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购买的异地台方是办公用房时已经登记有名下的房产,所以在购买第二套房时按照二套房的契税税率交税就可以了,需要缴纳的税款包括: 1、参照国家规定对首次购买普通住房征收契税的标准为:90平方内1%、90平方至144平内1.5%,如果不是首次购房或超过144平按3%缴纳,非普通住房按3%缴纳。 2、房本满五年:(普通住宅)契税1%,(面积小90平方米),1.5%(面积90-140平米),3%(面积大于140平米),卖方名下仅有一套房产,个税1%,卖方名下仅有一套房产,个税免交,营业税免交,(非普通住宅)契税3%,个税同上,营业税差额征收。 3、首套面积在90平米以下1%的契税,首套在90平米以上1.5%的契税,二次购房3%的契税(不管多大面积)。
当购买的异地台方是办公用房时已经登记有名下的房产,所以在购买第二套房时按照二套房的契税税率交税就可以了,需要缴纳的税款包括: 1、参照国家规定对首次购买普通住房征收契税的标准为:90平方内1%、90平方至144平内1.5%,如果不是首次购房或超过144平按3%缴纳,非普通住房按3%缴纳。 2、房本满五年:(普通住宅)契税1%,(面积小90平方米),1.5%(面积90-140平米),3%(面积大于140平米),卖方名下仅有一套房产,个税1%,卖方名下仅有一套房产,个税免交,营业税免交,(非普通住宅)契税3%,个税同上,营业税差额征收。 3、首套面积在90平米以下1%的契税,首套在90平米以上1.5%的契税,二次购房3%的契税(不管多大面积)。 收起
税是不可以少交,因为房管局在你们办理过户时会对房屋进行房产价值评估,如果评估价低于你们的成交价,就以你们的成交价为纳税基准,如果评估价高于你们的成交价,就以评估价为纳税基准。当然你们可以将成交价写低一点,希望房管局的评估价不要评得太高。
南京市房产个税细则日前出炉,细则明确,从8月1日起受理的房地产交易件按照新政执行,而对於不能提供住房原值等原始凭证的,南京暂实行按房屋转让收入额的1%徵收个人所得税,税率「就低」。 8月1日起受理照新政 细则中就市民最为关心的起徵期限、房改房收税、唯一住房界定等焦点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规定,细则明确,从2006年8月1日起受理的房地产交易件,按照国税发( 2006)108号文件执行,这意味着8月1日前交件的二手房,将肯定不受房产个税新政的影响。 原值不明徵转让价1% 此外,南京地税局方面表示,对於原值不明的住房,国家税务总局的标准在1%到3%之间,省地税将浮动权利下放到各个地市,南京执行的是下限。对未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个人所得税额按住房转让收入的1%核定。业内人士认为,由於地税部门无法认定哪些情况属於「不能提供住房原值」者,故老百姓会在「按照差额20%」还是「按售价1%」中比较,二者择其低纳税。
实行二手房交易时,是要经过有资质的建设部门的价格评估的,以评估价格为准纳税,不是你说多少就多少。
个人的房屋租赁应该由出租方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是房租收入扣除费用后的利润的20%,可是实际上根本没有办法操作,因为包括折旧、维修等费用实际上无法确定,因此,很多城市都实行综合税率,就是把营业税、房产税、个人所得税合并征收,按照每平方米若干元(根据地段)来收取。
根据相关文件需交纳费用有: 契税--房价的1.5% 公共维修基金--房价的2%-3%(具体可向当地房管局查询,每个地方政策不一样) 印花税--房价的万分之五 工本费--80元 我只能给你大体的费用,建议向当地房管局咨询.
