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票根的问题
收的支票给对方盖财务印鉴了,但是匆忙之中忘写金额了就给对方了,后果严重吗如何补救
没有问题的,您不用担心。祝您工作愉快!
支票根没填写没事,可以补写的。
给自己的开户行打电话,让他们帮助作废重开。
看你是什么支票了!最好是追回填上金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第八十四条规定:支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一)表明“支票”的字样;(二)无条件支付的委托;(三)确定的金额;(四)付款人名称;(五)出票日期;(六)出票人签章。 支票上未记载前款规定事项之一的,支票无效。 第八十五条 支票上的金额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未补记前的支票,不得使用。 实践中,对方从你处取得了支票,视为金额等事项已记载完毕,支票金额由对方填写后从你单位的账户中支取款项。 你单位出现了这种情况,首行要取得对方谅解,收回未填写金额的支票补记上金额。如果对方出现恶意行为,首先收集好证据,如双方的经济合同、协议等,告之对方这是不当得利,要求对方返还,否则诉之法院。 祝工作顺利!
答:为使开户单位随时可以与开户银行办理支付项业 务,或使用支票办理付款及单位之间债权债务关系的结算在银行存款的额度内,开户 单位均可向开户银行领购支票,企业一般保留...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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