的所有房产情况查询结果证明)两个条件,方可免征个人所得税。
你的问题似乎比较复杂,粗略的看来,似乎三方都有责任。本不该交易的房子,却产生了交易,最后发生了纠纷。 建议你去专业的律师事务所咨询,如果嫌价格比较贵,可以查询一下哪里有免费律师咨询的,经常有这类的免费律师咨询活动的,留意一下就可以发现。
你确定已经过户了嘛??都过了户了他怎么把房子收回去?不会让人骗了吧, 凭什么换贷款方式,说的好听,让中介把差价补上,要么从房款里扣,反正这亏不能落自己头上,贷的了贷不了不是你的问题,他们卖房子的都事先没弄明白,跟你有什么关系,你是善意买方,要赔钱也是他们赔给你,
你好! 买房子时注意以下几点: 1、开发商的开发经营资格必须合法。就是开发商必须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规定的业务范围进行开发的; 2、开发建设的手续必须合法。开发项目必须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3、经营行为合法。现房销售除上述条件外必须经过验收合格,项目道路、给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和绿化等配套建设已经完成或者已经确定完成日期,落实了拆迁安置,落实了物业管理,并且按规定向房地产管理部门验核了《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期房预售除上述条件外还必须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4、在签订合同时,一是要选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部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该合同文本内容比较全,并且规范;二是注意把开发商承诺的内容写进合同。 5、如果你买的是住宅,在交房时,要向开发商索取《住宅使用说明书》和《住宅质量保证书》。 办房地产权证时应该注意: 产权产权面积和合同面积是否相同,如果不同,可以根据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处理,另外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后,还要办《土地使用权证》。相关费用注意除了楼上那位说的外,还有交易费和测量费,是应该开发商出的,但是开发商经常利用购买人不熟悉法规,转嫁给购买人.
固定利率和浮动利率在国家央行上调利率的时候也都跟着上涨 骗人的!
这要和开发商协商,如果开发商还没有到房产部门办理销售备案登记,增加产权人名字是可以的,但是要是已经办理了备案登记,就不能改了。
要看你与中介签的合同是如何签的了 是否有约束条款 一般情况下,都是卖方与中介签合同,委托中介卖房 如果是这样 ,买方又没有违约,就不会起诉买方的情况
订金不同于定金,订金并非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实际上它具有预付款的性质,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并不具备担保性质。商品房交易中,如买家不履行合同义务,并不表示他丧失了请求返还订金的权利;反之,若发展商不履行义务亦不须双倍返还订金,但这并不意味着合同违约方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有效,只要房子产权还没有转移,那么主动权还是卖方的,毕竟房子现在还是卖房人的,卖房人不配合,是国无法过户的!
找施工单位的技术人员咨询一下,管道层不一定减少面积,但是今后维修会经常骚扰你家的。
双方依法订立的买卖合同受法律保护,买卖双方均应按合同约定的条款履行,如果变更或解除合同需经对方同意,不然的话就是违约。根据经济合同法的规定,违约要承担违约责任,而定金罚则就是买方违约卖方不退定金,卖方违约卖方要双倍返还给买方定金。 你提出不买了属你违约,已交定金他可以不退回给你。
产权商业很危险。 1、是国家名令禁止的,不允许包租,或承诺任何收益性回报。 2、返租其实是一个一个变像的促销,只不过是把给你的折扣分期给了你,返租意味着,开发商受合同约定,就算租不出去,开发商一样会给你返租。除非是整体大型商业统一出租(比如租给一个商场或卖场),否则不可能全部租出去或者保持业态的平衡(这点很重要,如果没有商业管理公司管理,一个商业在一定区域内不平衡,比如一层有十个咖啡店,那么不可能长久)。 3、如第二条所述,商业就是要养,养个一两年才会有人气,如果开发商没有租出去,或者经营的不好,三年以后不返租了,你收回,看到的还是一个萧条的商业,到时候不管是你租,还是自己经营都不会很好。 4、你如果买的商业价格如果不是很高倒不用太担心,商业投资还是不错的,但不是看三两年的回报,要看长远的回报,就是说商业投资是一个长期的投资。关于3年后回购是否要签,我看是要看市场发展的情况,如果你觉得三年后当地房地产市场肯定是要涨的,那没必要签,自己卖给别人更合适,反之可以收回成本。要看对市场的判断了,这才叫投资,肯定有风险,要不就不要投资叫送钱了。
1、您买的是公房吧?产权办要找到原产权单位开具可以出售的证明,到房管部门补交土地出让金就可以办产权证。 2、房产证写您和您老伴的名字都无所谓,是共同财产,写谁都是一样的,各50%。 3、想添您儿子或孙子的名字是可以,但要走转让手续,交的税和二手房交易一样的,而且外籍手续也很麻烦。如果您想把产权给他们,不如用遗嘱来让他们继承。 4、可以请亲朋代办,但要去公证部门做全权委托公证,写明委托事项(尽量写全一点)。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全称是个人住房担保委托贷款。它是指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运用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性银行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政策性的个人住房贷款,一方面是它的利率低,另一方面主要是为中低收入的公积金缴存职工提供这种贷款。 公积金贷款期限在1―5年的利率是3.6%,6-30年的利率是4.05%;商业性贷款在1-5年的利率是4.77%,6-30年的利率是5.04%。 参考资料:
开发商说得不对,登记备案需要买卖双方或者委托人共同到场,绝对不可以单方,房地产交易中心要核实双方的身份和真实的表达,否则就是失职。在你的合同签字后其实就应该自己要求开发商复印留底,防止你签字后开发商在上面添加内容,因为往往是业主先签字然后开发商全部拿去盖章,这时有些不良开发商会做手脚。
公积金各地的规定不一样的,比如成都就是缴费一年以上就有贷款资格 具体情况可以打电话到个人所在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
