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之前一直在广州由个人和单位共同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现将赴外省工作,想把社保关系一同转移。请问根据广州的现行政策,上述有哪些保险是可以办理跨省转移接续的?
请参阅“关于贯彻实施《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业务通告”。网址:
http://www.gzlm.net/sbjjzx/20100121_1.html
转移社保具体手续是:凭接收地社保部门的同意接收函(包括接收地社保部门银行帐号、开户名等)、身份证(原件)和个人帐户手册到广州市相应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转出手续即可。详情请询相关社保经办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