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问知识人 爱问教育 医院库

清末中国被割地赔款共多?

首页

清末中国被割地赔款共多?

清末中国被割地赔款共多少

提交回答

全部答案

    2018-04-17 06:10:48
  • 不可能的 清末时敌我悬殊太大 现在中国还是很有些分量的 哪能那么容易就范

    w***

    2018-04-17 06:10:48

  • 2018-04-17 06:10:48
  •   1842年中英《南京条约》共13款,主要内容是:
    1.宣布结束战争。两国关系由战争状态,进入和平状态。2.五口通商。清朝政府开放广州、福州、厦门、宁波、上海等五处为通商口岸,准许英国派驻领事,准许英商及其家属自由居住。
    3.赔款。清政府向英国赔款2100万元,其中600万元赔偿被焚鸦片,1200万元赔偿英国军费,300万元偿还商人债务。
      其款分4年交纳清楚,倘未能按期交足,则酌定每年百元应加利息5元。 4.割地。清朝政府将香港割让给英国。 5.另订关税则例。清朝政府将以公平的原则颁布一部新的关税则例,以便英商按例交纳。 6.废除公行制度,准许英商与华商自由贸易。 1844年中美《望厦条约》共34款,并附有海关税则。
       主要内容为美国在通商、外交等方面,享有与英国同等的权利。也就是说,英国通过鸦片战争获得的特殊权益,除割地、赔款外,美国全部获得,而且在许多方面危害中国更厉: 1.协定关税。条约规定:“倘中国日后欲将税率变更,须与合众国领事等官议允”,此为中国近代史上损害中国经济甚重的“协定关税”之始。
       2.扩大领事裁判权范围。条约规定:中国国民与美国国民发生诉讼事件,美国国民由美国领事等官员捉拿审讯,按照美国法律与惯例处理;美国国民在中国与别国国民发生争议,“应听两造查照各本国所立条约办理”,中国官员无权过问。由此,清朝对美国国民的逮捕、审讯定罪、惩治的司法权力全部丧失。
       3.侵犯中国的领海权。美国兵船可以任意到中国港口“巡查贸易”,清朝港口官员须“友好”接待。停泊在中国的美国商船,清朝无从统辖。 4.规定了12年后可以“修约”的条款。此外,条约还同样规定了片面最惠国待遇,如果中国日后给他国以某种优惠,美国应一体均沾。
       1899年中法《广州湾租界条约》这个条约共有7款,主要内容有: 1.中国允许将广州湾租与法国,租期99年。 2.法国所租之地,全归法国一国管辖,中国不得过问。法国可制定章程征收进口船舶的入港费;可在租借地内驻扎军队,修筑炮台及各种军事设施。
       3.中国船只驶入广州湾须向法国交纳各项税钞。 4.法国有权修筑自广州湾至安铺的铁路,敷设电线。 1898年中英《订租威海卫专条》的主要内容有: 1.中国将威海卫及附近海面(包括刘公岛、威海湾内岛屿及海湾沿岸10英里地方)租与英国,租期与俄国驻守旅顺之期相同。
       2.所租之地均归英国管辖,但中国兵轮可在威海湾停泊。3.英国可在租地范围内沿海一带修筑炮台,驻扎兵丁,或另设应行防护之法。 1876年《中英烟台条约》《中英烟台条约》亦称《滇案条约》,共分三大部分16款,并附有“另议专条”。 第一部分主要内容为:中国向英国偿款银20万两;中国派出使大臣带国书前往英国,对滇案表示“惋惜”;云南当局应与英国所派官员商订滇缅来往通商章程;自1877年起,以五年为限,英国派官员驻云南大理或其他相宜地方,察看通商情形;英国仍保留由印度派员赴云南之权。
       第二部分实际上涉及中外司法案件的处理及官方交往两方面,主要内容为:总理衙门应“照会各国驻京大臣”,请其会同该衙门就通商口岸的中外会审案件议定划一章程;“凡遇内地各省地方或通商口岸”有涉及英人生命财产的案件,英使可派员前往“观审”,“倘观审之员以为办理未妥,可以逐细辩论”;中外交涉案件,被告为何国人,即向何国官员控告,由被告所属国官员依本国法律审判。
      这些规定扩大了英国在华治外法权。 第三部分为“通商事务”,主要内容为:增开宜昌、芜湖、温州、北海四处为通商口岸;准许英商船在沿江的大通、安庆、湖口、沙市等处停泊起卸货物;各口租界免收洋货厘金;新旧通商口岸尚未划定租界者都要“划定界址”。 此外,《另议专条》中规定英国可派探路队由北京经甘肃、青海或四川等地进入西藏,或由印度来藏。
       1898年中英《展拓香港界址专条》专条的主要内容是:中国将1860年英国所夺占的尖沙嘴以外的九龙半岛的其余部分,即从深圳湾到大鹏湾的九龙半岛的全部,租与英国99年;租期内租借地归英国管辖。租借地陆地面积376平方英里,其中大陆286平方英里,岛屿90平方英里,较原香港行政区陆地面积扩大了约11倍,租借地水域较前扩大四五十倍。
