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急急)关于二手房质量问题,我能要回我的定金吗?
我在江门准备买一间二手房,已经交付20000元定金,单交定金的时候天气晴朗,没有发现房屋有渗水现象,按揭已经办好,准备过户的前一天,我再去看屋,由于连续几个雨天,我发现房屋有好几个地方渗水,我现在不想买这间房子了,我有没有希望拿回我的定金呢?我可以通过什么途径呢? 协议上并没有注明质量方面的问题,同时也没有写明我什么时候过户,假如卖方不愿退定金,(我可以将时间拖一年、两年、甚至更长时间吗?这样我算违约吗?)卖方有权将此房屋卖给他人吗?
定金协议上面是有签定合同的时间的,如果是过了时间你们还不去签定合同就是违约啊.,拿回定金的方法很多,但是宗旨就一个:让房东违约.他就会退还你的定金,但是我没有看到你们的定金协议,不知道具体细节,还有,我在 上海,你们那里的情况我不是太了解,建议你还是找一些亲戚,朋友商议以下,就一句话:让房东违约,如:让他觉得房子卖便宜了,让他有一些条件满足不了,,,,
定金协议上面是有签定合同的时间的,如果是过了时间你们还不去签定合同就是违约啊.,拿回定金的方法很多,但是宗旨就一个:让房东违约.他就会退还你的定金,但是我没有看到你们的定金协议,不知道具体细节,还有,我在 上海,你们那里的情况我不是太了解,建议你还是找一些亲戚,朋友商议以下,就一句话:让房东违约,如:让他觉得房子卖便宜了,让他有一些条件满足不了,,,,收起
满5年的是房价2%的过户费。 不满两年的还要交5.5%的营业税。
最简单的办法就(我就用这个的)是:直接和买主商定税后价格,其他的手续和金额由买家承担,你自己协助办办手续就可以的.还有就是在这个基础上你可以先拿钱,少报交易金额减少税收.
遗产过户挺麻烦的~!我办过2套~只是个不完全资料,供你参考~! 一、首先要明确的是:你是否是唯一的继承人(有无兄弟姐妹),如果不是的话就得去登报申明或是公证,因为他们或许也有继承权,这一费用你要出的;如果没有也要登报申明或是公证,以表明在这套房子的继承权上无任何争议。 二、你是否还有一位健在的双亲?因为你是继承遗产吗,肯定有一位···(不对的话别砍我)那另一位也有相应的继承权,如无遗嘱特别声明的话,你的另一位双亲与你共同拥有继承权,也就是各占50%的份额,因此你另一位双亲所继承的份额是否由你继承?怎样继承?在这里也会产生费用。一般有两种方法:①转卖:你另一位双亲所占的份额转卖给你,由你缴纳相应的税收;②赠送:由公证处开出证明,你另一位双亲所继承的份额是赠送给你的。由此可见,只要你另一位双亲所继承的份额也是由你继承的话,这里也会产生相应的费用。 三、你所继承的房子进行商业评估,缴纳相应的税收(房产证、土地证更换的费用也包含在内) 一般基本上就这三大块~供你参考~!
如果还没下发拆迁款,请到拆迁办和房屋管理部门与相关的负责的人声明(口头或书面都行),说你是共居人,有你签字才能办相关手续; 如果已下发拆迁款,请到居委会或是能证明你是共居人的组织/机构/家庭成员/邻居,告房屋管理部门没做相关调查将你这共居人落下了,可以追回款项,重新分配,肯定能赢。 房本没在共居人手中,不影响结果。 抓紧办!! 希望对你有帮助 协商,既然是共居人,大家都有份,只有协商好,一起去办手续,都签字,拆迁办会对你们分别做出补偿的。 房管部门有规定,公有住房承租人去世,家庭成员经协商同意变更的,需每人带身份证同时去房管部门签字才可变更。
补充一下,上面那个人说土地出让金是(成本价*建筑面积*1%)这是不对的,你的房子属于回迁经济适用房,应该缴纳的土地出让金是(成交价*3%)
看看这个会计制度以及房地产税收制度即可。
不用那么麻烦,你有该房的100%的产权就不影响,无所谓过户与不过户,若你要卖出,就需要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及能显示是夫妻的证件。若是单身过了28岁就要开单身证明。
可以,但是据我所知天津过户需要评估机构对房价作出评估并且按照评估价格申报过户并纳税。 个人可以办理过户手续
房产不过户的话那么产权人就是对方。 对方有权利处置该房产,假设现在产权人将房产出售的话那么只是需要将17万元退还即可。 至于协议和公证只能是时候补救或者诉讼时候依据。 建议还是现在过户比较稳妥
国家去年曾经明确颁布“期房限转”政策。 有些期房曾经采用所谓的“改底单”方式进行交易,但是这种方式需要开发商配合并且建立在购房合同没有在房产所在地房地局备案的基础上,属于一种暗箱操作。 期房转让对于交易双方都存在一定风险,所以成交几率很小。 房产的合法交易建立在产权证下发基础上,不过对于产权证填发时间不足5年的房产,上市出售需要按照成交价格交纳5.5%的营业税
对方名下的产权部分等于是过户给你,那么按照对方过户申报价格的1.5%的契税,5.5%的营业税是需要交纳的.