公积金贷款只适合购买住房,不适合购买商业店面 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及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购买住房(包括商品房、二手房、集资建房、经济适用住房、公有住房)、建造、翻建和大修住房,均可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根据上面规定,如果你购买的是店面用房(即商业用房),则不属于住房,那么是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的。
你已经申请了商业贷款了 而且之前你是没有公积金的 所以是不能吧贷款方式改为公积金的 但有的我们这里(江苏)可以把公积金拿出来还住房贷款的 各地的情况可能会不太一样 你在咨询一下你们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好了
如果觉得居住条件还满意的话,应该是可以做这个选择的。北京的房价目前还是一路攀涨,而且通州目前是北京市发展的重点地区,京通快速正在整修,北苑去年刚刚整修完毕,目前交通情况非常好,而且从新华大街一直向东下去的路段目前正在扩展,而且通州的楼盘这几年也是层出不穷。所以我认为这里还是很有潜力的,我家就是在通州买的房,已经快四年了,我个人很看好这边的楼盘,你也可能再多做些调查,权衡利弊。
一.住房公积金提取的申请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产权自有的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住房自住的 4.离休、退休(退职)的 5.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杭州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5年或者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的 7.非杭州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在本市重新就业的 8.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9.出国、出境定居的 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二. 住房公积金提取的额度 1.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可提取本人个人帐户内的余额.其中未申请住房贷款的,帐户余额可截至签订购、建房合同的当月; 本人个人帐户余额超过实际购、建房支出总额的,按实际支出数提取. 2.职工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每年可提取一次,每次提取的帐户余额不超过当期还本付息额.其中贷款结清时,帐户余额截至贷款结清的当月;贷款结清后不再提取. 3.职工租赁住房自住的,每年可提取一次,每次提取的帐户余额不超过当期实际房租支出的70%. 4.职工本人帐户余额不足上述提取限额的,其配偶、父母、子女可在限额内按规定申请提取各自的住房公积金.职工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上述限额. 三.住房公积金提取的证明材料 1.购买自住住房应提供的证明材料:购买商品房或经济适用房的,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购房发票或统一收款收据;购买二手房的,提供房屋转让合同及契税完税凭证;购买公有住房的,提供公有住房出售协议及购房发票或统一收款收据. 2.回迁、扩面住房的,提供回迁、扩面协议及购房发票或统一收款收据. 3.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村镇规划建设许可证等建房许可证明及购买材料的发票 4.大修住房的,提供房屋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报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购买材料的发票 5.偿还产权自有住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合同、借款担保合同和银行出具的还款凭证或贷款结清凭证. 6.租赁住房自住的,提供租赁合同和房租发票. 7.离休、退休(退职)的,提供离休、退休(退职)证书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劳动部门出具的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及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9.杭州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5年或者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的,提供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10.非杭州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在本市重新就业的,提供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及职工户籍证明 11.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提供杭州市困难家庭(低保、特困、困难)救助证. 12.出国、出境定居的,提供护照、户籍证明注销或国(境外)外定居证明. 13.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提供户籍注销证明或死亡证明. 四. 住房公积金提取方式以职工签收银行定期存单的方式提取. 1.以职工签收银行定期存单的方式提取 2.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的,由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转帐支票,将职工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支付给售房单位.