       1874年《中日北京专条》共3款及“会议凭单”一件。主要内容有:承认日本派兵侵台是“原为保民义举起见,中国不指以为不是”;被害难民之家,中国给抚恤银10万两;日本退兵,其在台地方所有修道、建房等件,中国愿留自用,付银40万两。 1898年中俄《旅大租地条约》主要内容有: 1.旅顺、大连及其附近水面租与俄国,为期25年。
      期满可“相商展限”,俄国在租借地内享有治理地方和调度水陆各军等全权,清政府无权驻军; 2.租地以北划出一段“隙地”(几乎包括了整个辽东半岛),未经俄方许可,中国军队不得进入。 3.中国同意俄国从中东铁路修一支线到旅顺、大连,“此支路经过地方,(中国)不将铁路利益给与别国人”。
       1864年《中俄勘分西北界约记》共10条,主要内容有: 1.重新规定从沙宾达巴哈起至浩罕边界为止的中俄西段边界,新界以西原属中国的土地划归俄国。 2.划界后,新边界线附近居民,“地面分在何国,其人丁即随地归为何国管辖”。 3.换约后满240天,两国立界大臣会同,“按照议定界址,建立界牌鄂博”,并拟定国界记文,互换为凭。
       4.立界后,位于新界俄国一侧的原有中国卡伦,应于一个月内迁往中国一侧;塔尔巴哈台所属巴克图卡外民庄五处,限10年内内迁。 1896年《中日通商行船条约》共29款,主要内容是: 1.中日两国可互派使节驻于对方首都,可在对方通商口岸或准驻领事之处设立总领事、领事、副领事及代理领事。
      2.在中国各通商口岸,允许日本人从事商业、工艺制作及其他合例事业,准日人赁买房屋和租地造教堂、建医院、坟墓等。 3.准许日本人前往中国内地各处游历、通商。 4.凡各货物日本人运进中国或由日本运进中国者,日本人由中国运出口或由中国运进日本者,“均照中国与泰西各国现行各税则及税则章程办理”。
       5.日本在中国取得领事裁判权。 6.日本在中国取得最惠国待遇。 1896年6月3日,中俄双方代表在莫斯科举行《中俄密约》(正式名称为《御敌互相援助条约》或《防御同盟条约》)签字仪式。该条约共6款,主要内容是: 1.如日本入侵俄国远东或中国、朝鲜土地,中俄两国应以陆海军及军火、粮食互相援助,战争期间,中国所有口岸均向俄国兵船开放。
       2.中国允许华俄道胜银行接造一条由黑龙江、吉林至海参崴的铁路,无论战时平时,俄国均有权使用该铁路运送兵员、粮食和军械。 1861年中普《通商条约》共42款,另附“专条”,主要内容有: 1.在条约交换批准5年之后,允许普鲁士使节进京居住。
      2.普鲁士及德意志各邦在中国享有领事裁判权。 3.允许普鲁士及德意志各邦民人家属在广州、潮洲、厦门、福州、宁波、上海、芝罘、天津、牛庄、镇江、九江、汉口、琼州、台湾、淡水等口居住、贸易,“至于赁房买屋、租地、造堂、医院、坟茔等事,皆听其便。
      ” 4.普鲁士及德意志各邦在中国均获得片面最惠国待遇。 5.普鲁士官船(军舰)可驶入中国各口,“船上水师各官与中国官员平行相待”。 1895年中日《马关条约》(又称《春帆楼条约》)共11款,并附有“另约”和“议订专条”。主要内容有: 1.中国承认朝鲜的独立自主,废绝中朝宗藩关系。
       2.中国割让辽东半岛、台湾及澎湖列岛给日本。 3.赔偿日本军费银二亿两。 4.开放重庆、沙市、苏州和杭州为商埠。 5.日本可以在中国通商口岸开设工厂。 1860年《中俄北京条约》共15条,主要内容有: 1.中俄东段边界以黑龙江、乌苏里江为界,黑龙江以北、乌苏里江以东划归俄国;原住这一地区的中国人,仍准留住。
       2.中俄两国未经划定之西部疆界,今后应顺山岭的走向、大河的流向以及中国现有常驻卡伦路线而行,即从沙宾达巴哈界牌起,经斋桑湖、特穆尔图淖尔至浩罕一线为界。 3.俄国在伊犁、塔尔巴哈台、喀什噶尔设领事官;“遇有大小案件,领事官与地方官各办各国之人,不可彼此妄拿、存留、查治。
      ” 4.东北新定边界地区准许两国之人随便贸易,并不纳税;新疆贸易除伊犁和塔尔巴哈台外,增辟喀什噶尔一口;恰克图贸易,俄国商人可由恰克图照旧到京。 1884年《中法和约》即《中法会订越南条约》或《越南条款》,又称《中法新约》、《李巴条约》,共10款,主要内容有: 1.清政府承认法国对越南的保护权。
       2.中越陆路交界开放贸易,中国边界内开辟两个通商口岸,一在保胜以上,一在谅山以北,允许法国商人在此居住并设领事。 3.降低中国云南、广西同越南边界的进出口税率。 4.以后中国如修筑铁路,“自向法国业此之人商办”。 《中法和约》的签订,使法国打开了中国的“后门”。
      此后,中法之间又相继签订了《越南边界通商章程》、《续议界务专条》、《续议商务专条》等条约,具体确立了法国的侵略权益,使中国西南逐渐成为法国的势力范围。 1860年《中法北京条约》共10款,主要内容有: 1.赔偿法国白银800万两;赔款交清后,法军退出所占之地。