首先,你们是不是符合经济适用房购买资格需要房地产交易中心审核,并且有审核批准表; 其次,如果用你的小姨的名字把房产买下来之后,需要等房产产权证下发之后才能过户,如果是按照原购买价格过户给你(前提是你符合经济适用房购买资格)的话,那么是可以的,及时是部族年也可以; 再次,花销方面你们要考虑好,费用并不少。1、你的小姨购置该房产之后需要交纳1.5的契税和2%的公共维修基金之后才能办理房产证,到过户给你们时候还要交纳1.5%的契税,如果面积有超出审核批准面积部分的,还要对超出部分交纳综合地价款。
首先要以单位的名义办房产证,需要提供的资料如下:合同原件(贴有印花税)、测绘图和测绘表各两份,过户申请表(需加盖开发公司章及单位公章)、面积补差协议、公共维修基金及契税专用收据、单位相关资料(法人机构代码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均要加盖单位公章)。具体以房地局所需提交资料为准. 单位办理完毕产权证后再过户到乙方名下,手续和单位办理的差不多。只是过户时还需要纳5.5%的营业税和1.5%的契税。 建议:单位办理完毕房产证5年以后再过户,当然也需要看5年后的政策.这不新政将过户全额征收营业税由原来的2年增加到5年,不知道以后有什么样的政策,也许您只等了2年,政策又变回来了呢! 祝您早日过户!
最好的办法还是过户,其他的办法都存在风险,只能是在合同中详细约定,然后等到过户条件具备之后及时过户。
按理说是要开到7500元 但你开到5000元 也能办下来的 除了工资还有奖金和一些其他收入 不一定都体现在工资上 我的客户月供4000元 他们开到两三千都能办的 你把你所有银行的流水都打出来(信用卡不算)和存折的复印件(最好是这个) 找帮你办理贷款的人或中介好好说说 就没问题了 如果能找到一个共同还款人就更没问题了
首先是费用的问题,当然是赠与的费用低一些,因为可以不交5%的营业税。<br/>其次,就是过户的时间,按照赠与和买卖的时间,就是您说的2015年,不是96年<br/>第三,房子是您的,但是您注意的是您未婚成年,那你就算二套房,不影响您母亲再买房
在等候期间收入发生变化,超出标准肯定是不行的 但是找点人就可以了
那还请问你老婆的房子在是在您二位结婚之后贷款买的还是一次性买的,如果办离婚,你的名下没有任何贷款记录,和房产应该是有资格购买的。一定去查一下名下有没有贷款记录。不确定有没有的话可以到中国人民银行查一下。
你没有理由向中介索赔,如果你们的合同中有备注购房者没有资格不能过户要退回定金给客户,那你就要无条件退回对方的定金,没有注明可以不用退回定金
中介的话是不能全信的,他们只要买卖能成交,有中介费可拿就行(正规的中介公司除外)。贷款金额实际上自己也能算出来,房产交易的网站上都有贷款计算器可供买家使用的。而且中介帮你算的和银行算出来的,肯定会有误差。中介只能根据你的表述,按照首套房的优惠利率计算,而银行现在房贷的额度少,首套房也不打折的很多,有的还要在基准利率上再上浮10%——15%,所以两方面算出来的肯定有误差。在签订买卖合同时,由于卖家无过错,所以你实在没有还款能力,只能和卖家协商,看看卖家能不能同情你,退你一点首付款了。同时,如果你有证据能证明由于中介的错误计算才造成你不能继续履行购房合同的话,可以要求中介赔偿,但一般很难做到。
如果滨海新区父母住的70平方米的住房,产权在你父母的名下,你又是以个人名义申请的,自然就与你没有关系。
按您现在的情况如不想动用您父母支援的10万,我建议您先买一套面积小一点的一居做为过度房,但一居有个小问题就是短期内您要是有小孩的话就不够住了,如加上您父母支援的10万您的首付达到32万左右,您完全可以先买一套小两居作为过度,您可以选一套建筑年代在90-98年的两居,面积在60-70平之间,房本满5年没有营业税的房子,位置可以根据您和您朋友上班的位置来选择,但一定要选择交通便利,最好能在三环内找一套,因为三环内的房产总量少,升值空间大,配套设施完善。房子总价在70-80万,再高的话您的首付就会不够了,如按75万的一套房产为例计算您贷款额应在50万左右,月还款在4500元左右,按您的收入应该没有问题。如您对房产方面还有问题可以给我打电话咨询。我的电话13366602444。
现在最低首付一般是总房款的30%,如果楼主首付还差10w,加上剩下的70%也要贷款,那会不会压力太大了,建议楼主还是考虑清楚。
