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伤患者机体局部与全身性病理生理改变因烧伤面积及组织损伤程度不 同而各异,通常临床上以烧伤的程度、损伤的深度,以及烧伤的范围来划分:1.临床根据烧伤程度一般为3度I度:皮肤轻度红、肿、热、痛,无水泡,损伤深度只 在表皮;n度:又分浅n度与深n度,前者表现为皮肤剧痛、水疱形成、水肿明显,损伤深度主 要在真皮浅层。后者主要为皮肤痛觉迟钝、水肿显著,创面干燥后表现为网状栓塞性血管,损 伤深度已达真皮深层;m度:皮肤感觉消失且呈“皮革”样、腊白或焦黄状,存在“炭化树皮 状”静脉栓塞,该损伤深度在全层皮肤,累及皮下组织或更深层。2.临床以烧伤面积程度分为4度轻度:n度烧伤其总面积在9%以下;中度:n度 烧伤总面积一般在10% ~29%之间或m度烧伤面积在10%以下;重度:n度烧伤总面积在 30% ~49%之间或m度烧伤面积通常在10% ~ 19%之间,以及其面积虽未达到上述百分比, 但已有休克或复合伤,如创伤、化学伤与呼吸道吸人性损伤;特重度:烧伤总面积达50%以 上或m度烧伤面积在20%以上,以及存在着严重并发症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