办理赠送手续就行了,你和你妈先到公正处办理赠送房屋公证手续,再拿公正手续和你们双方的个人资料和房产证原件到房管处办理更名手续就行了。
1、正常情况下契税是以交易价为标准的; 2、但前提是这个价格是合理的,如果房管局认为你的成交价偏低,就会涉嫌偷税,这样房管局有权按同地段同品质的房屋售价作为参考给你重新评估的。 3、房管局的做法是合法的。
怎么只有房屋产权证而没有土地使用证呢?现在的房地产产权证已基本是两证合一的。缺少了其中一个,是不是开发商还没有补交地价呢?你最好先问清楚到低是怎么一回事,过户费方面是你跟卖方的协定,他(她)只实收房价也没办法。
在二手房买卖中,最有必要被提醒的是买家,如果买商品房上当受骗至少冤有头债有主,买二手公房上当受骗后的追索和赔偿难度则要高得多。 一、确认产权的可靠度 1、注意产权证上的房主是否与卖房人是同一个人; 2、搞清楚是成本价房还是标准价房或者是经济适用住房; 3、产权证所确认的面积与实际面积是否有不符之处; 4、一定要验看产权证的正本,而且到房管局查询此产权证的真实性。 二、考察原单位是否允许转卖 1、确认标准价购买的公房出让时是否已经按成本价补足费用或者与原单位按比例分成; 2、大部分公房进行房改时原单位都保留优先回购权,因此要确认原单位是否同意出让; 3、一般来说,军产、院(医院)产、校(学校)产的公房必须要原单位盖章后才能出让。 三、查看是否有私搭私建部分 1、是否有占用屋顶的平台、走廊的情况;或者屋内是否有搭建的小阁楼; 2、是否改动过房屋的内、外部结构,如将阳台改成卧室或厨房、将一间分隔成两间; 3、阳台是不是房主自己封闭的,这牵涉到阳台面积应该怎么计算的问题。 四、确认房屋的准确面积 1、包括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和户内的实际面积; 2、产权证上一般标明的是建筑面积; 3、最保险的办法是测量一下房屋内从一端墙角到另一端墙角的面积,即所谓地毯面积。 五、观察房屋的内部结构 1、户型是否合理,有没有特别不适合居住的缺点; 2、管线是否太多或者走线不合理; 3、天花板是否有渗水的痕迹,墙壁是否有裂纹或者脱皮等明显问题。 六、考核房屋的市政配套 1、打开水龙头观察水的质量、水压; 2、打开电视看一看图像是否清楚,能收视多少个台的节目; 3、确认房子的供电容量,避免出现夏天开不了空调的现象; 4、观察户内、外电线是否有老化的现象; 5、电话线的接通情况,是普通电话线还是ISDN电话线; 6、煤气的接通情况,是否已经换用天然气; 7、小区有无热水供应,或者房屋本身是否带有热水器; 8、冬天暖气的供应以及费用的收取,暖气片数够不够,暖气温度够不够。 七、了解装修的状况 1、原房屋是否带装修,装修水平和程度如何,是不是需要全部打掉; 2、了解住宅的内部结构图,包括管线的走向、承重墙的位置等,以便重新装修。 八、查验物业管理的水平 1、水、电、煤、暖的费用如何收取,是上门代收还是自己去缴,三表是否出户; 2、观察电梯的品牌、速度及管理方式,观察公共楼道的整洁程度及布局; 3、小区是否封闭,保安水平怎样,观察一下保安人员的数量和责任心; 4、小区绿化工作如何,物业管理公司提供哪些服务。 九、了解以后居住的费用 1、水、电、煤、暖的价格; 2、物业管理费的收取标准; 3、车位的费用。 