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待费和差旅费到底归属于管理费用还是营业费用
公司处于开办期间(前期),经理去外地出差和请有意向的朋友吃饭,到底归属于管理费用还是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和营业费用有什么本质的区别,请告知,谢谢!
1、如果你公司属于筹建期间,那么发生的招待费和差旅费,应该计入“管理费用--开办费”科目。 (1)开办费是指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成本的汇兑损益和利息等支出。
(2)筹建期是指企业被批准筹建之日起至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之日的期间。 2、如果你公司不属于筹建期,那么,招待费计入“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科目;差旅费计入“管理费用--差旅费”科目。 3、管理费用和营业费用的本质区别是: (1)管理费用是指企业行政部门为组织和管理企业生产经营所发生的各种费用。
包括行政管理部门职工工资、修理费、低值易耗品摊销、办公费、差旅费、业务招待费、劳动保险费、福利费等。 (2)营业费用是指企业在销售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企业销售商品过程中发生的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展览费和广告费,以及为销售本企业商品而专设的销售机构(含销售网点、售后服务网点等)的职工工资、福利费、业务费等经营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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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于筹建期,那么,招待费计入“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科目;差旅费计入“管理费用--差旅费”科目。
答:区别在于它们核算的内容上。 1、营业费用,企业在销售商品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包括销售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保险费、展览费和广告费,以及为销售本企业商...详情>>
答:不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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