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们企业所在的居委会拿了政府发的有关进一步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文件,要求社区所在企业按为社区筹措建设资金。 企业无奈只有尽力了。 现在社区开出了《非税收入专用收据》收入项目是社区建设费。 请问各位,这样的项目企业可在税前列支吗? 税务会视为赞助、捐赠吗? 如不能列支,列什么项目为好呢?
不能在税前列支。 会计核算上可以计入营业外支出,做纳税调整即可。 理由: 根据税法有关规定,准予税前扣除的项目是指:与应税收入有关的、必要的、正常的成本、费用、税金和损失——这是总的原则。 社区建设费用与企业经营无直接关联,属于对外捐赠类支出。而根据税法规定,只有通过规定团体、机关向教育、民政等公益事业和遭受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支出,且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3 %以内的部分,才准予税前扣除。因此你提问的这项支出是不能在税前扣除的。
不能在税前列支!不属于允许列支的捐赠范围,可走营业外支出。
你们企业如果属于街道办的企业,税务局是允许的 如果不是,应当向税务局咨询一下,如何处理,
不能在税前列支。因为这笔支出没有取得发票,而且不在捐赠扣除的范围中;可在营业外支出中列支,增大相应的费用,并在缴纳企业所得税之前作调整。
因该可以列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