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没有遗嘱就是法定继承,你父亲和你妹妹都有份额,除非他们自愿放弃
这种情况没有遗嘱就是法定继承,你父亲和你妹妹都有份额,除非他们自愿放弃收起
1、如果开发商5证不齐(可以到当地房管中心查询),你可以找个律师陪同让开发商退款,可能比较耗时。2、找开发商协商,让其把这房子卖给别人或者找个中介帮你卖掉;采纳
请看清你们签的是哪个定(订)<br/>这个“定金”是不能退的,这个“订金”则可以退,只要写了这个“订”,打官司都会赢的,但是通常知道这层含义的人,比如说开发商,打死他们都不会跟你签这个“订”,他们只会签“定金”。<br/>所以,如果是这个订金,恭喜你,一定可以要的回来<br/>如果是这个定金,估计退你的可能性很小,即使要退的话也是要付违约金的,估计退回来的也没多少了,而且这其中的人力消耗、时间消耗。。。。想想清楚吧
现在据透露,长沙识字岭周边将设置为长沙市的市中心。。预计这附近房价会上涨到1W以上,甚至2W多。。赶上北京市的房价!除此之外的地区房地产公司将被国家所控制,价格将要下调,国家将让市民都能买上房屋。因此,现在房地产公司为此已经不满,开始罢工,他们说:“如果国家要干涩进来的话,我们宁可把房子留着不出售,也不做亏本的生意!”
之前首付是新房20%二手30%,但是最近好像是都是30%了。<br/>首付多少没有限制,只要不低于最低标准就可以了,能多付就多付点,贷款毕竟有利息吗。<br/>买房后随时都可以再次交易,卖了一套房子后再买第二套首付比例在40%<br/>银行有规定,贷款购房的在还还款一年之后才能提前还款,就是说一般情况一年内不怎么好出手,如果你有关系就另说了。<br/>要是公积金贷款就不一样了,新房在40万,二手早25万,这是公积金的最高贷款。
那就不能买了 <br/>上海户口也不能买第三套房
那就不能买了<br/>上海户口也不能买第三套房
父母的东西毕竟不是自己的,或许你丈夫曾经向他父母明示暗示过,但是他的父母态度暧昧,并不想让你们白住,所以你丈夫对于这件事也很是无奈,或者心里也是堵的慌。 <br/>并且,怎么说你们都一直住在你父母那里,作为男人,或许他也觉得很压抑吧。 <br/>你丈夫说的“你不交房租凭什么住!有什么资格要求搬过去!”这句话,很大的可能并不是针对你没有经济来源的问题,而是说你们不交房租,就没有办法和他父母说,或者就是说了他父母也不会同意,甚至他很有可能已经说过了,但是在这件事情上被为难了,才会那样的气愤吧。 <br/>其实,最好还是你可以出来工作。有些话,能说第一次就能说第二次,要是不想以后为了同样的事情伤心,最好趁现在年轻,容易找工作的时候,马上独立起来,有自己的经济来源。 <br/>和公婆亲属之间的关系是很难处理的,能够不牵扯到金钱最好就不要牵扯,夫妻之间是要过一辈子的,谁也不想赶离婚这个潮流吧,所以互相都体谅下对方的难处,把事情都说出来,说明白,没有误会,彼此忍让,才能天长地久。
综合以上,回答如下:<br/>1:请问房子的产权证已经批下来并且在他们的手上了吗?<br/>答:凭购房人身份证明去房管局查询就可以知道是否办下来,领证人是谁。<br/>2:如果真的按刘小姐所说的十万块帮我搞定,我需要拿到什么证件,就一个房产证就可以了吗?<br/>答:别拿给她,过了这么多年,从法律上讲可以有理由的,你可以找点客观的理由。在法律上,过了两年对方不追述你,就过了诉讼时效,对方起诉的机会都没有。那么你可以请教律师帮你想办法找到客观理由,说白了就是找对方的责任,说明这个问题是对方造成的。你就可以补齐费用,(甚至是对方责任还可以不补),看你律师的水平了。我也是搞这行的。。。呵呵<br/>3:那个刘小姐好像神神秘秘的,还说不想被其他人知道,我担心她会不会是骗子,因为她说利息不开发票,日后会不会遗留下什么猫腻,我应该注意什么,怎样防止被骗? <br/>答:如上!千万别给钱,便宜她了。1,先去房管部门查证在那里,2,找律师研究。对方2年不追诉就过了诉讼时效,何况这么久。你有理由!谢谢给我加分!