曾注明商品房限购政策 “有效期限”至2010年12月31日的福州、厦门等部分城市日前决定,将顺延执行此项政策。
只要各方签字真实即具有效力的,谁写没关系。再有赠与不得损害他人的利益,且必须履行才可。
1、北京市规定,申请家庭成员只能包括申请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br/>2、3人申请经适房的,要求申请人取得本市城镇户口且年满3年,家庭年收入4.53万元及以下,资产36万元及以下,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0平米及以下;<br/>3、3人申请限价房的,要求申请人取得本市户口,家庭年收入8.8万元及以下,资产57万元及以下,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5平米及以下;<br/>4、申请人将自有住房转让的,年满3年才能提出申请;<br/>5、可以使用住房公积金或银行贷款购买。
直接问上家,孩子多大就好。另外,也可以让中介拿着产证到派出所调户口的情况
这协议是无效的,因为未满5年的经适房是不可以上市交易的,加之经适房是保障性住房,是不能抵押的,因此从各个方面讲都是无效协议,可以过户时,如果卖方违约,最多是退回购房款,没有双倍赔偿金之说。
租个好点房子就是了50w买房子,可50w的利息一月都1800元如果认为房价继续涨,就买房
生活有点无奈啊 房子升值了 还是 可以卖出去 不知道你的装修费 能不能卖出来, 卖了 可以买个稍微便宜的 要不以后还有很多花钱的地方啊
一般二三线城市的广告宣传比较单一且比较直接,通过当地的市场调查及了解相信会有解决的办法! <br/> <br/> <br/> <br/> <br/> <br/> 到置业顾问网网站查看回答详情>>
这主要看中介的业务员负不负责了。如果说你办理的买卖是当时中介领你看的那套房产的话。你应该负中介费的。否则中介会起诉你。而且一般也不判你支付的。如果说业务不负责的话。那么也就没事了。。。一般在看房协议里会有一条。就是甲方也就是你承诺若甲方或甲方之亲属。授 权人。代理人等成功购入所介绍的房产。需支付乙方也就是中介方。。。。。。。做为服务佣金的。。。
现在由于国家自从2004年8月31日开始紧缩土地供应而导致房子紧俏、稀缺,因此只要 房子、价格合适,就不要考虑这些费用谁交的问题了,反正羊毛出在羊身上,没有时间、精力去和开发商理论。
房地产业如何应对国家政策? 严格遵守国家政策,如果老有对策,那政策会越来越多,索性达到他的满意为止 70/90政策对跃式和复式住宅的影响? 以后的大户型会相对稀少,那他的单价就会相应的提高.而且市场抢手 政策对容积率的影响? 国家鼓励高容积率,从税收就看出来了
建议你先买商品房,但不要告诉单位人.等到要分房时你再定单位房子,但是如过钱不够,你就把单位的房子转让出去,这样商品房你也有了,单位的福利也享受到了.买商品房如果做按揭收入证明可以找朋友公司开给你
买商铺的要点就是:“位置、位置,还是位置”,就是说商业气氛是否浓厚,你所说的地点可能风景不错,但是商业气氛可能差一些,可能马路对面不是商铺,一般商业气氛好的位置要求马路两侧都是商铺、马路没有隔离带、马路不宽,不是以交通为主的道路,周边商铺云集最好,否则有可能租不出去,或者租金不高。
你好!如果你们对开发商说的面积有疑问,可以请房地局下属的房屋测绘部门来进行测量,出具测绘报告!若和开发商提供的不符,可以房地部门投诉或上法院起诉!如果面积是和开发商说的一致!那按以下办法处理!开发商不肯的,也只有上法院解决! 按照国家规定,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在合同中对面积误差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面积误差比=(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合同约定面积x100%
你好!“诚意保证金”是可以退还的,这钱是说明你有购买的意向,但不一定100%要购买,只是有这想法!另外,你交这钱时,肯定应该有协议之类的东西的吧,你可以看下,应该是注明可以退还的!
