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房产遗嘱有那些过程?需要公证吗?
1、立遗嘱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
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2、办理公证 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 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管辖。 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 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
申办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一)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件; (二)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的产权证明; (三)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遗嘱人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可由公证人员代为填写,遗嘱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名。
3、到房产局过户 继承房产,应当持公证机关出具的“继承权公证书”和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遗嘱人死亡后,遗嘱受益人须持公证机关出具的“遗嘱公证书”和“遗嘱继承权公证书”或“接受遗赠公证书”,以及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处分房产的遗嘱未经公证,在遗嘱生效后其法定继承人或遗嘱受益人可根据遗嘱内容协商签定遗产分割协议,经公证证明后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对遗嘱内容有争议,经协商不能达成遗产分割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房地产管理机关根据判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办理房产公证事项,除证明遗嘱、赠与书或委托书等单方法律行为,可以在遗嘱人、赠与人或委托人住所地公证机关申请办理外,其他应在房产所在地公证机关申请办理。 经公证证明后需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变更登记手续的,应当在出具公证书之日起二个月内,到房地产管理机关申请。
逾期提出申请者,应向房地产管理机关说明理由,房地产管理机关视情况予以办理。 。
不一定要!但公证了更好!
嘱订立一般有口头、自书、代书、录音、律师见证、公证处公证几种形式。 所谓口头遗嘱,是指因情况紧急,遗嘱人无法自行书写,而由非利害关系见证人根据遗嘱人的口授将遗嘱内容记录下来,由记录人、另一见证人见证的形式。待遗嘱人神志清晰时,能自行书写为宜。 并不要求必需公正,但最好公正!
不是必要的条件,只不过发生纠纷时,公证的遗嘱效力最大
最好公证以下比较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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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公证的
要
公证不是必须的程序,但有了公证效力更佳。 遗嘱有口头、录音、自书、代书、公证遗嘱等形式,口头遗嘱的效力最差,公正遗嘱的效力最好。
可办可不办,办理公证后,再想更改遗嘱必须公证才有效,否则以公证过的为准.这就是公证可以对抗其他方式的效力.
最筒单有效的遗嘱应该是在正文后面签名按手印.
不必要
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按照法定的方式处分个人财产或其他事务,并在死亡时生效的法律行为。 遗嘱公证是国家公证机关根据遗嘱人的申请,依法对其设立遗嘱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为了保险起见还是公证一下好
遗嘱需要第三方在场,尤其是口头遗嘱,公证保险。
如果有房产证,无须公证,和一般财产一样处理即可!
不须要,有口头,书面,录音等方式,不一定要公证
您好,遗嘱订立一般有口头、自书、代书、录音、律师见证、公证处公证几种形式。 所谓口头遗嘱,是指因情况紧急,遗嘱人无法自行书写,而由非利害关系见证人根据遗嘱人的口授将遗嘱内容记录下来,由记录人、另一见证人见证的形式。待遗嘱人神志清晰时,能自行书写为宜。
