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额应如何抵免?
企业取得的境外所得,纳税人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额应如何抵免?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居民企业来源于中 国境外的应税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可以从其当期应纳税 额中抵免,抵免限额为该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超过抵 免限额的部分,可以在以后五个年度内,用每年度抵免限额抵免当年应 抵税额后的余额进行抵补。
答:企业取得的下列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可以从其当期应纳税额中抵 免,抵免限额为该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超过抵免限额的部分,可以在 以后5个年度...详情>>
答:借:原材料,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