政策只会越调越松,现在整体经济受房地产的影响,已经出现了明显的问题。根据武汉现在的情况,最新的松绑政策调整的会议是今年下半年刚刚才开的,不可能这么快就进行第二次收紧调整。所以,十月份的时候,调整后的政策不会有变。<br/>售楼员催你,那是因为你早点签了,自己才有实质性的收益。虽然他提的理由够吓人,但是经不住推敲。
去当地街道办事处的保障性住房办公室咨询。
可以约定。如果没有约定的,应当认为你们双方的财产都 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按你的购房能力评估。二手房最高是50%的贷款,如果你手头只能动用20万,那只能买总价40万以下的房子,按9千一个平面计算,也就是40多个平面。
首付分期是开发商搞得,银行最低2成,还要看是哪家银行。
其实写张借据就可以了,因为假如出现房屋产权纠纷,即使可以证明女方出了首付,也一样属于借款纠纷,女方在这种情况下是不可能拥有房屋的产权的。
其实写张借据就可以了,因为假如出现房屋产权纠纷,即使可以证明女方出了首付,也一样属于借款纠纷,女方在这种情况下是不可能拥有房屋的产权的。
1、以现在的状态,即使你一分不出,也有35%的产权。<br/>2、你提出公积金用于还款,房产证上不加名字也还是35%产权。<br/>3、加名字视为赠与,所获产权一般占50%(即使你一分不出)。<br/>以上均以你老公“工资”还贷情形为准。
多少钱总价呢?6万现金,首次买房也最少得三成首期。难道房子才20万?月入8千消费差不多一半可以供房子。不过要找到适合的房子。这房子现在还是买不起呀。建议还是凑钱吧。60万的房子,首期是18万。贷款42万。你首期够了,贷款月供是够的。
可以备注下,或者签订一个君子协议,说明下首付的情况及可能出现的分割的可能<br/>没有特殊说明,以房产证记载的情况为准。<br/> 可以公证<br/>公证的效果是无须法院判决直接可以开始执行,自己看着办吧
当当:你好! 这个属于问题代理二手房买卖。 委托代理,是指代理人依据被代理人的委托,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其法律后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的法律制度。在这里,房主是被代理人,也就是卖方。她父亲是委托代理人。合同纠纷时可以找代理人,也就是房主的父亲协商。但是,承担责任和义务方是房主。 公正文书买方要存留一份 。因为发送法律纠纷时,不可能到加拿大找房主,只能找代理人。
下面这个网站是专门讲家居方面的.也许有你要的资料.
不能买.村改房既(乡产或集体产权)如果你的户口在本村的话,是可以买的,如果户口不在的话就不要买,因为将来办房产证的时侯非常麻烦.
肝胆皆冰雪:你好! 开发商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不能收取任何形式的定金或者订金的! 开发商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买卖双方可以根据需要在合同中约定双方要交定金。
anifa:你好! 好好和开发商协商吧!可能不是开发商不办理退房手续,是钱已经付工程款了,要等有人买你退的房子才有钱。 另外,买另一套房子的话,公积金贷款还可以办理!
办产权证只能是写两个人的名字,但办下来后如果还没离婚,可以再过户到一个人上面,费用好象没多少钱. 另外离婚协议上写效果不大,最好是去做公证.
1、代理人只能代理房主签合同和办贷款,过户的时候必须是本人过来,如果本人来不了的话那必须是公证。 2、房产证是07年的,那得看他们的契税票时间,还有一种可能是公房没有交契税,那就看他们与单位签的买卖协议,如果那个时间过了5年就不用交纳了,如果没过那就有营业税了。 3、成本价是指你在购买时必须先交一部分钱,把它变成商品房,计算方法是:1560*1%*房本面积。 4、主要是约定过户时间,腾房时间,物业交接时间,什么情况是属于卖方违约。
胡图道理:你好! 1、房管局不解答业主的问题是是不对的!房管局不但要解答问题,而且应该督促开发商将测绘结果公示。 2、整栋建筑物的建筑面积扣除整栋建筑物各套(单元)套内建筑面积之和,并拓除已作为独立使用空间销售或出租的地下室、车棚及人防工程等建筑面积,即为整栋建筑物的公用建筑面积。 将整栋建筑物的公用建筑面积除以整栋建筑物的各套套内建筑面积之和,得到建筑的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 公摊面积就是套内面积乘以分摊系数。 根据你的叙述,房管局的计算方法应该是对,而开发商的计算方法是错误的。 3、业主可以另请有高一级资质的测量单位另行测算,测量费我们这里是1.36元/平方米。如果测量结果和房管局一致,钱业主出,如果不一致,房管局出。
建议等物权法生效(十月一日)以后再买,到时候有买卖合同的预先登记制度,登记了以后,对方就不能再卖了。。。。
如果你在和开发商签的时候应该有延期交房赔偿的问题.你可以去追究开发商的责任的.还有你看看在合同里有没有关于装修方面的.如果有的话你也可以去追究的.还有.关键是这套房产别的还有什么问题吗.例如房屋质量方面.如果没有的话.你就和开发商在协商一下.而且现在房价一直在稳步上涨.如果没有大问题签了还是对你有好处的.