       2.由清帝发布上谕颁示天下:任各处军民人等传习天主教,会合讲道,建堂礼拜,滥行查拿者将予以应得处分;将前谋害奉天主教者之时所充之天主堂、学堂、茔坟、田土、房廊等件应赔还,交法国驻扎京师之钦差大臣,转交该处奉教之人,并任法国传教士在各省租买田地、建造自便。
       3.《中法天津条约》互换后,清朝皇帝应于即日降谕,“以凡有华民情甘出口,或在法国所属各处,或在外洋别地承工,俱准与法民立约为凭,无论单身,或愿携家眷,一并赴通商各口,下法国船只,毫无禁阻。” 4.立即开放天津为通商口岸。 1860年《中英北京条约》共9款,主要内容有: 1.1858年秋大学士桂良等与英专使额尔金所达成的英公使暂不驻京的谅解无效;英公使是否驻京由英国决定。
       2.赔偿英国军费600万两和英商的损失200万两;占领天津、大沽、登州、北海、广州等处英军,候赔款交清时方才撤离。 3.凡有情愿出国做工之华民,“俱准与英民立约为凭,无论单身或愿携带家属一并赴通商各口,下英国船只,毫无禁阻”。 4.中国割让广东“九龙司地方一区”给英国。
       5.开放天津为通商口岸。 1858年《中法天津条约》共42款,另有《和约章程补遗》6款,主要内容有: 1.法国公使若“有本国重务办理,皆准进京侨居”;将来若准别国公使常驻北京,法国亦照此办理。在通商口岸设领事官。 2.增开琼州、潮州、台湾、淡水、登州、江宁六口;法国人及其家眷可在通商口岸居住、贸易、工作,可以自由雇佣中国人,可于各通商口岸租赁房屋或行栈存货,或租地自行建屋建行,也可以建造教堂、医院、周急院、学校、墓地;倘有中国人将法国教堂、墓地触犯、毁坏,清地方官须严拘重惩。
       3.法国人可以前往内地游历、传教。入内地传教之人,地方官务必厚待保护。 4.法国兵船得在通商各口地方停泊。 5.法国人与中国人争讼无法调停,应由中、法官员会同办理,秉公完结;法国人与中国人争斗,犯法者系法国人则由法国领事官审明,照法国法律治罪,犯法者系中国人则由中国官员严拿审明,照中国律例治罪;法国人与第三国人的争执事件,中国官员不必过问。
       6.“中国将来如有特恩、旷典、优免、保佑,别国得之,大法国亦与焉。” 7.将西林县知县张鸣凤革职并永不叙用;中国赔偿法国商民损失及军费200万两,赔款缴清,法军退出广州城。 1858年《中美天津条约》共30款,主要内容有: 1.清政府若就公使驻京问题与别国另有应允或立约,美国即同时享受同等权利。
       2.美国官船至中国近海,中国应就采买食物、汲取淡水、修理船只等给与协助。若美国船只被毁、被劫,应准美国官船追捕盗贼。若美国人受到匪徒侵害,地方官须立即派兵驱逐弹压,严拿治罪,以保护美国人。 3.增开潮州(后改汕头)、台南为通商口岸。美国人可在通商口岸租赁民居,或租地自行建楼以及设立医院、教堂及墓地等。
      美国的官员及人民可以雇佣中国买办、厮役、工匠、水手、引水,可以延纳中国人教授语言及帮办。

    看***

    2018-04-17 06:10:48

相关推荐

正在加载...
最新问答 推荐信息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 1-20
  • 21-40
  • 41-60
  • 61-80
  • 81-100
  • 101-120
  • 121-140
  • 141-160
  • 161-180
  • 181-200
  • 1-20
  • 21-40
  • 41-60
  • 61-80
  • 81-100
  • 101-120
  • 121-140
  • 141-160
  • 161-180
  • 181-200
  • 1-20
  • 21-40
  • 41-60
  • 61-80
  • 81-100
  • 101-120
  • 121-140
  • 141-160
  • 161-180
  • 181-200
  • 1-20
  • 21-40
  • 41-60
  • 61-80
  • 81-100
  • 101-120
  • 121-140
  • 141-160
  • 161-180
  • 181-200

热点检索

  • 1-20
  • 21-40
  • 41-60
  • 61-80
  • 81-100
  • 101-120
  • 121-140
  • 141-160
  • 161-180
  • 181-200
返回
顶部
帮助 意见
反馈

确定举报此问题

举报原因(必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