十、追溯旧房的历史 1、哪一年盖的,还有多长时间的土地使用期限; 2、哪些人住过,什么背景,是何种用途; 3、是否发生过不好的事情,是否欠人钱或者发生过盗窃案; 4、是否欠物业管理公司的费用,以及水、电、煤、暖的费用。 十一、了解邻居的组合 1、好邻居会让你生活愉快,选不同的时间在社区内看人来人往,通过衣首和生活规律判断人的社会层次; 2、拜访上、下、左、右邻居,了解他们在此居住是否顺心; 3、与居委会或者传达室的值班人员聊天,了解情况。 十二、算计一下房价 1、自己通过对市场上公房的反复比较判断房屋的价值; 2、委托信得过的中介公司或者评估事务所进行评估; 3、银行提供按揭时会做保值评估这个价格可以看成是房屋的最低保值价。 十三、看看能否做二手房按揭,二手房按揭的条件是: 1、年满18岁,有城镇户口,本地、外地均可; 2、能提供稳定的收入支付本息的证明; 3、愿意将所卖的房子作为抵押,或者能提供其它符合条件的抵押; 4、所购房屋产权所属真实可靠; 5、支付有关手续费。 十四、请律师 1、二手房买卖的情况比商品房更为复杂,因此有律师提供建议参考更可靠; 2、公房上市的时间不长,能提供这一类服务的律师并不多,收费标准也无一定之规; 3、建议请一位尽可能熟悉业务的律师做全面顾问。 十五、找代理行 1、公房上市采取两头把关、中间放开的政策,中间的交易过程完全由代理行来操作; 2、代理行的二手房信息要比个人更全面,但是目前来看信息的准确程度还需要验证; 3、在把你的业务交给代理行之前应该了解:代理行提供的服务有哪几项?是否可以帮助申请二手房按揭?买卖过程中若发生了问题,代理行是否有义务、有能力负责赔偿损失?代理行的服务收费标准是多少?是否能保证买到称心的二手房? 十六、考察代理行是否可靠 代理行应该提供两证: 1、有效的当地工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当地房屋土地管理局颁发的中介代理行资质证书; 2、资质证书是行业管理部门颁发的,对保证代理行的可靠性更有作用。 十七、及时了解政策、程序、费用上的变化 1、公房上市还是一个新鲜事物,因此要做好心理准备,随时了解政策的变化; 2、媒体的报道十分关注公房上市,要注意报纸的新消息; 3、向律师及中介代理行咨询; 4、最可靠的还是向有关房管部门咨询,及时了解最新的信息。 十八、产权是否完整 1、确认产权的完整性,有没有抵押(包括私下抵押)、共有人等等。要知道即使在法律十分完善的香港,也会出现这样的纠纷; 2、只可相信自己的眼睛,一定要在过完户以后才能将房款转移到原户主手上。 十九、小心房款和产权的交接 1、不要随便相信对方的信誉,先交钱再过户还是先过户再交钱是一个重要问题; 2、可以考虑将房款押在一个双方都信得过的单位,如律师楼或信誉较好的代理行处,等过户完成后,再将房款转入卖方的账户。 二十、保证产权顺利过户 1、必须要经当地房屋土地管理局办理完产权才算完成过户手续;有代理行、律师、公证的保证等等都不算是完成交易过程; 2、从买房的角度来说,一定是产权过完户以后这套房才真正属于你,在此之前,卖方随时可以毁约。 要找中介也可以,不找也可以...但是以防上当...中介费问下人就知道了..
我??人建議?是?過仲介比較安全. 其??仲介費用是雙方在付的,合同??r的1%,各付各的. 過?糍M用要看你房子的??r?砼??加辦理房產證等,?有看你要不要貸款. 若不用貸款就很??? 把錢交給?Ψ?最好是去公正一下,?ι戏蕉加斜WC.以免??m?. 預估房?r??0萬的?,過?糍M加雜?費約在1萬以??