你好!这要看当地公积金贷款的要求的!目前,我国大多城市公积金贷款和银行商业贷款首付都要求3成,只有少数地区可以首付2成,具体的看当地银行和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
guoyi8820191:你好! 根据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第二十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商品房。商品房销售后,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变更规划、设计。 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商品房的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以及出现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的,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规划、设计变更以及由此引起的房价款的变更。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
回龙观,天通苑…… 个人认为回龙观的最好
可能比较困难,因为现在中国的法律一般是保护弱势群体,这个官司中的弱势群体为业主及客户,一般很少会偏向中介公司,所以建议你们还是庭外和解,让业主赔一部分就算了
按照你所阐述的内容,现简单分析如下: 第一,法院审判不是随便可以更换审判长的,在此过程中你首先应该弄清楚是什么情况下换了人,是否是法院审判委员会的决定?还是有人要求先前的审判长回避? 第二,法庭调解是审理民事案件的一个环节,可以存在于审判的任何一个环节,调解不成的,应该依法判决。所以从你所说的情况看,似乎该审判长没有什么违法的行为; 第三,如果你有证据表明调解的审判长存在违法行为,你可以依法申请再审,也可提请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法执行监督权。 因为你说的比较简单,案情应该比你说的要复杂,所以只能给你做参考。建议你咨询律师。
你好!可以胜诉!因为第一家中介在和你签定协议时,房主的产权证还没办好,不具备出售的条件,所以,中介也无法为他出售!所以,和你签定的协议是无效协议!
你好!现在出租房屋这类情况很平常,如果你对这类情况觉的不可以接受的,可以要求承租人按你的要求居住(最好是在出租合同里约定)!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计算方法: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委托书格式: 本人(姓名: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现委托xxx(姓名: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全权办理xxx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或签购房合同申请及相关事项,贷款所购房屋位置,产权证号码,贷款合同编号。被委托人与委托人之间是xxx关系。 带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去就行了 。 到北京市公证处签订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是指当事人为把代理权授予委托代理入而制作的一种法律文书。它是委托人实施授权行为的标志,是产生代理权的直接根据。授权委托书分为两种:一种是民事代理授权委托书;另一种是诉讼代理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的基本内容应当包括:l、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职业、现住址。如果委托人是法人的,则应写明法人的全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等情况。2.委托的事项一定要写得明确、具体。应当注意的是,在民事代理中,代理人受托的事项必须是具有法律意义的,能够产生一定法律后果的民事行为。我国《民法通则》第63条第3款明确规定:“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双方当事人约定,应当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如具有人身性质的遗嘱、收养子女、婚姻登记等法律行为。3、委托的权限范围,是代理人实施代理行为有效的依据,律师代书时一定要写明确。在民事代理中,委托人授予代理人代理权的范围有三种情况:A、一次委托,即代理人只能就受托的某一项事务办理民事法律行为;B、特别委托,即代理人受托在一定时期内连续反复办理同一类性质的民事法律行为;C、总委托,即代理人受托在一定时期内办理有关某类事务或某一种标的物多种民事法律行为。在民事诉讼代理中,委托代理权分为两种:A、一般委托,即委托代理人只能代当事人为一般的诉讼行为,如提出证据、进行辩论、申请财产保全等。B、特别委托,即委托代理人受托进行某些重大诉讼行为,如有权代理当事人承认、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有权提起上诉或反诉;有权与对方当事人和解等。理应注意的是,我国《民事诉讼法》第62条针对婚姻案件的特殊性质,对当事人委托代理人时授予的代理权限作了限制性的规定,即“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签订授权委托书时应当注意以下事项:l、授权委托方法有三种:明示授权、默示授权和追认。2.委托的期限一定要写明起与止的时间,不写起止的时间,就容易引起争议。3、特别授权委托书如果是公民之间的,应当办理公证,以确保委托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
