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有10人,安排残疾人为0。 刚才看到这个公式: 应缴纳保障金=2007年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额(21074元)×(单位上年末实际在职职工人数×1.5%-单位上年末在职残疾职工人数) 我们要缴纳的残疾人保障金就是3161.1元吗? 另外再请问,如果有一名外地残疾人在我单位就业,假如07年已经参加工作并且签证合同,但是社会保险是08年开始缴纳的。是不是还要缴纳残疾人保障金? 签订合同还得必须加纳社会保险才可以免交吗?
一、由于各地区职工年平均工资额是不一样的,因此,计算时,要依据当地的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额为依据。 二、残疾人签订合同必须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同时审核时还要提交一下资料: 1、持单位盖章的《北京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表》; 2、《北京市在职残疾人员登记表》(可以从残联和地税网上下载或从地税所、各街道、乡(镇)残联领取); 3、残疾人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 5、残疾人职工上年度6月份和12月份工资表; 6、残疾人职工与单位签定的劳动合同; 7、单位为残疾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证明原件; 8、单位职工总数统计证明。
(1)要缴纳的残保金是3161.10元,没错. (2)聘用残疾人且要交纳了社保才可以计算为在职残疾职工人数.