前两种房子只要有拆迁证,即可购买,有土地证的。商品房购买没有限制。 如果你名下有一套住房,在出售时要交纳买卖差价的20%作为个人所得税。
MM这是全国人民在的,有几个知道江北是南京的呢 你也没说明白我先这样理解吧: 第一个协议应该是购房协议, 那你可以根据合同没有办理过户可以要求协议无效,并赔偿,那第二个协议不要签 第二个应该是5年后办手续的协议吧 如果不想退第二个协议公证一下吧
不用理睬他们,因为国家没有这方面的规定就是看房一定得买,而且这套房子的产权人也不是在它一家中介挂的,再说已经过户了还担心什么,它们再来骚扰你,你可以报警到法院告他们的。同时有的地方看房要给看房钱,这也是本行业不成文的规定,没有法律依据的。
由于农村的房子几乎都是属于宅基地性质,根据文件规定,这样的房子只可以卖给同一个集体组织的农民,而起卖出后不得再申请宅基地。
全国8月1日开征个人所得税,这个所得税是卖主所交,二手房未满5年的卖方还要交营业税。你应缴总额的1.5%契税,万分之五的印花税。
从规定上说是按产权本上的时间算年限,但你有当年购买房屋时的正式银钱收据或发票上的时间也可算房屋购买的时间(这个时间一定比房本上的时间靠前),如果你的房子是海淀区的单位分的小产权的房子,普通的收据也可以,也可单位开证明
现在女性退休年龄是60 所以你婆婆如果要抵押贷款的话 按照原则上来说是可以的,但是不见得银行会给你贷。你可以找小银行问问。 如果银行给贷的话,那么就可以操作。 如果实在没有银行接受这种贷款的话,那就只有通过赠与的方式把产权转移到年轻一点的人身上。但这只是一个方法了。
住几天肯定没事的,时间长了肯定会有意见的,毕竟你什么都不出的,人家没有义务帮你支付,我想如果你提出分担点,我想那应该不会有意见的。你现在没有能力租房但是两个人分担点应该也不会要很多的吧,我想这样你同学应该不会有什么的吧。。。
按你们的购房能力评估。应该可以承担!因为你们年轻,而且已经有套房子,你们只需要住一套。可以考虑出租,租金养养车有余吧。父母又不需要你们负担。还答应给你们还款20万。目前月供办理公积金月冲,可以抵掉3000,余额3600应该可以承担。
按你们的购房能力评估。应该可以承担!因为你们年轻,而且已经有套房子,你们只需要住一套。可以考虑出租,租金养养车有余吧。父母又不需要你们负担。还答应给你们还款20万。目前月供办理公积金月冲,可以抵掉3000,余额3600应该可以承担。
我老公06年底0以自己的名字签订购房合同,07年4月批下的贷款,是以他自己的名字还款的,这个月我们领的结婚证。09年取得房产证,上面只写他一个人的名字。现在我们家如果以我的名字购房的话,是属于首套房还是二套房呢?
答:<br/> 1、如果没有有力的证据,你很难维护你的全部权益;婚后共同偿还的贷款应该没有异议,婚前的七万就不好说了,除非你有证据证明这钱是共同买房子的,而不是借款,甚至连借款算不上。<br/> 2、你家条件差些,女友不嫌弃,还出了这么多钱,说明她家是通情达理的,你应该好好待她;<br/> 3、你有这种想法也很正常,但如果没有很巧妙的方式取得证据,建议你不要轻举妄动,以免伤了感情。<br/> 祝你好运1
如果你有这样的能力为什么不呢? <br/>房产登记在自己的名下就行了。 <br/>这样既可以和父母住在一起,又进行了投资,应该是个不错的决定。 <br/>再说了,老房子是父母的,只是暂时让姐姐居住,如果你不介意,就让姐姐住。如果,你父母怕亏待了你,他们也可以留遗嘱将老房子分给你一部分。 <br/>一家人也要清清楚楚的比较好。
首先 你可以去做公证 原则上这种交易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另外 如果你入住后卖家时间很久不还款 银行有查封该房的权利 因为尚未过户目前来看 五证交易的人很多 但是风险也存在 不过你通过中介 风险也许会降低 这种情况下你可以委托中介 联系并做下公证
晕这样显然你吃亏,应该首副你也付一半,这样产权的名字才好理所当然有你的名字。<br/>但是你可以和你朋友协商,产权的名字仍然可以写你们两个人的名字
请问有关专业人士,这是不是质量问题或地基问题?现在裂痕还在继续延伸。 <br/>答复:六层没出现问题,就表明不是地基问题,但这是质量问题。按你所说该墙体为填充墙,该问题出现的原因为砌筑的隔墙上部砖未按规范进行斜砌、顶紧上部构件(梁或者板);同时可能砌筑时一步砌筑到位,而未按要求预留40cm左右待墙体强度上来后再进行补砌;也有可能下部的梁或者板刚度不够发生了变形导致出现裂纹。总之出现了裂纹就是质量问题,根据你描述的问题应该不难解决,把裂纹处剔凿后,重新粉刷就好了。找建设单位进行解决。 <br/>具体建设局和勘察设计单位所说的原因,第一条可能有些道理,就是通常所说的热胀冷缩导致,但不是主要原因,向来建设单位(开发商)和政府职能部门都是找一些自然和业主的原因来推脱责任。 <br/>以上问题肯定为建设单位责任,让他们拿方案进行处理,不然就让媒体曝光。你们四家联合找媒体。此问题好解决,不是什么大的质量问题。
房子是可以买的,你的名下没有房就可以买!就算买过一套了也可以买第二套的,只不过多了三成首付!如果你要是一次性付款那问题就都没了!如果你还担心 那就不要交定金,用诚意金来交!就算到时候你不想买了,他们售楼处也要退你诚意金的!买不买房完全取决于你自己!
