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义判断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次冲好,或者以不合格的产品冒充合格的产品,销售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行为. 是否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个体食品店老板王某为贪图便宜长期进货销售冒充双汇牌子的"远香"牌火腿肠,获利5万元.经查,该火腿肠虽是冒牌,但质量也到了同类行业的基本标准.
我认为构成。
不构成
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 按照我国《刑法》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假冒注册商标是指为达到冒充他人商品的目的而在商品上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行为,以及为实现该目的而实施的预备行为。 大致说来,假冒注册商标行为包括以下几种行为:(1)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2)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而进行销售的;(3)仿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仿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的。
假冒他人注册商标情节严重的将构成犯罪,要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213条规定的“情节严重”,应当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非法经营数额在5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3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2万元以上的;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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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不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应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我认为已经构成犯罪,因为属于“掺假”么,请楼主公布答案………………
我认为未构成该罪 条件一:掺杂.掺假,以次冲好 条件二:以不合格的产品冒充合格的产品,销售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行为 (但题中已说“但质量也到了同类行业的基本标准”) 再注意定义本身“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题中陈述的产品并不是”伪劣”商品吧。所以我觉得应是触犯了“假冒”之类的罪,而不是触犯了“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答案是什么?急想知道。
构成该罪。 首先,分析定义: 1、“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主要是指在产品中掺入异物。 2、“以假充真”主要是指以他种产品冒充此种产品,如用人造革冒充皮革,以自来水冒充矿泉水等。 3、“以次充好”是指以低档次产品冒充高档次产品或者以旧充新。
4、“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主要是指以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规定的产品冒充符合产品质量标准的产品,如以残次品冒充合格品等。 应当注意的是,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必须达到五万元以上,才构成犯罪;如果销售金额不足五万元的,不构成犯罪。
这是罪与非罪的界限。 看题目: 句中“长期进货销售冒充双汇牌子的"远香"牌火腿肠”、“获利5万元” 所以——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详细看《刑法分则》 或者看: :8088/datalib/2003/LawKnowledge/DL/DL-180616/。
答: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1)对象:一般的伪劣产品,不包括建筑产品(工程重大责任事故罪) (2)数额: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销售金额不到5万,查处货值金额达到1...详情>>
答:据我所知 应该有1200人左右详情>>
答:可以报名。 急性肝炎恢复后,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和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持续正常半年以上者;慢性肝炎恢复后,ALT和AST持续正常2年以上者,均合格...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