符合连续按期足额缴存公积金条件的可办公积金贷款购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须提供如下材料: 1.二手房买卖协议. 2.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协议. 3.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存款凭证. 4.住房成交(评估、认定)价格证明(由担保公司出具).5.原住房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 6.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 7.如有其他共有产人的,应提供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或公安〈公证〉部门出具的证明). 8.如申请人为单身的,应在办理贷款时当场签具单身声明.9,住房公积金卡. 购买二手房应自预付首付款后到买卖双方产证过户之前去缴存银行指定网点申请办理。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职工需要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应首先由所在单位予以核实,然后持相关的提取证明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该管理中心自受理申请3日内,根据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条件进行审批,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职工在申请时所应提交的提取证明材料,除包括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外,还应根据不同情形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具体包括:(一)购买自住房屋时需提取公积金的,应当提供购房契约(或合同)、购房发票(或收据、供楼银行存折)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翻建、大修住房的,提供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书》或有关证明、房地产权证、购买建筑材料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需要申请提取其配偶及同户的直系血亲的住房公积金的,由被支取本人按照规定程序,凭结婚证或户口簿及上述有关证明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审批手续。(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契约(或合同)、购房发票(或收据、供楼银行存折)、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及住房公积金分期提取登记表。(三)交房租的,提供单位出具的家庭成员工资收入证明、户口簿、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及公积金分期提取登记表。(四)离退休的,提供离退休证。(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劳动部门或医院出具的证明文件。(六)户口迁出所在市、县的,提供户口簿或派出所出具的户口准迁证明;出境定居的,提供户口簿、出国护照及签证。(七)职工死亡或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申请提取的,需提供户口簿、合法继承身份证明或者遗赠书、裁判文书等。(八)非该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申请提取时应提供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
你可以要求退定金,不过还有个方法,让房东去房产商退房,然后房产商和你重新签购房合同,房贷由你的名字重新贷款,这样也相当于从房东转让给你,而且符合法律手续.
如果价格上都一样.与开发商直接签合同,买一手房更省事.不涉及与业主的纠纷.公证.过户.验收.联系.商议.房屋质量一等等.有事直接找开发商商议解决.房本.贷款办得快.目前国家对买房有优惠政策过两年中国经济好转.政策还会变.利率还会上调.目前北京的房价谁也说不准.我见过的研究房地产专家XXX.在公开场合与房地产开发商对着干说房价还要降.底下确买了两套房作投资.上个月去西苑饭店参加一个有众多经济学家出席的年会.有的人对经济前景很悲观.扬言股市要和998握手....房价不会跌了...只要地段好房价只涨不跌 ...只要是自住需求买就是对的...房价涨跌你是不轻易卖的... 北京房价收入增幅比较 年份 .价格 .涨幅 .收入 .涨幅 2004年 4747元........ 15638元 2005年 6721元 41.6% 17653元 12.9% 2006年 8050元 19.8% 19978元 13.1% 2007年 11454元 42.3% 21989元 11.0% 2008年 13000元 13.5% 26901元 12.4% csb86
商品房买卖合同,是由产权中心印制的,如果不是,则签了无效,有些开发商会用被改的商品房合同,里面有些条款对消费不利,这点要注意. 如果你不贷款,只签三本,如果贷款,要签四本. 商品房买卖合同最后一页还会有你和开发商的独自约定条款.
