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算是公务员考试作弊吗?
甲已经被公示录取为公务员,然后又配合乙考另外一个职位,结果两人进入面试,甲放弃,乙顺利通过面试,请问这样做甲乙有没有什么责任呢?有没有具体的相关规定?如果让录用单位知道会有什么不利的后果吗?谢谢!
不属于作弊,不过想通过这种办法考录的可能性等于0。 首先,录用公务员后必须试用期满而后报考,并且需要原单位同意,在某些省不仅仅是录用后,在录用程序阶段也是不允许再次报考的,否则取消双边考录资格。 其次就面试而言,面试最低的比例也需要1:3,而且如果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的人数,尤其只有一个人面试时,一些单位还会递补面试人员甚至取消录用,因为用人单位可不是非要进人不可,招不到好的那么就以后再招就是了。 最后如果录用机关知道这是不用说的,就算让你当领导你你也明白会怎么考虑。 所以这种所谓的妙计其实是烂计。 当然,如果这种情况真的出现了,用人单位是不会追查的,因为只要符合条件报考那么谁考上都是正常的,并不会刻意去追查考生之间的关系。
首先,我认为这个取证就很困难双方是在配合;其次,现在进入面试一般都是1:3,只靠两个人是无法做昨天的事情的;最后,面试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乙能通过面试就表面他确实是不错的.要在我们浙江,面试可是很难的哦
答:时常关注工商局官方网站,若未查到相关信息,与招考机关联系。详情>>
答:据我所知 应该有1200人左右详情>>
答:可以报名。 急性肝炎恢复后,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和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持续正常半年以上者;慢性肝炎恢复后,ALT和AST持续正常2年以上者,均合格...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