你问问她能不能直接结婚,先斩后奏,如果她爱你理解你肯定会同意的,磨了这么久,说明她也是想要房子的,但是也放不开和你的感情,结婚是两个人的事,现在的社会父母不能管,顶多参考,决定是你们两个人的事<br/>她不肯么<br/>那就不要优柔寡断了,你要知道并不是所有人的时间都可以拿来恋爱<br/>呵呵,<br/>她一直很听家里人的话么
你好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如下: <br/>1、年满18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 <br/>2、有稳定的收入,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br/>3、同意以所购的房产作为抵押物; <br/>4、已与开发商签订了房地产买卖合同。 希望能帮到你!
你们这是哪里呀?满一年可以少交什么税?我们这里要满五年才可以免营业税,真是羡慕你市呀. 一般来说,只要房产证一天不是你的名字就不能万无一失,不过公证也是一个办法,房产证低押在哪都没用的,因为上面名字是对方的.这样吧,只要你还没去搞定过户手续,你先不要交首期,可以先签订三方合同,也就是购房合同,交付几万元的定金,上面写明到约定日期办房产证之时交完首期,然后新的房产证出来之时将尾款交给对方
定金协议上面是有签定合同的时间的,如果是过了时间你们还不去签定合同就是违约啊.,拿回定金的方法很多,但是宗旨就一个:让房东违约.他就会退还你的定金,但是我没有看到你们的定金协议,不知道具体细节,还有,我在 上海,你们那里的情况我不是太了解,建议你还是找一些亲戚,朋友商议以下,就一句话:让房东违约,如:让他觉得房子卖便宜了,让他有一些条件满足不了,,,,
如果有预(销)售许可证,合同合法有效。
不合理 肯定会影响的 你问他有没有规划 还有他有没有说买1楼送院子 这样就可以了 上法院你赢的机会很多啊
和你情况一样的不止你一个人吧?建议联合其他业主聘请律师,向法院上诉。
定金协议上面是有签定合同的时间的,如果是过了时间你们还不去签定合同就是违约啊.,拿回定金的方法很多,但是宗旨就一个:让房东违约.他就会退还你的定金,但是我没有看到你们的定金协议,不知道具体细节,还有,我在 上海,你们那里的情况我不是太了解,建议你还是找一些亲戚,朋友商议以下,就一句话:让房东违约,如:让他觉得房子卖便宜了,让他有一些条件满足不了,,,,
您好,首先我可以确定租赁合同是肯定不能当购房合同的 您买房子不看开发商的五证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必须有,否则他们这就是违规的。然后再说您现在的房子肯定租来的。不然为什么不签买卖合同呀。法律保护问题,买卖应该不会,最多退您订金。因为你们签的是租赁合同,如果跟开发商签的是买卖合同,那是受法律保护的,建议您找个专业的房产方面的律师问问。祝您早日解决。
如果在这个阶段有这项活动,如果你符合条件,可以去维护自己的利益。
住房公积金是你自己的 ,如果到新单位了,需要原单位把公积金转到新单位帐户上,原公司也可以给你封存,但是需要把封存或托管的单据给你你才能办理其他业务;而且保险的转移也需要有原公司的配合才能办,养老保险需要原公司出变更单。所以,如有有问题正式的辞职吧,最好不要突然不去公司那种。 另外广州那边不是很清楚,我们这边离职都需要单位出具离职证明或劳动合同终止证明之类的,再跟新单位签约的时候新单位都要看的,所以请楼主慎重处理和单位的关系。
你是买的新房还是二手房?如是新房要看是在哪?如是二手房的话直接同卖方交协,是可以要来的。