应该可以,如果不行的话可以办好贷款之后再出售。你也可以试着和开发商沟通,看能不能退房。
单纯一个名字没有身份证号肯定不行,至少你没法确定他的真实身份,而且他是不是房主你也没法确定,所以还是要谨慎
上海市的,供参考: 在二手房交易中,许多购房者往往只考虑房产价值的高低,而忽略了交易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对于如何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所知更少。事实上,二手房买卖合同在签订前和签订时更需要特别注意。 签订前 一、购房者一定要对售房者有较为全面的了解。 1、查看产权所有人的身份证件。 2、房屋产权证上的产权所有人是一位还是几位?如果是几位共有,则共有人是否全部同意? 出售房产时,房屋的产权共有人一定要全部同意。在签订房产买卖合同时,也要全部到场。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场,需出具经过公证的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件,由委托代理人替其签章。 二、对即将进行交易的房产进行必要的了解。 1、售方提供的房屋产权证是否属实? 2、房产面积多大? 3、该房产用途是什么?是办公还是居住,或是其他? 4、该房产有没有被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 5、该房产是否已设定抵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在这里,如果该房产已设定抵押,那么抵押方即为售房者,抵押权人就是售房者将该房产抵押的第三方即某人、某公司或某银行;受让人就是购房者。这个规定的意思也就是售房者已将该房产抵押给第三方,在转让该房产时,并未通知第三方或未告知购房者此房已设定抵押,那么转让行为无效。只有在抵押登记注销或抵押权人同意的情况下,此房产方可进行买卖。 6、该房产是否已设定租赁? 如果该房产已经出租,则需要售房者提供该房产的承租方出具的在同等条件下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声明。同时购房者还要查询售房者与该房产的承租方所签订的租赁合同是否登记备案?根据《上海市房地产转让办法》的规定:转让已经出租的房地产,租赁双方当事人已经依法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该租赁合同由房地产受让人继续履行。这个规定的意思是售房者转让已经出租的房地产,因该房产而签订的租赁合同是登记备案的,则租赁合同由购房者继续履行。也就是说:如果购房者购买该房产是为了投资,这种带租约的房产是比较适合的;如果购房者购买该房产是为了自己居住,这种带有已经登记备案的租赁合同的房产会对购房者造成较大影响的。 签订时 一、需要准备的证明材料。 购置房地产,购房者可能是一人,也可能是数人。无论哪种情况,都需要购房者准备好如下材料:1、身份证原件或护照原件及复印件;2、未成年人的户口簿或出生证明;3、有委托代理人,须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购房者如是境外人士,所提供的公证材料是外文的需到上外翻译公司翻译。境外人士提供的有些材料如委托书、同意书等必须经下列境内外机构公证、认证后方为有效: 1)香港地区:经国家司法部授权的香港律师公证;2)澳门地区:中国法律服务(澳门)公司;3)台湾地区:经台湾地方法院公证后由海基会将副本寄送上海市公证员协会,当事人凭正本前往上海市公证员协会核对盖章;4)外国:经当地公证机构公证并经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 二、看清楚合同中的约定内容。 尽管二手房交易当中使用的《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是由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与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制定的规范文书,但其中也有很多地方需要填写,所以要仔细些,尤其注意以下几点的填写(如果正文写得不够全面,可在补充条款中加以说明): 1、房款的金额是否写清楚? 2、付款方式该如何?是一次性付款还是分几次?每次付款是什么时间?这与购房者自己的资金流转是否有冲突?避免向售房者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3、购房者如需按揭贷款,在合同中是否已经注明?(这里需要提醒购房者,要先了解贷款银行的操作程序及规定,一定不要使自己的贷款额度超过贷款银行的规定额度,造成贷款审核不能通过,目前上海大多数银行可以贷款七成); 4、何时交房?交房时还有哪些物品(家具、电器等设备随房产一并转交购房者,也需要在合同的附件中列出明细清单); 5、交房前与交房后的物业管理费、水电、燃气、通信等费用由谁来承担?一般是交房前由售房者承担,交房后由购房者承担; 6、房地产的风险责任何时转移给购房者? 《上海市房地产转让办法》的规定是:房地产的风险责任,自房地产权利转移之日起由转让人转移给受让人(即购房者);但转让当事人约定自房地产转移占有之日(交房之日)起转移风险责任的,从其约定。大多数的购房者会选择使用在房地产转移占有之日起转移风险责任; 7、违约责任是否约定?违约金的数额是否约定清楚? 8、房地产买卖合同何时生效?(这对购房者是否能够很好地履行合同是至关重要的) 1)如果交易双方没有特别约定,则交易双方签字后合同即为生效。 2)交易双方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加条件,附加条件自合同成立时生效。 3)交易双方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加期限,附加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到时生效。 4)双方当事人中有一方或双方是境外人士,交易双方在签署房地产买卖合同时应经过公证,此时合同方才生效。