抵押中的房产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是不能办理过户,你可以与房主一起到抵押权银行咨询可否提前还贷,解除抵押。如果银行同意提前还贷(一般都会同意的,只不过有的银行收手续费),就可以按当地房产局要求的资料申请办理。首先要签个合同,如果保险一点就办理合同公证或选择一家双方认同的中介公司,如果互相信任也可以双方直接签合同,签合同后你就可以付款给对方先偿还贷款,解除抵押。抵押解除后就可以到当地房产局办理过户,然后你再付余下的房款。 我今年就买了一套抵押的二手房,程序如上所述,并且是直接签合同的,免去中介费,现已过户完毕,没什么问题。关键是第一笔款对方要用于还贷,当时我约好银行经办人和对方一起三方在场办理的,我一付款到对方帐号,对方就开收据给我,银行即从对方帐号划回贷款(先申请的)。
第一个问题。关于银行人员收走证明材料。这个问题其实没有什么,关键是你能否证明他是银行的就可以。如果严格来讲上应该给你开一个收条。但是有一点要注意,这些资料给他就无所谓了,但是关于费用的缴纳一定要索要收据(带章的) 第二个问题。关于不能公积金贷款。我觉得这是地方自己的政策,国家没有严格规定客户的住房能否利用公积金贷款。如果你问了公积金中心,他们的答复是不能用公积金贷款,那么肯定就不能,如果是开发商给的答复,那么基本上是骗你的。建议最好利用公积金贷款,因为利率相差很多。 第三个问题。利率的问题。你所说的4.845%应该是商业贷款5年以上的月利率,今年8月19日央行调整5年以上贷款基准年利率是6.84%,商行可下浮15%,这样算来年利率是5.814%,月利率是4.845%。没有问题。如果您能告诉我贷款金额和年限,我就能帮你算一下月供是多少? 从以上来看,你的贷款利率没有问题,是优惠之后的。而且是最大权限下浮的。最后的建议,如果能申请公积金,就不要申请商业贷款,如有疑问请随时咨询
一般情况下银行是规定按揭满一年后才能申请提前还贷,还贷金额以“万元”为单位,在实际工作中,部分银行图方面,规定每次还款金额不得低于5万元,且一年只能还一次,有些银行甚至规定不能部分还贷,因此你最好是致电你办理按揭的银行,了解他们的政策。
可以.只要是买房或装璜都行,没有第几套的约束.
我觉得不对。现在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是40万。40万以上的要评AA和AAA的才有资格。而贷款的额度和公积金缴纳的金额和年限没有太大的关系。只是申请公积金贷款有一个前提条件就是必须连续缴纳6个月(含)或累计缴纳12个月(含)以上的职工才可以。至于能够贷多少,有很多要参考的。但是有一个公式大家可以看看 借款金额=(月缴存额/缴存比例-400基本生活费)/拟贷款年限1万元贷款的月还款额。 解释:月缴存额就是公积金帐户上的月缴存额。缴存比例可能是8%或10%。拟贷款年限就是你想申请的年限。比如5年1万的月供是183.98,10年1万的月供是103.21,15年1万的月供76.04,20年1万月供62.78。30年1万50.14。你把这些数据输入就是你能贷款的金额。 提醒,以上数据仅供参考,因为利率的变动对其有影响,以实际情况为准
不知道你在哪里,现在北京没有这样的政策。北京目前的公积金还款采用自由还款法,每个月可以自由还款三次,电话申请就可以,然后直接存款到还款帐号,不用去银行。因此不存在缴纳违约金的问题。外地的政策应该没有吧,你是不是听错了。商业银行现在收取违约金的都很少,公积金中心隶属国家政府直接管辖,不应该有这方面的政策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