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入专利是否允许抵扣进项税额?
购入专利是否允许抵扣进项税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38号)的规 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所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 税额为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规定,货物是指有形动产, 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
应税劳务的加工是指受托加工货物,即委托方 提供原料及主要材料,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造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业 务;应税劳务的修理修配,是指受托对损伤和丧失功能的货物进行修复,使 其恢复原状和功能的业务。依照上述规定,无形资产不属于准予抵扣范围, 进项税额不可以抵扣。
但是,在实行营改增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 和邮政业纳人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附件1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规定,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 进货物或者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应税服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 额。
转让专利或者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业务活动属于列举的 "应税服务"范围,所以,纳税人接受专利所支付的增值税额属于进项税抵扣 范围。
答:科研院所对专利发明个人奖励入股免个税不需要税务审批,这个是新的规定 企业专利科研费经过科委审批,可以+50%扣除 避税的方法: 专利权是一笔有价值的无形资产,所...详情>>
答:海峡人才网。 中华航运网。 厦门货代网。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