所谓自书遗嘱,是指遗嘱人在精神状态稳定,意思表示清晰情况下,亲笔书写遗嘱的形式; 所谓代书遗嘱,是指由非利害关系人根据遗嘱人的口授代为书写遗嘱的形式。须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并遗嘱人确认无误后,签字确认。 所谓录音遗嘱,是指将遗嘱人的意思表示以录音的方式记录的形式。
录音遗嘱亦就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并将见证意见一同录制。 所谓律师见证遗嘱,是指委托律师为遗嘱记录人及见证人的遗嘱订立方式。律师见证同公证一样,能够有效将遗嘱保存,并代为宣告。 所谓公证遗嘱,是指由公证员作为遗嘱记录人及见证人的遗嘱订立方式。
以上几种方式,建议选用律师见证或公证遗嘱的方式订立。
无需公证,但必须有两名以上与遗嘱受益人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签字或者盖章。 目前我国还没有很明确的遗嘱公证制度,但我个人认为还是公证之后产生的纠纷要少。
您好,遗嘱订立一般有口头、自书、代书、录音、律师见证、公证处公证几种形式。 所谓口头遗嘱,是指因情况紧急,遗嘱人无法自行书写,而由非利害关系见证人根据遗嘱人的口授将遗嘱内容记录下来,由记录人、另一见证人见证的形式。待遗嘱人神志清晰时,能自行书写为宜。
所谓自书遗嘱,是指遗嘱人在精神状态稳定,意思表示清晰情况下,亲笔书写遗嘱的形式; 所谓代书遗嘱,是指由非利害关系人根据遗嘱人的口授代为书写遗嘱的形式。须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并遗嘱人确认无误后,签字确认。 所谓录音遗嘱,是指将遗嘱人的意思表示以录音的方式记录的形式。
录音遗嘱亦就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并将见证意见一同录制。 所谓律师见证遗嘱,是指委托律师为遗嘱记录人及见证人的遗嘱订立方式。律师见证同公证一样,能够有效将遗嘱保存,并代为宣告。 所谓公证遗嘱,是指由公证员作为遗嘱记录人及见证人的遗嘱订立方式。
以上几种方式,建议选用律师见证或公证遗嘱的方式订立。
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公证时,卖方需要向公证人提供营业执照、国有土地 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等 “五证”以及资信情况等,通过这样做公证处可以确认卖方是否具有卖楼的资格 和能力,以保证买房人买来的不是“空中楼阁”。
签署买卖合同,双方应明确什么? 为避免出现“买房子买来一场官司”的头疼事,双方在买卖合同的签署过程 中,可就有关的法律问题向公证人员提出咨询。公证人员会根据有关规定,提醒 买卖双方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应明确的内容,这些内容共十个方面:用地依据、 房子位置、房子交付使用期限,总价款、付款方式时间,使用及建筑面积,房子 销售方式(预售或现房),房子的产权性质、产权登记约定期限及有关方责任, 关于设计变更的约定,房子质量、装饰、设备标准的承诺和责任,物业管理方式 及售后保修、维修责任,合同约定面积与实得面积发生差异的处理方式,违约责 任。
买卖合同签署后,公证处以出具公证书的方式将买卖双方已明确的合同内容 固定下来,作为买卖双方履行合同的依据。 房产继承公证需要哪些证明材料? 房产继承离不开遗嘱,办理遗嘱公证时,立遗嘱的人需提交的证明材料有: 居民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及其它能够证明身份的证明;遗嘱涉及的立遗嘱人有权处 理的房产清单及所有权证明;遗嘱书,在遗嘱书中立遗嘱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 明确推出房产的继承人。
公证人员能对遗嘱内容保密吗? 公证人员有义务对遗嘱保密,并可根据要求,代为保管经公证的遗嘱。 做了公证是否就保证不会被骗了? 公证处既然有法律赋予的证明权,当然就要为所出具的公证证明承担法律责 任。 。
不需要
最好进行公正
过程就是找律师立合同,并且有公证人签字盖章的.
需要公证
以书面形式,和记成事实的
不需要公证,但是最好公证。
需要公证,有口头,书面,录音等方式
当然需要公证喽,因为不公证的话,该遗嘱应该只有一份吧,如果有人捣鬼的话,将这份遗嘱弄没的话,真不知道该怎么办啦,到时候就有好看的了。 有人想不公证的话,那他(她)心里一定有鬼哦? 公证一下对大家都好,不就是花点钱嘛,用不着这么小气吧!
需要公证,书面或口头等方式.
不用地
需要公证,但是我们国家只需要口头就可以
我们国家的大部分家庭并没实行遗嘱的公证,口头承诺可能会使许多家庭的子因此产生矛盾,我认为还是公证较好。
肯定需要公证,如有第三方有权享受遗嘱分割,则应采取第三方放弃的公证才有效.