这个要回答你太麻烦了,你自己找找相关的网站吧。
可以签定 啊,业主方没有房产证但是有购房合同啊,只要有购房合同就可以私地下转合同啊,这个也是有法律效益的啊
提交要件 1. 苏州市房产登记申请表 2. 身份证明 3. 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 4. 国有土地使用权 5. 买卖协议(委托房地产中介机构代理的需提供规范的房屋买卖中介协议) 6. 房屋登记声明保证书 7. 房屋平面图 8. 登记部门按规定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收费标准 1、住宅:登记费:80元/件;交易手续费:6元/平方米由转、受让双方各半承担。(房改房、经济适用房首次上市交易的,登记费、交易手续费减半收取)。 2、非住宅:登记费:550元/件;交易手续费:10元/平方米,由转、受让双方各半承担。 注意事项 1、身份证明是指申请人双方的法定身份证明。 (1)申请人已婚的,提交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或能反映夫妻关系的户口簿,并由夫妻双方到房屋登记机构当场对受让的房屋产权约定共有或个人所有。 (2)申请人如单身(未婚、丧偶、离婚)的:提交身份证、未婚户籍证明、丧偶证明(公安部门出具)、离婚证明(法院调解裁决书、离婚协议书及离婚证等);未婚声明、丧偶后未再婚声明、离婚后未再婚声明(该三项声明须当事人在登记机构当面签署或提供公证声明)。 (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的,其中未成年人,出具全部监护人与被监护人的关系证明、监护人的声明公证等;成年人的,出具经法院宣告该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判决书、监护人的声明公证、身份证明等。 (4)申请人为法人单位的,提交营业执照、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 2、申请人不能亲自前来办理申请登记需要委托的。国内公民在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公证部门办理公证委托;国外华侨、外籍华侨和外国人提供我国驻该国使领馆的认证或经认证的公证;港澳居民提供司法部授权的港澳律师办理的公证文书;台湾同胞提供由台湾公证机关出具的并经江苏省公证员协会认证的公证文书;或由申请人到登记部门当面签署委托书。申请人提供的登记材料来自境外的,还应当提交经公证的中文翻译件。申请人系外国人的,还应当提供中文译名的公证。 3、如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根据企业性质不同,分别提供上级主管部门同意的文件、董事会决议、职代会决议、公司章程、付款凭证等。 4、共有房产,须提供共有人书面材料。 5、如房屋内有承租户,须提供承租人同意买卖的书面材料。 6、如不成套房产分析买卖,须提供测绘成果报告。 7、如申请房屋共有的,当事人可在登记部门当面签署有关房屋按份共有或共同共有的声明(也可公证声明)。如夫妻双方约定房屋归一方所有,需夫妻双方在登记部门书面约定(也可公证声明)。 8、如个人参加房改时以标准价(部分产权)所购房产出售,需经市房管局房改办审批补差后方可上市交易。 9、申请人持上述材料到登记窗口申请登记、递交材料。提交的登记材料应当为原件。无法提供原件而提交复印件的,该复印件应当得到原件出具单位盖章认可或者经过登记机构和申请人共同校验确认,并签署成交确认书。 10、制证完毕后,申请人双方(或代理人)持收件收据及身份证到发证窗口确认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存款凭证已交付、完税、交费、领证以及办理其他事宜。 附注: 1、以房屋抵债的转移登记参照上述相关条款办理手续,另附抵债合同。 2、房屋产权交换的转移登记参照上述相关条款办理手续,另附房屋产权交换协议。 合同文本:
买房之怎样签商品房买卖合同 合同是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依据。目前,本市商品房买卖所使用的是统一的格式化合同——《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签好合同对日后减少交易纠纷有重要作用。 一、填写说明 共4个条款,主要起提示性作用,包括: 1、合同签订。签订前,当事人应仔细阅读合同各项条款,然后与对方就商品房建筑面积、价款、交付日期、付款方式、违约责任、面积差异处理、产权登记、争议处理等内容进行认真协商,约定时,购房者应注意保护自己利益,防止未经周密思考,马马虎虎仓促签约,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2、合同填写。可用钢笔、毛笔、签字笔填写,空白部分应用“/”划掉; 3、合同备案。合同应自订立之日起30日内办理合同登记备案; 4、合同不得翻印。 二、合同主体 出卖人填写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营业执照号码、开户行、帐号;委托房地产经纪机构售房的,还应填写经纪机构的相关情况及资格证书编号。 买受人填写名称或姓名、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当事人为个人的,填写国籍、身份证号/护照号,当事人是单位的,填写法定代表人、营业执照号码;委托他人购房的,还应填写委托代理人相关情况。 三、合同内容 第一条 商品房情况 首先,填写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号,应注意,该证号必须填写准确。 然后,填写房屋情况,包括商品房坐落、设计用途、建筑结构、建筑层数、建筑面积(包括套内建筑面积和公共部位分摊建筑面积)等内容。 最后,填写土地来源情况,是划拨方式还是出让方式,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还应填写土地出让年限和起止日期。 