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平均人数100人,领导想招残疾人,问招1个还是2个与交残保金比,比较合算,谁知道,谢谢
建议你们领导不要打这种歪主意,该上就上,也上不了多少,如果招残疾人问题比较多,我以前在福利企业工作过,问题如下:1、招了残疾人你就要给他买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该买的都少不了,2、要安排他上斑,累了他会说这里痛那里痛,如果让他太轻松,他又会没事找事,在办公室里搞乱。如果你要开除他,他还可以去告你轻视弱视群体。当然也有个别比较好的残疾人,他们也比较能干,但是从总体来说,3个里有2个都不好管理。建议你们领导还是该上税就上税,不要想去钻法律的漏洞,以后还更麻烦。
北京残保金缴纳计算公式: 缴纳残保金金额 =(上年单位在职职工总数(平均人数)*1.7%-在职残疾人职工数)*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60% 从这个公式可以看出,公司平均100人,招1名还需要缴纳残保金,招2个就不用缴纳残保金了。还是找2个比较好。
2006年6月6日,北京市政府第5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管理办法》,决定从2006年9月1日起将现行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审核、收缴残保金的模式,调整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审核、地税机关代征的征缴模式。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在地税局办理税务登记的机关、团体、企业(福利企业除外)、事业单位等各类用人单位,均应按照不少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
7%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应缴纳残保金。 未安排残疾人就业或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单位,每少安排1名残疾人就业,应按市统计局公布的上年度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60%缴纳残保金。安排比例不足1人的,按实际差额比例计算。
安排1名盲人就业,按安排2名残疾人就业计算。 缴纳残保金金额=(上年单位在职职工总数(平均人数)×1。7%-在职残疾人职工数)×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60%。 不知道你是哪个地方的?具体比例按你们当地省政府相关规定为准。 。
你是哪个地方,你看一下剩级别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管理办法就知道了,祝你工作余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