"我们签的购房合同都是我父亲的名字",如果已经到房产局备案了,那就什么也办理不成了. 如果没有备案还好办些,你可以在房产证上写上你们父子二人的姓名,这样房子属于你们二人共同所有的了,将来也不存在财产继承交税的问题了。 如果是让你父亲出钱,完全成为你的财产,那只能是在认购前,就签你的名字,这样就相当于对方赠与你的财产,(目前我国这样的情况还不交税)
不可以的.除非开发商没有把件递到建委.那么你找开发商协商一下加个共有人.
先到办理按揭的银行了解是否可以“转按揭”,如可以的话将按揭人改为先生的名字即可;如不能转按则需要将银行贷款还清方可凭财产分割协议、离婚证、房产证办理更名手续。
可以,只要你的户口是城镇户口,年收入少于6万就可以 北京市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有关问题的暂行规定 市建委、市国土房管局 二???年十二月 为建立经济适用住房供应体系,加强对本市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对象的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京发〔1999〕21号)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京政办发〔1998〕54号)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本市城镇居民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以下简称购房),其家庭住房、收入、购房面积应符合本规定。 二、申请购房的本市城镇居民须是无房户和现住房面积未达到本市规定的住房补贴面积标准的未达标户。 三、在2001年底以前,本市城近郊区城镇居民家庭年收入在6万元(含)以下的,可购房。2002年(含)以后年份,本市城镇居民购房的家庭收入标准由市政府有关部门公布。 远郊区县政府可结合实际情况,自行规定本区县居民购房的收入标准,并报市政府备案。 四、家庭收入按夫妇双方的收入之和计算,未婚、丧偶及离异未再婚的按一人收入计算。家庭收入是指下列所得: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住房公积金的单位缴纳部分; (三)住房补贴; (四)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 (五)劳务报酬所得; (六)股息红利及利息所得; (七)其它所得。 五、家庭收入按本规定第四条规定的上一年的实际发生数核定。 六、下列家庭不需核定家庭收入,可凭有关证明购房: (一)夫妇双方为机关工作人员或教师的家庭。 机关工作人员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党的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民主党派机关的工作人员;行使国家行政职能、从事行政管理活动并实行国家公务员制度或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使用事业编制的单位,如工商所、物价所等;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群众团体组织,如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受行政机关委托、承担行政职能并使用行政编制的社会团体组织的工作人员。 教师是指下列单位在编并在职的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和教育教学辅助人员:各级政府教育部门主办的各类学校、幼儿园及其它教育机构;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各级政府其它部门及企事业单位主办的各类学校;其它类型的学校。上述单位离、退休的教师和教辅人员。其中,教辅人员包括从事教学、科研和图书资料管理以及实验室和学校行政工作的在编人员。 (二)市政府批准的重点工程建设中的被拆迁居民家庭和政府组织实施的危旧房改造项目区异地安置的居民家庭。 七、每户家庭最高购房面积标准按下列规定确定: 以购房当年本市经济适用住房基准价格与职工购房补贴建筑面积标准之积作为经济适用住房的购房总价标准,根据不同地段、不同成本的经济适用住房的不同价格,在总价标准以下具体确定每一家庭的购买面积。远郊区县地点偏远的住房,经批准可适当放宽购房面积。 八、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委托北京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开发办)负责《北京市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家庭住房和收入核定表》和《北京市机关工作人员、教师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审核表》(以下简称核定表,样式附后)的发放、审核和档案管理。 九、申请人申请购房须如实填写核定表并由所在单位核准(没有单位的由所在街道核准)后送交市开发办。居民凭审核通过后的核定表购房,并作为办理买卖交易和权属登记的证明。 十、对提供虚假收入情况的申请人,一经查出,即取消其购房资格;对开具虚假证明的单位,追究当事人的行政责任,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十一、凡本规定发布以前已预购房的,也应按本规定重新核定家庭住房、收入和购房面积。 十二、本规定实施中的具体问题由市开发办负责解释。 十三、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他们违规操作了,收了定金怎么可能不签协议呢? 以后注意点,定金不可以退,订金就可以退了。 你的钱可以退回来。
这种行为是违反相关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及土地法的。 不过在现在法制还不完全健全的前提下,这种情况也并不罕见。 如果只是为了居住不考虑以后转让的话,也可以买,但是个人意见认为不买为好。
加共有人需要在贷款全部还清之后才能办理。贷款还清之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夫妻间房产更名即可,所需费用200-500元
解除合同应该是三份的呀.买卖双方和中介方各有一份.他们是没权利扣压买卖双方的解除合同的.你可以去房地产中介协会投诉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