遗嘱是公民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自己的意愿,以法定方式处分自己个人财产或其他事务,并于自己死后发生法律效力的一种法律行为。我国继承法第十六条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据此,遗嘱自由作为公民处分自己财产所有权的一项民事权利,是受法律保护的。
但是,遗嘱是一种要式的法律行为,法律在赋予公民遗嘱自由的同时,也对设立遗嘱提出了严格要求,只有按照法律规定的形式和条件设立,才能保证遗嘱的有效性。 遗嘱共有五种形式: 1、自书遗嘱。公民立自书遗嘱必须亲笔书写正式文书并签名,注明年、月、日。
如果需要对先前所立自书遗嘱作修改的,应由本人加以文字说明并签名,注明年、月、日。公民不能以在生前的日记中或书信里提到处分死后遗产的打算作为遗嘱,否则法律不予承认。但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条规定,公民在遗书中涉及到死后个人财产处分内容,确为真实意思表示,有本人签名并注明年、月、日,又无相反证据的,可作为自书遗嘱对待。
2、代书遗嘱。公民请别人代写遗嘱必须由自己口述,且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公民本人一起在上面签名盖章,否则,法律将认定为无效遗嘱。 3、公证遗嘱。公证是法定的机关对法律事实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给予认可。
因此,公证遗嘱的证明力最强,效力最高。公民立公证遗嘱必须将自书或代书遗嘱文书送给法定公证机关并由其办理。遗嘱一经公证,遗嘱人就不能再以自书等其他形式对其进行修改或撤销,确实需要变更的,须经公证机关再次公证。 4、录音遗嘱。公民书写有困难或不愿请人代书的,可以口述通过录音设备以录音磁带的形式来表达自己的遗嘱意愿,但在口述录音时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以防止录音遗嘱被人剪辑、伪造或篡改。
5、口头遗嘱。公民在涉及生命垂危或严重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但应当由两名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而且法律规定:“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在所有遗嘱形式中,口头遗嘱证明力最差,且容易发生纠纷,所以公民在事先立遗嘱时一般不要采用口头形式;立有口头遗嘱,一旦危急情况解除后,应当及时用其他方式重新订立。
在上述五种遗嘱形式中,除自书和公证遗嘱外,其他三种形式都要求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见证人的证明直接关系到遗嘱的效力。所以公民在立遗嘱时,一定要注意选好见证人。按继承法第十八条规定,公民不得将以下人员作为见证人:无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包括他们的近亲属、子女、与其在财产上有权利义务关系的其他人,如债权人、债务人、合伙人等。
另外,公民在订立遗嘱时还必须注意内容的合法性。根据法律规定,遗嘱不得违反法律,违背社会主义道德准则和社会主义的善良风尚,不得剥夺法定继承人中需要赡养的老人和无独立生活能力的未成年子女及丧失劳动能力的病残者的必要继承份额。对于此,公民在立遗嘱时都应当考虑到,以避免将来遗嘱内容失效。
综上,房产继承只是财产继承中的一部分,可以根据立遗嘱人的实际情况办理。 (相关内容摘自2002年05月11日10:53 法制日报) 。
简单点来说~~~ 遗嘱怎么立都合法,但是注意一下几点: 1。在条件危难的情况下,口头遗嘱生效,但是危难状况一旦解除,口头遗嘱自然失效。 2。无论是笔书也好还是录音、录像,需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而且笔书需要亲笔签名! 3。日期在后的遗嘱有效,日期在前的失效。 4。公正过的遗嘱效力最大,不会被日后除了公正以外的任何形式的遗嘱所代替! 例如:甲在2001.1.1日立下遗嘱并且公正,后来于2001.2.2日亲笔又写了一封遗嘱,甲于2001.2.4去世,此时遗产分割应当按照2001.1.1日的公正遗嘱处理! 如果还有不明白的 :328595857。我会详细解释给你听。 我是法本生,现在正在考司考,虽然不会打官司,但是帮你解决理论问题还是可以滴
需要公证,有口头,书面,录音等方式
需要公证
应该不用
不一定需要,方式很多,不一定非要鉴定.如果您是其直系亲属跟本不需要遗嘱.
我国继承法明确认可了遗嘱不一定非要经过公证才有效。也就是说,不经过公证的遗嘱只要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也是有效的。只不过在各种形式的遗嘱中,公证遗嘱的效力最高。 举个例子,如果老人先后立了三份有效遗嘱,而三份遗嘱都没有经过公证,则以最后一份遗嘱为准;若其中一份经过了公证,这份法律效力最高。
1、立遗嘱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
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2、办理公证 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 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管辖。 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 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
申办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一)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件; (二)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的产权证明; (三)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遗嘱人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可由公证人员代为填写,遗嘱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名。
。
需要公证,有口头,书面,录音等方式
公证不是必须的程序,但有了公证效力更佳。 遗嘱有口头、录音、自书、代书、公证遗嘱等形式,口头遗嘱的效力最差,公正遗嘱的效力最好。
最好是公证
应该公证才对
最好还是公证,能免除很多不必要的麻烦(肺腑之言)
答: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 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管辖。 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 遗嘱人亲自到公...详情>>
问:近视了还会老花吗?有人话近视了就不会老花,但又有人话会!到底会不会呢?真想知道!
答:近视了同时也会老花,老花时近视的度数会降低。我看过一个老人同时带者两副眼镜在打麻将,说是一副近视一副老花的~~~~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