另外,合同附件一“商品房屋平面图”,应附商品房方位图和分门分层平面图(1:100或1:200),方位图标出商品房具体朝向,分门分层平面图标明商品房的房型、布局等,并在图上圈红销售的商品房,加盖出卖人骑缝章。 合同附件二“商品房抵押、租赁等情况”,主要为杜绝商品房重复抵押的现象,并适应商品房“以租代售”等新的销售形式。抵押情况应填写:商品房是正在抵押,还是尚未抵押,正在抵押的应注明抵押权人、抵押期限等情况;租赁情况应注明:商品房是正在租赁(以租代售),还是尚未租赁,正在租赁的还应注明承租人、租赁期限等情况。 第二条 商品房价款 本条款为商品房单价和价款,单价每平方米的价格,价款是扣除优惠部分的实际成交价格,币种可以是人民币或双方约定的外币。 第三条 商品房交付日期 填写商品房交付日期,遇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双方可采取变更合同、解除合同或另行约定。 第四条 乙方付款形式及时间 买受人付款可采取: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或其他方式,并由双方约定付款时间。 第五条 甲方逾期交付商品房的处理 出卖人逾期交付商品房的违约责任,分为两种: 第一种,逾期交付商品房的期限在双方约定期限内的,应支付已付款利息,合同继续履行。 第二种,逾期期限超过约定期限的,可选择:(1)合同继续履行,出卖人应支付已付款利息、违约金;(2)解除合同,出卖人应退还已付款,支付已付款利息、违约金;(3)双方另行约定。 第六条 乙方逾期付款的处理 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也分为两种: 第一种,逾期期限在双方的约定期限内的,应当支付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合同继续履行。 第二种,逾期期限超过约定期限的,可选择:(1)合同继续履行,买受人应当支付逾期付款、逾期付款利息、违约金;(2)解除合同的,买受人应当支付违约金;(3)双方另地约定。 第七条 商品房建筑面积与销售建筑面积差异的处理 商品房建筑面积以房屋所有权主证记载面积为法定依据。 商品房建筑面积与销售建筑面积差异小于正负3%的,每平方米价格保持不变,按照面积差异退少补,合同继续履行;面积差异大于正负3%的,由双方另行约定。 第八条 商品房质量及保修责任 出卖人交付的商品房的质量和设备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承诺,在买受人正常情况下出卖人应按照《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的规定履行保修责任。 出卖人另有承诺的,填写合同附件三。 第九条 基础配套设施运行的约定 双方约定配套设施运行期限,包括上水、下水、供电、燃气、暖气等,以及违约的处理方式。 第十条 设计变更的约定 本条款规定,双方订立合同后,出卖人不能擅自变更商品房房屋设计和环境布局,确需变更的,应在约定期限内与对方协商。买受人同意的,双方订立补充合同;买受人不同意变更或出卖人擅自变更的,出卖方承担违约责任。 商品房房屋设计和环境布局应填写合同附件四。 第十一条 商品房交接 规定商品房交付时,出卖人应提供《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交接房屋钥匙。 第十二条 商品房产权登记 房屋竣工验收后,出卖人应在30日内办理房屋初始登记,初始登记完毕后,应在180天内协助买受人办结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出卖人未按时办理房屋初始登记、未在180日内协助对方办结转移登记的,应承担违约责任。买受人可选择继续履行合同、解除合同或其他处理方式。 第十三条 物业管理 规定双方应对物业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签订物业管理合同。 第十四条 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的约定 本条款为出卖人对商品房权利担保责任,出卖人保证交付的商品房无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否则,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五条 争议处理 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的,可选择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 合同附件 对合同中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地方,双方填写合同附件五,另行订立补充合同。5个附件为本合同的不可分割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七条 合同份数 合同一式五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八条 合同生效 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计算方法: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首先,许某的行为应当认定为表见代理。即合同约定的义务和责任由建设单位承担。因为,许某以其公司的名义销售且持建设单位的合同范本,并有售楼人员的推荐,所以,应当认定为表见代理。 所以,您有权要求建设单位继续履行合同,否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银行现在开办二手房资金监管,建议由银行监管资金,这样会好些 中介有可能给你找假的房主,所以防不胜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