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人权委员会共有多少个成员国?
联合国人权委员会成立于1946年,目前共有53个成员国,是联合国促进和保护人权的最主要的机构。
联合国人权委员会(简称人权会) 根据联合国经社理事会决议于1946年2月成立。成员国由经社理事会按地区分配原则选举产生,共有53个成员国,任期三年,每年改选1/3。它是联合国系统审议人权问题的最主要机构之一。人权会每年3至4月在日内瓦举行为期六周的全体会议,审议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公民和政治权利、国别人权等议题。
联合国人权委员会,是联合国经济社会理事会依照区域分配原则选出,有53个成员国,任期三年,每年改选三分之一,每年3月和4月举行会议,审议国际上各项违反人权的议题。 成立于1946年的联合国人权委员会是联合国经社理事会9个职司委员会之一,目前共有53个成员国,其中亚洲12个、非洲15个、拉美和加勒比地区11个、东欧5个、西欧和其他地区10个。
自1971年恢复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后,中国开始参与联合国大会和经社理事会关于人权问题的讨论,并自1979年起连续3年作为观察员出席人权委员会会议。1981年,中国在经社理事会第一届常会上当选为人权委员会成员国,并连选连任至今。 联合国人权委员会的职责有:根据《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在人权领域进行专题研究、提出建议和起草国际人权文书并提交联合国大会;就有关国家的人权问题进行审议,处理有关侵犯人权的来文,就有关国家的人权局势发表意见并通过决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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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梵蒂冈不是联合国成员国 因为它是宗教国家,不愿加入世俗组织。 政治:梵蒂冈是政教合一的国家。教皇是梵蒂冈的首脑,有最高立法、司法、行政权。教皇自称“基督在世代表...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