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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按年提取公积金还贷注意事项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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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按年提取公积金还贷注意事项是什么?

厦门按年提取公积金还贷注意事项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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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09-16 17:34:55
  •    1、用于购买办公用房、车库、店面产生的贷款不属于可办理按年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的范围。
      2、每年只能申请一次按年还贷。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超过贷款余额,需提前结清同一套住房贷款的,可提前办理。职工购房后不办理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可直接办理按年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
      本市有逾期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优先予以偿还。   3、同一笔购房贷款的提取总额不超过已偿还的购房贷款本息之和或申请提前还款的本金。   4、2014年起职工使用本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公转商贷款(均含组合贷款)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申请按年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该笔贷款本息,或按年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前偿还该笔公积金贷款、公转商贷款或组合贷款中的公积金贷款、公转商贷款本金,提取后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最低应保留最近6个月的缴存额。
         5、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本省外购房按揭贷款的,其所购房屋座落应与本人或配偶的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一致。   6、偿还异地贷款本金的,《住房按揭贷款信息证明》请登录公积金中心网站www。xmgjj。gov。cn的“下载中心”下载。
         7、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姓名、身份证件号码错误的,须按规定到开户银行办理信息更正手续。   8、提交材料的复印件均应A4纸复印。

    陈***

    2017-09-16 17: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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