签订合同后,如果出现房屋有重大问题,由于购房者对该房屋质量问题事先并不明确,而且卖方故意隐瞒质量等重大问题,合同明显违背公平原则,所以合同应视为无效,购房人有权终止合同。
现在的土地是他个人的,他既然已经从政府手中买到了,对这块土地就有使用权. 如果你买了那的房子,你现在的房屋土地使用证是集体所有.同样可以得到补偿,但是直接补偿给的是你们这个所谓的开发商.而你们与补偿人是间接的关系. 风险到也没什么.但是希望开发商能将你们的产权分割开,这样对于买房人来说才算十足的把握.
太大意了,交定金一定要注明交什么定金,定金物的的价位,现在是吃哑巴亏了,他说多少就是多少了 。
这个要看你们那里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办事效率了,一般都是10—30天就放款,多数不超过10天
一、如果是这样的话,问题不大! 1、你拥有的是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2、虽然土地证载明的综合性用地可以理解为做什么用途都可以,“综合用地”这种定性不太规范,但那是土地部门的问题,土地用途有:商业用地、工业用地、教育用地、商住用地、住宅用地等等。 3、目前,你要找一下出让合同,你应该有一份。如果没有,到国土资源局档案馆,查一下供地卷宗或发证卷宗中的出让合同,看合同上对于用途是怎样约定的,出让合同中有这样的表述:将位于**地的土地**平方米,出让给**,用于建设****。另外,出让合同中也有用途。 4、出让合同中如果也是综合用地,那你就可以向刑侦队提出,土地证是政府颁发的,盖有政府的公章,出让合同约定的也是综合用地,让国土局解释综合用地是什么意思,估计国土局也无法解释,因为国家没有相关规定。你目前的问题怎么是刑侦队调查?是不是国土局调查时你没有配合? 二、可能出现的问题 1、让合同中如果载明的是工业用地。其实是改变土地用途,你在转让过程中犯下了一个错误,你应该按照原用途转让给对方,并向国土局提出申请,缴纳收益金,变更土地登记,对方拿到土地证后,怎么使用就是他的事了,和你无关。因为土地证没有变更登记,土地使用权人仍然是你,《土地管理法》第56条的规定,确需改变用途的,应当经过土地部门同意,报经原批准用地的政府批准。你这宗地应该在城市规划区内,报批前应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第80条规定,不按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责令交换土地,处每平方米15元以上,30元以下的罚款。 其实目前事实是土地已经转让了,改变用途的不是你。 2、看一下转让合同,有没有载明对方买这宗地的用途。再看一下,是签订的土地转让,还是房屋转让。其实,事实应该是转让房产形成的土地转让,出让用地是可以转让的,只不过你操作中有瑕疵,大不了完善手续就是了。 三、建议 不要太紧张,在网上查一下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抽点时间看看,找一些对自己有利的依据,你就知道怎么应对,也可以减轻压力。需要的话,给我留言,把你的邮箱地址给我,我思考一下,给你找一些法律依据。
首先要搞清楚地下室是不是共用部位,归全体业主所有;查看开发商售房许可证上是否标明地下室在出售范围内,小心上当.
有办法补救 应该按照办理房产证的要求,由开发商重新申报包括分摊公共面积在内的各单元建筑面积,然后各业主分别办理房产证。
你过户后手上有一张过户的回执单,回执单上注明了你领取房产证的时间,在领取房产证的时候就可以领取二手房买卖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